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稳外贸激励机制
政策内容
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发展对外贸易的积极性,利用省级专项资金,分别对进出口总量、增量和增幅排名前5位的县(市、区)给予奖励。
适用对象
全市20个县(市、区)
操作流程
①根据上年度海关数据对各县(市、区)进行排名;②提出资金分配方案;③报党组会审定;④会同财务处拨付奖励资金。
兑现时间
根据省厅奖励资金拨付时间。
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人:张立志 0310-3018056
二、加大对外贸骨干企业的支持力度
政策内容
鼓励外贸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对列入全省外贸百强企业政策支持, 利用省级外贸专项发展资金鼓励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打造自主品 牌,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稳定和扩大贸易规模,为稳外贸提 供有力支撑。
适用对象
2021年度我市列入全省外贸百强企业。
操作流程
根据省厅通知确定我市列入全省外贸百强企业名单,并组织企业申报。
兑现时间
根据省厅通知。
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人:赵 萍 0310-3118278
三、加大对外贸新业态的支持力度
政策内容
利用中央和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跨境电商综试 区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 海外仓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适用对象
我市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和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海外仓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操作流程
组织符合条件的试点和企业申报。 兑现时间
根据省厅通知。
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人:伊韶娟 0310-3019029
四、提升外贸基地发展能级
政策内容
利用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外贸基地 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予以支持,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增强示范带 动作用。
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外贸基地和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单位。
操作流程
组织基地所在县(市、区)申报。
兑现时间
根据省厅通知。
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人:伊韶娟 0310-3019029
五、支持企业线上线下开拓国际市场
政策内容
利用中央和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组织企业参加省厅举办线上“一国一展”“多国一展”、东盟专场、日韩专场等12场线上贸易促进活动。组织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亚欧博览会等国内重点展会。
适用对象
全市有参展意愿的外贸企业。
操作流程
①组织我市外贸企业免费参展;②根据大会组委会通知要求,组织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亚欧博览会。
兑现时间
根据省厅通知。
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人:刘 丹 赵 萍
0310-3118278
六、积极扩大出口信保覆盖面
政策内容
充分发挥出口信保对外贸发展的保障作用,安排专项资金,对小微企业予以保费全覆盖;利用省级外贸专项发展资金对外贸企业购买出口信保服务保费给予支持,增强出口企业接单信心。
适用对象
在本年度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外贸企业。
操作流程
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票据。
兑现时间
根据省厅通知。
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人:刘 丹 伊韶娟
0310-3019029
七、扩大优质产品和大宗商品进口
政策内容
利用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企业进口列入国家《鼓 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 (2016 年版)》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 零部件给予贴息支持,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适用对象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和机构。
操作流程
组织进口企业和机构向省厅申报。
兑现时间
根据省厅通知。
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人:伊韶娟 0310-3019029
八、积极引进服务贸易重点企业
政策内容
对近三年由省外、国外落户邯郸的服务贸易企业进行奖补。首次申请的,按照不超过其年度执行额 10% 的标准进行奖补;已享受过奖补的,次年度服务贸易(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增长 率超过 10%,按照其新增执行额的 10% 的标准给予奖补;单个 企业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适用对象
2020 年以来服务贸易(离岸服务外包)年度执行额超过 200 万 美元的新增落户邯郸市的服务贸易企业。
操作流程
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兑现时间
根据省厅通知。
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人:赵萍 0310-3118278
九、加大外资招商力度。
政策内容
借助省商务厅70余家境外招商代理、各类商协会和驻华使领馆等平台,对外发布招商合作项目,开展云招商系列活动。举办深圳、北京等主导产业招商推介会,组织参加廊坊经洽会、数博会、“跨国企业河北行”等国家和省重大经贸活动,力争新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产业链条长的外资大项目、好项目。加强与跨国公司中华区总部、有外资背景的央企国企和知名民企对接,鼓励外商投资我市商贸物流、房地产开发、公共基础设施、新能源、现代农业等领域。
适用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操作流程
①重大经贸活动签约项目每月跟进更新具体进展;②市投资促进局每月对入库签约项目进行梳理分析、汇总通报。
兑现时间 长期推进。
职责分工 市投资促进局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人:付希月 0310-3116125
十、强化外资企业服务
政策内容:充分发挥重点外资企业直报平台作用,跟踪重点外资企业经营情况和外资项目建设情况,建立各县(市、区)“一对一”包联服务机制,建立外商投资服务会商机制,从投资准入、企业设立、建设运营等环节协调服务。
适用对象
全市重点外商投资企业。
操作流程
①确定重点联系外资企业名单;
②明确企业服务联系人;③企业通过重点外资企业直报平台及其他方式提出诉求;④会同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问题。
兑现时间
持续推进。
职责分工
市投资促进局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人:申娜娜 0310-3116368
十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政策内容
加大对省外资奖励政策的宣传力度,对年度增资2000万美元、新设3000万美元,符合省商务厅奖励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积极向省商务厅申报,争取省外资奖励资金。加大境内外资企业再投资延缓纳税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
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
操作流程
①企业提交申报材料;②市投资促进局进行初审;③省商务厅组织审核报审;④对外公示;⑤资金拨付。
兑现时间
2022年11月底前。
职责分工
市投资促进局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人:聂 磊 0310-3116368
十二、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机制
政策内容
贯彻落实《邯郸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及时有效处理投资企业投诉,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邯郸市营商环境。
适用对象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
操作流程
①投诉人以现场、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投诉材料;②投诉工作机构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③投诉工作机构依法协调处理。
兑现时间
长期推进。
职责分工
外资投诉事项采取分级办理原则。市外商投诉服务办公室(设在市投资促进局)作为市级投诉工作机构;县级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地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
联系人:申娜娜 0310-3116368
十三、加快推动经开区项目建设
政策内容
指导各经开区紧盯省确定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专班推进机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强力推进项目履约落地,提高项目开工率和投资完成率,确保全市经开区项目建设取得实效.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安工业园区、成安经济开发区等重点经开区力争排名全省先进,争取省商务厅资金奖励。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经开区扩区调区,拓展发展空间,提升项目承载能力。
适用对象
全市省级及以上经济开发区。
操作流程
指导全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在全省2022年上半年项目建设情况排名争先晋位,争取认定全省奖励对象;争取省奖励资金。
兑现时间
2022年8月底前。
职责分工
市投资促进局负责指导全市省级及以上经济开发区认定省奖励对象。
联系人:霍宇杰 0310-3116225
十四、激励经开区创先争优
政策内容
聚焦经开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主责主业,建立经开区主要经济指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月通报机制。结合省开发区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邯郸市开发区发展绩效专项考核办法》,加强量化考核,推动经开区开放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
适用对象
全市省级及以上经济开发区。
操作流程
指导在全省2021年度综合考核等次结果先进的全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申报省奖励;争取省奖励资金。
兑现时间
2022年8月底前。
职责分工
市投资促进局负责指导先进经济开发区申报省奖励,争取奖励资金。
联系人:霍宇杰 0310-311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