一、保障“三夏”生产顺利进行。
1、政策内容
成立县、乡、村“三夏”生产工作专班;以县为单位,统筹疫情防控和夏收夏种,建立完善县、乡、村“三夏”生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公布“三夏”生产服务热线,摸清、建立小麦种植面积、社会化服务组织、代收代种服务对象等底数、台账,组织好农机安全培训和精准调配,保障道路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加强监督指导,及时解决“三夏”生产遇到的问题,确保夏收夏种顺利进行。麦收、夏种期间,石油公司对农机加油优惠5%。
2、适用对象
种粮农户,农机手,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3、操作流程
(1)提供周到生产服务,包括:开展供需对接服务,组建应急作业队,设立专用服务接待站,设立跨区作业服务站,加强机具维修服务,开通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提供免费气象信息服务和优先保障农机用油。
(2)落实差异化防控措施,包括:核酸采样便捷服务,分级落实防控措施,对涉疫人员关怀服务。
(3)保障机具转运通畅,包括:开通“绿色通道”,落实免费通行,打通堵点卡点,实施“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和做好道路维护。
4、兑现时间
每年6月1日-6月30日。
5、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联系人:贾玉良 电话:0310-8016375
二、确保夏播面积只增不减。
1、政策内容
各县(市、区)抓紧将夏播粮食面积任务分解到乡、村,落实到地块,确保适期播种,应种尽种,坚决杜绝撂荒。严格落实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资金政策,中央财政每亩补助150元,省级财政每亩补助50元,坚决完成省下达我市12.9万亩的种植任务。同时,尽量减少对玉米面积的影响,全市玉米面积力争不低于565万亩。
2、适用对象
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主体。
3、操作流程
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任务指标,依据各县(市、区)申报的承担任务数量,结合各县(市、区)玉米面积,确定各县(市、区)承担的任务指标。各县(市、区)根据农户意愿,逐级分解任务到乡村、到主体,待播种任务完成后,经审核验收,给予资金补贴。
4、兑现时间
8月1日-11月30日。
5、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负责
联系人:王绪杰 电话:0310-3139721
三、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
1、政策内容
今年新建高标准农田44.45万亩,每亩补助1500元左右,切实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统筹实施土地平整、灌溉排水和节水、田间机耕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和损毁工程修复等基础设施建设。
2、适用对象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3、操作流程
省级下达农田建设任务和资金规模后,县 (市、区) 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建设任务及资金规模,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所辖县 (市、区) 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要及时批复。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组织实施农田建设项目。
4、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前。
5、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
联系人:杜凌峰 电话:0310-3112228
四、支持种业创新发展。
1、政策内容
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对推广面积较大的优良品种选育单位,每个补助100万元。支持我市优秀种业企业,建设小型种质资源库、创新联合体和商业化育种中心,获评通过的每个补助100万元。支持种子企业建设良种繁育基地,获得省认定的每个补助200万元。
2、适用对象
全市优势种业企业、种业科研院所等。
3、操作流程
一是根据品种种植面积,对种植推广面积达标的作物育种单位实施奖补,鼓励引导加强优良品种选育。二是支持种业企业建设小型种质资源库、创新联合体和商业化育种中心,改善生产加工设备、仓储设施等基础条件,提升种子质量。三是对具有相应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资质、在当地建有繁种基地的种子企业进行补助,支持建设田间设施,购置仪器设备等。
4、兑现时间
2023年项目验收完成后兑现。
5、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负责
联系人:王建伟 电话:0310-8015179
五、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1、政策内容
围绕培育10个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提升农业产业质量和效益,以滏阳河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带为重点,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三带七区”建设,新增强筋小麦20万亩,优质谷子2.3万亩,高油酸花生2万亩,“双高”大豆0.5万亩,道地中药材1.8万亩,新建、改造提升设施蔬菜0.8万亩,改造提升沙地梨0.5万亩。
2、适用对象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3、操作流程
按照《邯郸市特色优势产业集群2022年推进方案》(邯农通[2022]16号)各县(市、区)及有关处室逐产业分别制定落实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4、兑现时间
2022年底
5、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联系人:李志勇 电话:0310-3112297
六、大力推进奶业振兴。
1、政策内容
用好上级资金,对新建、扩建社会养殖场每个栏位补助1000元,对乳企自建牧场每个栏位补助2000元,升级改造家庭牧场扩建每场补助30万元,开展胚胎移植每枚胚胎补助2000元,购买性控冻精每支补助75元。
2、适用对象
一是市内规模奶牛养殖场。二是省内取得《乳制品生产许可证》、生鲜乳购销合同完善、承担社会责任、正常收购省内生鲜乳的乳制品加工企业。
3、操作流程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奶业振兴项目申报指南组织申报,省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评审、下发实施方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及验收,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验收项目进行抽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项目督导检查。
4、兑现时间
2022年-2023年。
5、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负责
联系人:谢海栓 电话:0310-3226039
七、实施现代农业园区崛起工程。
1、政策内容
列支市级财政资金500万元,以科技为支撑,在市内八区提升都市农业园区建设水平;围绕10个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积极推荐各类农业园区创建、申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通过省级评定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
2、适用对象
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省级现代农业精品园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3、操作流程
根据年度监测评估和项目谋划申报情况,优选取得突出进展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经县级申报、市级审核、省级评审后,择优对示范园区进行扶持。
4、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
5、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联系人:郭玉广 电话:0310-8018123
八、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1、政策内容
聚焦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补助金额不超过冷藏设施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操作流程
按照省厅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各县(市、区)择优推荐申报,经市农业农村局评审通过后予以批复实施,同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4、兑现时间
项目验收合格后兑现。
5、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负责
联系人:曹利光 电话:0310-3225898
九、积极开展农业大招商。
1、政策内容
坚持内生外引一起招,紧盯涉农央企等大型农业企业,抓住特色优势产业关键环节,开展全产业链招商,新建一批特色种植、规模养殖、深精加工、中央厨房、商贸物流、智慧农业等项目,支持现有优势企业扩能改造、二次创业,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额190亿元。对在我市落户的大型农业企业,协调解决立项、审批、用地、资金等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通过国家认定的按照规定予以奖补。
2、适用对象
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3、操作流程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农业农村厅部署,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经省农业农村厅评审通过的予以奖补。
4、兑现时间
评审通过后
5、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联系人:叶超 电话:0310-3113291
十、加强产销对接力度。
1、政策内容
以蔬菜、水果、中药材、奶业等特色产业为主,积极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企业参加“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的产业发展大会、展销会,促进产销对接,扩大邯郸农产品市场影响力。
2、适用对象
蔬菜、水果、中药材、食用菌等生产经营主体,及奶农和乳品加工企业。
3、操作流程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工作部署,指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大会,实现生产主 体和销售主体精准对接。
4、兑现时间
根据疫情形势不定期举办。
5、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联系人:曹利光 电话:0310-3225898
十一、加强乡村建设。
1、政策内容
支持新改建农村户厕9万座,每座补助不低于500元;新建农村公厕2000座,每座补助1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每个奖补50—100万元,对新创建的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每个奖补1000万元。
2、适用对象
(1)全市有户厕和公厕新建、改建任务的县 (市、区)。
(2)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所在县 (市、区)。
(3)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已批准创建的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
3、操作流程
(1)省级下达项目申报指南,县级组织申报;市级汇总、审核、推荐;省级按照各地申报任务量,测算各县具体下达的资金额度。
(2)省级下达申报通知,县级组织申报;市级汇总、审核、推荐;省级综合评审,确定初选名单,根据村庄规模大小,给予分档奖补。
(3)按照县级申报、市级推荐、专家综合评估和省级遴选的程序,从创建优势明显、工作基础良好、推进积极性高的市县级乡村振兴示范区中遴选确定年度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名单,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以领导小组文件印发。
4、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前,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三年创建期内
5、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负责
联系人:田发涛 电话:0310-3113240
崔永学 电话:0310-3111942
十二、加大农业农村项目建设推进力度。
1、政策内容
加快项目实施方案审批,促进项目早实施、早见效;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指导,清理沉淀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强化工作举措,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对项目资金支出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2、适用对象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3、操作流程
按照年度农业农村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加强项目监督指导,促进项目早实施、早见效。定期通报项目资金支付进度。
4、兑现时间
2022-2023年度,项目验收通过后。
5、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负责
联系人:张志强 电话:0310-3225866
十三、全力稳定农民收入。
1、政策内容
聚焦低收入人群,特别是脱贫县(区),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稳定农民收入。将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纳入全市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统筹推进,发展特色富民产业,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充分发挥和释放农业多重功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在农业农村建设项目领域实行以工代赈、用足用好乡村公益岗位等促进低收入人口充分就业,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
2、适用对象
各县(市、区)农村低收入人群,特别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
3、操作流程
通过系统网络加强监测,对收入减少20%以上的户及时进行产业就业帮扶。
4、兑现时间
2022年-2025年
5、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联系人:李志勇 电话:0310-3112297
十四、强化金融支农
1、政策内容
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搭建金融支农服务平台,畅通银企沟通渠道,全方位开展线上线下银企对接会;引导金融机构聚焦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新业态,开发新型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支农水平。
2、适用对象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
3、操作流程
积极宣传稳经济金融政策,组织开展银企对接会见面会等活动。
4、兑现时间
2022年底
5、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联系人:高瑞芬 电话:0310-301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