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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1-15

 

邯郸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8年11月 

    

    

    

  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邯郸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邯郸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邯郸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17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  

  3、基本支出  

  4、“三公”经费 

   5、机关运行经费  

    

    

    

    

    

    

    

    

  邯郸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邯郸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省和市财政、物价部门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制定具体的非税收入管理实施办法;   

    2、按照有关规定对市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建设项目资本金、再就业资金、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进行管理;对罚没物资的收缴、拍卖活动进行管理;   

    3、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年度审验;   

    4、管理全市票(收)据。负责收费票据的设计、印制、领用、发放、审验与核销;   

    5、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稽查;   

    6、对县(市)区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进行指导;   

  7、承办市委、市政府、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市人大、市政协建议、提案事宜。   

  机构设置: 

  邯郸市非税收入管理局为副处级参公管理全额事业单位,经费保障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共设8个职能处(室): 

  1、票据管理处。负责票(收)据的设计、印制、发放、保管、核销;编制全市票(收)据印制计划和方案;负责定期核对票(收)据领销及库存情况。 

  2、计划财务处。负责编制和下达年度收入计划,分析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拟定奖惩办法;编制和汇总各项征收资金会计、统计报表;负责收入会计核算,办理收缴款业务;对要求减免收费和罚没款的申请提出初步审核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对票款分离监控中心的管理使用;负责对中心联网硬软件的维护和改进。 

  3、监督稽查处。负责对全市各项征收资金缴存、政策执行、征管、票据使用等情况的稽查处理;负责“三乱”及各种举报案件的查处;监督局内各处室政策执行情况;指导县(市)区稽查工作。 

  4、行政收费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罚没物资政策,编报年度工作计划;负责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征管工作及罚没物资的收缴,并对执收执罚单位实施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性收费票据、罚没收据、罚没物资票据的领用、使用和审验工作;负责所分管执收执罚单位档案、票据台账管理。 

  5、事业收费处。负责市直单位事业性收费缴入财政工作,制定月份收入计划,对征收进度进行统计分析,对执收单位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对市直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费立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提出意见;负责市直执收单位收费票据、收款收据的领用、使用和审验;负责市直执收单位档案、收入台账、票据台账的登记和管理。 

  6、调控资金处。负责市直单位重点建设项目资本金、再就业资金和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调控资金的征收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市直各单位调控资金上缴情况,对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市直各单位调控资金报表的发放、审核、汇总和呈报,并对分管单位进行考核评比。 

  7、政策法规处。负责贯彻国家、省、市有关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法规、制度,制定完善有关管理办法;负责非税收入情况调查、文件汇编和政策解释;负责市直财政课题调研,根据财政工作需要和立项课题,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及时掌握财政活动的发展态势,得出可靠资料和准确的统计数据,完成课题目标,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8、办公室。协助局领导搞好综合协调;起草局工作部署、计划和总结;负责机关文件、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计划生育、信息宣传、会议、各类大型活动、其它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车辆管理工作;负责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具体事项的督办落实和情况反馈;负责对各县(市)区非税收入征管机构及局内处室的考核。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预算编码为283002,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 邯郸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邯郸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17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年初结转和结余441.41万元,本年决算收入761.07万元,本年决算支出820.8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1.6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761.0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拨款668.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拨款63.03万元,住房保障拨款29.86万元。 

  2017年预算相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707.47万元,年末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53.6万元,增长7.58%,主要原因是:1、年初预算数中不含住房公积金及车辆保险;2、工资调整等原因。 

  2016年决算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与2016年决算相比减少31.6万元,降低3.99%,主要原因票据工本费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820.8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4.71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03万元;3、住房保障支出29.26万元;4、其他支出33.87万元。 

  2017年预算相比:2017年支出预算707.47万元,年末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113.4万元,增长16.03%,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二是票据工本费增加。 

  2016年决算相比:2017年支出决算820.87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减少32.47万元,降低3.81%,主要原因是:省厅采取预付款方式,上年已预付部分票据款,致票据工本费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1.0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78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81万元。 

  2017年预算相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707.47万元,年末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53.6万元,增长7.58%,主要原因是:1、年初预算数中不含住房公积金及车辆保险;2、工资调整等原因;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与2016年决算相比减少31.6万元,降低3.99%,主要原因票据工本费支出减少。 

  2016年决算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87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减少13.66万元,降低1.77%,主要原因是省厅采取预付款方式,上年已预付部分票据款,致票据工本费支出减少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3.0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7万元,公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3、公务接待费0.14万元接待来宾1批次,3人次。 

  2017年预算相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9万元,2017年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4.89万元,降低61.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预算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预算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27万元,因车辆保险费0.52万元不在预算内,实际增加0.75万元,增长26.13%。原因是2016年和2017年两年的车辆保养、维修费在2017年一次性结算;公务接待费减少0.92万元,降低86.79%,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接待人数较少。 

  2016年决算相比: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为3.2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总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0.21万元,降低6.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7万元减少0.09万元,降低3.04%;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减少0.13万元,降低48.15%。主要原因一是我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公务接待来宾人数较上年减少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督查要求,本单位认真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开展情况自查,对本部门全面规范绩效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例自评。通过评价,本单位各项职责、活动目标都圆满完成,保障了各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落实, 考核结果为优秀。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

   (二)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本单位没有项目资金,为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7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94万元,比上年减少10.44万元,降低2.56%。主要原因是省厅上年预付票据工本费,致2017年票据工本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实有车辆1辆,为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2017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业务;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或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2017年度的统计口径为行政机关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