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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6-01024

发布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名称: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

文号:无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5日

效力状态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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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总体绩效目标及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第二部分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七、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九、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

2、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提出承办省和市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选派援疆、援藏干部及其内返安置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推进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制度改革,指导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拟定、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标准,贯彻落实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金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贯彻落实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事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7、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体规划;负责拟定人事、人才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8、综合管理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机关所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拟定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拟定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全市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考试录用工作;完善公务员考核支付,拟定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政策、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组织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和市政府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等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政府表彰奖励办法,审核上报以国务院、国务院工作部门、省政府、省政府工作部门和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指导协调以市政府名义的表彰奖励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活动。

9、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10、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管理留学人员创业园,拟定引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邯(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全市人事考试工作。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研究拟定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本市照片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聘用方案的核准。

1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并拟订我市的配套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

12、拟订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13、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落实农民工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4、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市人大、市政府建议、提案事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制部门批准和财政拨款渠道,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范围包括市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邯郸市人社局机关

行政

正处级

财政拨款

邯郸市人社局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拨款

邯郸市人社局军转培训中心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邯郸市人社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事业

副处级

财政拨款

邯郸市人社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培训学校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邯郸市劳动监察大队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拨款

邯郸市人社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邯郸市人社局财务结算中心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邯郸市劳动技工学校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邯郸市人社局农村社会保障处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邯郸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邯郸市人社局网络技术服务中心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邯郸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事业

副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邯郸市社会保障中心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拨款

邯郸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拨款

邯郸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邯郸市外国专家局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拨款

邯郸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拨款

邯郸市小额货款担保基金管理中心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三)总体绩效目标及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总体绩效目标:

1.多维度打造创业平台,促进充分就业。面临新形势、新挑战,要更加重视创业就业工作,最大限度地激活全民创业的热情和能量,实现全市充分就业。

 2.尽全力完善社保体系建设,力争应保尽保。进一步强化社保基金扩面征缴、完善政策制度、确保待遇发放和提升服务经办,发挥社保稳定器作用。

3.实施人才强市发展战略,扩大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服务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环境保护,重点做好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类人才队伍建设。

4.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围绕提高规范化水平,严格程序,深入推进人事管理工作。

5.积极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关注新时期新经济形式下的企业诉求,实施人性化监察执法,坚持做到企业和劳动者双向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职责活动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一、促进就业政策及管理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积极促进社会就业。负责城乡劳动力统筹管理;负责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职业介绍业务;负责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负责统筹指导社区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开发转移、培训和劳务输出、负责劳务保障事务代理和劳务派遣业务;负责劳动者创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有关政策的落实等工作

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转移农村劳动力,保持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制定及管理

制定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赴先进地区就相关政策制定及落实进行考察学习借鉴经验,到县乡社区基层开展调研,结合我市基层实际拟定政策并促进各项政策落实。

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保持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万人。

95%

85_94%

70-84%

69%以下

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做好“河北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管理及维护;对县区就业创业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省绩效评价审计组对我市的集中审计;召开全市座谈会总结通报资金管理情况。

就业创业资金管理规范,无违规使用资金问题;资金使用绩效较好。

符合“河北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统”审核要求。

95%

85_94%

70-84%

69%以下

组织协调农民工统计,按照统一规划指导农民工信息建设;落实失业管理办法,建立失业登记制度,承担失业统计。 督导检查县区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统计;进一步完善253家企业失业统计动态监测工作。对全市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开展业务提高培训。进行步做好就业数据分析工作初步建立每季数据分析报告。

转移农村劳动力,控制城镇登记失业。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95%

85_94%

70-84%

69%以下

技能和创业培训

统筹规划和组织全市劳动就业训练工作的实施,建立培训制度,落实各项培训政策,按政策要求推动培训工作的开展和建设相关工作

实施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技能培训19300人,创业培训3000人,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2050人

任务完成率100%

99%以上

90%~99%

50%~90%

50%以下

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为全市创业者提供创业专家指导、创业孵化基地、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后续跟踪服务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实施免费的公共创业服务,提高创业者自身素质

创业服务到位率100%

95%以上

85%~95%

60%~85%

60%以下

负责全市失业人员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

免费对83000份失业人员档案数字化管理,及劳动保障代理事务,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体制,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就业服务到位率100%

99%以上

85%~99%

60%~85%

60%以下

负责全市各类用人单位招聘和个人求职登记工作、负责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用人单位办理用工备案工作、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台港澳人员》在本市就业管理工作、负责职业指导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大学生见习管理工作,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一站式”服务工作。                                                                                                

定期为各类求职人员举办专场招聘会,满足求职人员岗位需求;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进一步提高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化水平,促进就业水平的提高;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提供高质量见习岗位;做好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工作和职业指导人员的培训工作。

就业服务到位率100%

95%以上

85%~95%

60%~85%

60%以下

负责全市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建设和社区平台建设工作

全市58个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基层平台达到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标准。

达到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完成率100%

95%以上

85%~95%

60%~85%

60%以下

负责全市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

全市20个社区达到市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标准。 

申报市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达标率100%

95%以上

85%~95%

60%~85%

60%以下

负责组织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对现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服务技能岗位培训

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

基层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合格率100%

95%以上

85%~95%

60%~85%

60%以下

建立完善的基础台账,做好农村劳动力信息统计录入工作

将全市391万农村劳动力纳入实名制管理范围。充分利用该平台,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就业服务

任务完成率100%

97%以上

90%~97%

60%~90%

60%以下

负责劳务信息的收集发布,组织实施全市对外劳务输出工作,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活动;负责驻外劳务输出协作机构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收集不低于100条劳务信息,实现全市转移输出15万以上人次,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就业服务到位率100%

95%以上

85%~95%

60%~85%

60%以下

负责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补贴资金审核申报、发放,负责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审核申报以及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审核申报

落实就业帮扶政策,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帮扶

就业服务到位率100%

95%以上

85%~95%

60%~85%

60%以下

职业培训能力建设

    统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落实职业劳动能力鉴定政策,按国家和市政府要求推动职业能力建设,开展职业培训能力建设相关工作。召开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会;做好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等。

    进一步促进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发展,提高技工学校招生质量,确保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确保档案完整,监督检查鉴定考务工作。

职业培训就业率98%

95%及以上

85%-94%

70%-84%

69%及以下

技工学校教育

组织教职工和聘请招生教师下乡进户宣传招生,报纸刊登广告、印制招生简章、手提袋、制作展板等。聘请优秀教师及临时工完成教学工作。配备办公用品、教材及实训材料。学生就业单位考察、学生安置及跟踪服务。根据国家、省、市通知安排领导、教师进修。建设新机房,保证教学所需。购买旧设备,建教学实训车间。购买桌、椅、床、柜等,建教室及宿舍。

培养出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的合格的企业所需人才。

用人单位满意率90%以上。完成招生任务90%以上。培训合格率90%以上。学生满意率90%以上。

90%以上

80%-89%

70%-79%

低于70%

小额货款政策落实及管理

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考察合格后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进行不超过200万的贴息。申请担保基金。根据银行每季度报表,减少每季代偿。

失业人员再就业 3.5万人,减少每季代偿率

就业服务到位率95%,到期还款率90%

95%以上

85%-95%

75%-85%

75%以下

职业技能鉴定

年初会议表彰总结上年度鉴定工作、交流各县市工作经验、安排本年度工作计划、宣传贯彻国家、省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政策、文件等。年中会议总结半年鉴定工作落实及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工作交流。政策(文件)传达等。参会人员包括22个县市区主管局长、科长及工作人员;企业主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鉴定所所长及工作人员约160*2人,会议室费5000元(3天)、餐费22400元(320人次)、资料费9000元(320份)、住宿费3600元。

推动全市鉴定工作,提高顾客满意率,确保鉴定工作科学、规范、安全。

顾客满意率≥94%

顾客满意率>94%

顾客满意率=94%

顾客满意率=93%

顾客满意率<93%

宣传贯彻按国家、省及市有关高技能人才的方针政策,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市本年度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交流座谈各有关单位在个技能人才培养、使用上的经验等工作。参会人员包括22个县市区主管局长、科长及工作人员;企业(包括县区属)主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鉴定所所长及工作人员;金蓝领培训学校主管校长及工作人员约200人,会议室费2000元(1天)、餐费14000元、资料费2000元、住宿费2000元。

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培养提供所需高技能人才,提高顾客满意率。

顾客满意率≥94%

顾客满意率>94%

顾客满意率=94%

顾客满意率=93%

顾客满意率<93%

宣传贯彻按国家、省及市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方针政策,聘请省及技术支持单位专家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系统的使用。交流研讨各单位在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工作的经验方法。参会人员包括22个县市区主管科长及工作人员;企业主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鉴定所所长及工作人员约100人,会议室(机房)租赁费5000元(2天)、餐费15400元(220人次)、资料费6600元(220份)、住宿费10000元、讲课费3000元。

提高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提高操作人员能力,增加顾客满意率。

制卷达标率≥97%、阅卷登分达标率≥96%、顾客满意率≥94%

三项指标中任意两项超额完成且高于1%。

三项指标均完成。

三项指标中任意一项未完成且小于1%。

三项指标中任意两项未完成且高于1%。

按照人设部、省厅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市本年度国家(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布置鉴定报名、考点设置、监考等考务工作。参会人员包括考区、考点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考点监考、考务、安全保卫、技术支持及后勤等全体工作人员110*2人,会议室费4000元(2天)、餐费15400元(220人次)、住宿费600元。

规范考试考务管理,保证考试安全,增加顾客满意率。

顾客满意率≥94%

顾客满意率>94%

顾客满意率=94%

顾客满意率=93%

顾客满意率<93%

按照人设部、省厅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全市职业培训教育的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交流工作。

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增加顾客满意率。

顾客满意率≥94%

顾客满意率>94%

顾客满意率=94%

顾客满意率=93%

顾客满意率<93%

包括全国(省)统考4-6次、技师职业资格考评1-2次和市本级通用职业鉴定150-200次的试卷的印刷、报管、保密、传送;考场的监考、考务、考评、巡视;证书的制证等劳务费、耗材费和场地材料费等。

规范考试考务管理,保证考试安全,增加顾客满意率。

制证达标率≥97%、顾客满意率≥94%

两项指标中任意一项超额完成且高于1%。

两项指标均完成。

两项指标中任意一项未完成且小于1%。

两项指标中任意一项未完成且高于1%。

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的使用维护,省市题(卷)库试卷的开发(命、审题),现场鉴定结束后的阅卷、审核、登分所聘请的专家的劳务、交通、伙食等补贴费用。包括近两万份笔试试卷,阅卷费2-4元;阅卷场地租赁费200元、半天,近100套试卷的命题800-100元/套、审题200元/套、保密费300元/次。

规范考试考务管理,保证考试安全,增加鉴定的客观、公平、公正性。

制卷达标率≥97%、阅卷登分达标率≥96%

两项指标中任意一项超额完成且高于1%。

两项指标均完成。

两项指标中任意一项未完成且小于1%。

两项指标中任意一项未完成且高于1%。

市职业技能鉴定智能化考试基地(机房)设备维修的材料人工费。现有考试计算机150台及服务器3台、管理机5台、网络等设备。

保证设备完好,最大限度的满足职业技能鉴定智能化考试的需要。

设备完好率≥90%

设备完好率>90%

设备完好率=90%

设备完好率<90%且≥80%

设备完好率<80%

市职业技能鉴定智能化考试基地(机房)的设备均是09年之前购置的,大部已很老旧。16年省厅将启用新的智能化鉴定系统,至少应更新部分设备(服务器、管理机、交换机等)

保证职业技能鉴定智能化考试设备满足要求。

设备完好率≥90%

设备完好率>90%

设备完好率=90%

设备完好率<90%且≥80%

设备完好率<80%

保证市职业技能鉴定网站及时维护更新、在线考务系统使用顺畅,操作人员能力不断提高。

提高工作效率,增加顾客满意率

制证达标率≥97%、顾客满意率≥94%

两项指标中任意一项超额完成且高于1%。

两项指标均完成。

两项指标中任意一项未完成且小于2%。

两项指标中任意一项未完成且高于2%。

二、社会保险政策及管理

统筹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制定我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实施措施并推动落实。1、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等业务的办理和个人账户管理。2、负责全市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基金调剂和保值增值管理。3、负责全市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4、负责管理建立全市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维护工作。5、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宣传教育和社会保险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6、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稽核工作。7、统筹管理、贯彻各项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和待遇标准,实现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支付银社、税社网络直连,促进社会保险省级统筹和市级统筹的健康科学发展。

    最大限度完成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计划,扩大各项保险的覆盖面,按时足额发放、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准确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真实,确保社会化管理服务全到位,实现各项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全覆盖,实现各项社会保险应收尽收、按时足额发放。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制定及管理

拟定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审核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申请汇总及申请全市市级缴费补贴。负责指导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政策宣传、档案管理等工作的开展。组织参加国家及省厅组织的会议。组织召开全市系统工作总结、座谈、调度、及财务、业务培训等会议。对以上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完成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防范基金风险,确保参保人员权益。

养老金扩面征缴任务完成率达到90%以上,发放率达到100%

90%以上

80%-90%

60%-80%

60%以下

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制定及管理                                     

组织实施职工正常退休、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审核、工龄接续和工作时间的确认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制定市级养老保险制度、企业高级专家延缓退休审批、离休干部护理费审批、离休干部待遇调整审批、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企业在职职工死亡丧葬抚恤金审批、政策性企业破产职工退休、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审批。制定市级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家、部委、省政府文件制定市级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培训,每年一次或新政策出台后

及时落实社会保险待遇。

工作完成率100%

90%-100%

70%-90%

60%-70%

60%以下

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审批

按照40号文件

按照40号文件规定,需要行政审批的劳资员带档案、相关材料,随到随办

工作完成率100%

90%-100%

70%-90%

60%-70%

60%以下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文件

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及时办理    

工作完成率100%

90%-100%

70%-90%

60%-70%

60%以下

养老保险政策的贯彻和实施

1、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基数核定、关系转移和个人权益记录。2、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配合地税部门完成征缴任务。3、负责参保单位和职工业务数据电子档案录入工作。4、负责关系转移人员和参保人员权益记录打印邮寄工作。5、负责符合退休人员待遇核定资料审核和待遇调整工作。6、负责死亡职工和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待遇计算审核工作。7、负责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8、负责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9、负责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办理到账工作。10、负责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基金管理、基金统计工作。11、负责全市养老保险稽核工作。

1、确保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及时准确。2、确保参保职工基数核定、退休职工养老待遇核定、待遇调整和规合法准确无误。3、确保关系转移人员和参保人员权益记录信息资料准确、邮递及时。4、确保退休人员和其他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社会化管理服务全覆盖。5、确保退休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6、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安全、准确和增值保值。7、确保养老保险基金会计、统计数据准确无误。8、确保养老保险稽核全覆盖。

1、完成养老保险扩面指标,力争养老保险参保理论全覆盖。2各项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在规定时间内办结。3、养老保险各项数据准确无误。4、养老保险预决算编制、会计、统计数据合理准确。5、完成养老保险稽核目标任务。

100%

80%

70%

60%以下

工伤保险政策的贯彻和实施

1、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基数核定工作。2、负责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3、负责参保单位和职工业务数据电子档案录入工作和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工作。4、负责工伤职工待遇审核、待遇调整、旧病复发人员住院治疗审核、定点医院医疗费审核结算等工作。5、负责公亡职工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待遇审核工作。6、负责工伤职工住院管理工作。7、负责工伤人员待遇发放工作。8、负责工伤保险基金基金预、决算编制、基金管理、基金统计工作。9、负责工伤保险稽核工作。

1、确保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及时准确。2、确保参保职工基数核定、待遇核定、待遇调整和规合法准确无误,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征收任务完成。3、确保工伤待遇领取人员和其他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全覆盖。4、确保工伤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5、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安全、准确和增值保值。6、确保工伤保险基金会计、统计数据准确无误。7、实现工伤定点医院与社保数据库直连目标,即时监督工伤人员住院用药情况。确保工伤保险稽核全覆盖。8、实现工伤保险管理信息化。

1、完成工伤保险费征缴、核基、扩面任务。2、待遇支付按时足额。3、住院费结算符合工伤报销名录。4、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实现网络化、信息化、智能自动化。5、完成工伤保险稽核目标任务。

100%

80%

70%

60%以下

失业保险政策的贯彻和落实

1、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职工的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基数核定工作。2、负责失业保险扩面工作,配合地税部门完成征缴任务。3、负责参保单位和职工业务数据电子档案录入工作和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工作。4、负责失业职工待遇审核、待遇调整、失业期间医疗保险申报等工作。5、负责参保单位援企稳岗工作。6、负责失业人员待遇发放工作。7、负责失业保险基金基金预、决算编制、基金管理、基金统计工作。8、负责失业保险稽核工作。

1、确保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及时准确。2、确保参保职工基数核定、待遇核定、待遇调整和规合法准确无误。3、确保失业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全覆盖。5、确保失业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6、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安全、准确和增值保值。7、确保失业保险基金会计、统计数据准确无误。8、确保失业保险稽核工作全覆盖。9、实现失业保险管理信息化。

1、完成失业保险费征缴、核基、扩面任务。2、待遇支付按时足额。3、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实现网络化、信息化、智能自动化。4、完成失业保险稽核目标任务。

100%

80%

70%

60%以下

工伤保险政策制定及管理

负责全市工伤认定工作以及全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工作。

 认定(视同)工伤1700件;组织鉴定1600人次。

计划工作100%完成。

90%-100%

70%-90%

60%-70%

60%以下

医疗保险等相关政策制定及管理

1、负责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2、负责医保基金的监管和待遇支付工作;3、负责编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4、与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对其有关业务工作给予指导;5、负责医保系统维护;6、负责市直机关公费医疗工作。

推动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落实医疗保险政策,及时足额支付医保待遇;落实公费医疗政策做好公费医疗保障工作。

完成市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扩面征缴任务目标;落实政策按时足额支付医保待遇;公费医疗政策到位率100%

100%

99%-90%

89%-80%

79%及以下

生育保险政策制定及管理

1、负责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生育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2、负责生育保险基金的监管和待遇支付工作;3、负责编制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

推动市本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扩面征缴,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落实生育保险政策,及时足额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完成市本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扩面征缴任务目标;落实政策按时足额支付生育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到位率100%

100%

99%-90%

89%-80%

79%及以下

实时监控的实施及管理

建设数据采集子系统,对定点医院医嘱、处方、治疗记录、价格费用等建立相应数据库;拓展医保软件功能,对医疗服务全过程数据的统计、分析、比对和筛查进行规范;建设医疗服务监督子系统对住院大额费用、大型检查、重要药品耗材使用等实时监控;推进电子病历工作强化基金监管。

落实河北省医疗服务监控系统实施方案,完善医保网络实时链接系统,丰富医保软件统计预警功能,对定点医院医保费用实时监控,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对定点医院医保费用实时监控;丰富医保软件统计、分析和比对功能,开展电子筛查;推进电子病历强化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率100%

100%

99%-90%

89%-80%

79%及以下

医保网络使用及管理

数据实时交换,避免医院的数据二次录入,提升工作效率;参保患者出院时可即时刷卡结算,缩短报销时间;转外就医患者省去到医保中心刷卡结算环节。

推进实时链接实现医保信息系统与医院医保系统数据同步交换,提升工作效率方便群众。

医保信息系统与医院医保系统数据实时交换;参保患者在定点医院就医即时刷卡结算;确保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率100%

100%

99%-90%

89%-80%

79%及以下

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

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监督基金投资运营情况

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防范基金风险,确保参保人员权益

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转率80%

90%以上

75%-90%

60%-75%

60%以下

三、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农村适用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优秀人才的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负责全市流动人员档案的人事代理工作,拟订引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冀(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建立健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落实博士后、“三三三人才”等各类人才待遇。

 

 

 

 

 

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管理

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评审,专家推荐和专家津贴发放.

调整优化人才结构,引进科技创新人才,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专家人才津贴发放落实率100%。

90%-100%

80%-90%

70%-80%

70%以下

引进外国专家管理和服务

引进外国专家、技术、项目各类活动,国际人才交流,组织实施引智工程。

引进外国专家,建立引进服务和成果推广体系。

引智工程计划落实率100%

95%以上

85%~95%

75%~85%

75%以下

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管理

    管理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学校,组织高技能人才培训和评价,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称管理。组织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评审;举办全市中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提高通过率,确保评审档案完整无误,宣传技能人才,提升企业职工素质。

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完成率100%

95%及以上

85%-94%

70%-84%

69%及以下

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管理

农村适用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优秀人才的继续教育,统筹推进全市政府系统人才工作

调整优化人才结构,引进科技创新人才,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农村适用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优秀人才的培训率100%

85%以上

70%-85%

60%-70%

60%以下

代理人员的职称评定和管理

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考试、评审、鉴定和申报工作,管理代理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完善人才服务体系,提高我中心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完成率100%

85%以上

70%-85%

60%-70%

61%以下

代理人员的退休手续审批和管理

为我中心代理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审批和管理。

做好退休审批工作,提高我中心管理能力。

退休人员审批手续完成率100%

85%以上

70%-85%

60%-70%

62%以下

代理人员的档案工资调整和管理

为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业务,为人事代理单位及人员办理工资确定及调整。

组织各代理单位分批次进行工资调整等业务。

工资调整审核完成率100%

85%以上

70%-85%

60%-70%

63%以下

代理人员的社会保险服务和管理

为我中心代理人员办理养老、医疗等保险的新增、转移等手续。

组织代理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并做好调入调出人员的保险转移手续。

保险基金审核完成率100%

85%以上

70%-85%

60%-70%

64%以下

编制人才需求目录

通过下发相关通知、开展分组调研的形式,全面了解本市的人才结构和需求情况,编制完善的人才需求目录

建立和完善高层次及紧缺人才需求信息库,实现人才供需的动态管理

信息完整率100%

85%以上

70%-85%

60%-70%

65%以下

人才引进

通过组团参加河北高层次人才信息发布会(北京)、第七届河北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洽谈会、河北省春季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519京津冀招才引智大会、全国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活动等活动,引进人才

组织企事业单位外出招聘,为我市引进各类急需人才

外出企业满意度100%

85%以上

70%-85%

60%-70%

66%以下

人才网站建设

实现人才网站的整改和完善,打造开放、有效的网络交流

构建网上服务大厅,为求职招聘提供网络交流平台

正常运转率100%

85%以上

70%-85%

60%-70%

67%以下

人才招聘

拟在我市举办1次人才交流洽谈活动,为就业和招聘提供交流平台

适时举办人才交流会,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为非公有单位提供智力支撑

人才交流会完成率100%

85%以上

70%-85%

60%-70%

68%以下

聘用合同鉴证

完善聘用合同鉴证机制,保护聘用双方的权益

为进入人才市场、人事代理人员提供合同鉴证工作,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聘用合同鉴证率100%

85%以上

70%-85%

60%-70%

69%以下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负责办理个人及代理单位委托存档手续;负责对个人及代理单位委托代理的人事档案调入、调出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的转递和管理工作。档案库房设备配置,计算机档案管理软件配置和升级维护。

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为流动人员办理人事档案转递和管理;接收回邯郸市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档案,并实行信息化管理

流动人员人事代理手续办结率100%

85%以上

70%-85%

60%-70%

70%以下

委托人事代理单位开户

负责委托人事代理单位的营业执照、工作场所、内设机构、管理人员的配置等情况的审核,并办理人事代理单位开户合同

为实行人事代理的单位及时办理开户及管理

单位办理开户的办结率100%

85%以上

70%-85%

60%-70%

71%以下

人事档案查阅和利用

负责存档人员人事档案查、借阅工作;负责存档人员添加人事档案材料的归档整理、身份认证、工龄计算;办理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负责存档人员集体户口申报管理

流动人员新增档案材料,做到认真鉴别、归类、整理、归档;积极和公安户籍部门沟通并申报

保存档案完整率100%

85%以上

70%-85%

60%-70%

72%以下

负责流动党员管理

负责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入、转出及转正;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外调;做好与市直工委的对接工作

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流动党员满意率100%

85%以上

70%-85%

60%-70%

73%以下

四、人事管理

管理人事工资政策,负责人事考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军转干部安置。

确保公务员四级联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稳妥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机关单位及公务员管理

承担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有效开展公务员职位管理、任免、招录、考核奖励、评比达标表彰、政府绩效评估、培训、监督以及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公务员四级联考,招录培养干警,公务员考核(平时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公务员奖励(受奖励人员证书制作),评比达标表彰(河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推荐考察)组织开展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培训、在职培训。

加强对各设区市公务员职务任免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管理能力。确保公务员四级联考公平、公正,确保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干警公平、公正,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管理能力,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素质。

机关及公务员调查满意率达到100%。公务员招录计划完成率达到90%。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应考尽考,优秀比例不超过15%。培训计划完成率达到100%。

90%及以上

80%-89%

60%-79%

59%及以下

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管理

1、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2、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3、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政策并组织实施;4、建立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5、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争上岗、考核、奖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含党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事宜;6、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方案的制定审核。7、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岗位核定、聘用的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一律实行合同管理,做到“应签尽签”;建立聘用合同登记制度。参与分行业体制改革,制定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培训。开展事业单位管理政策培训工作,举办政策法规培训班。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年报。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对年度考核嘉奖、记功人员颁发证书。

完成工作90%及以上

90%及以上

80%-89%

70%-79%

69%及以下

军转干部管理

军转干部安置、培训,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

接收安置当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及随调家属,组织分配到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军转干部培训,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日常管理服务,落实解困政策,按时足额发放解困资金,并做好企业军转干部思想教育和稳控工作。

军转干部安置率达到100%,并努力实现部队、接收单位、军转干部“三满意”;军转干部培训参训率达到95%以上,合格率100%;军转干部解困到位率达到100%,确保企业军转干部队伍整体稳定,力争全年无非正常上访。

90%以上

80-90%

70-80%

70%以下

人事资格考试考务管理

依据全国资格考试法则、总体规划、和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各类人事考试及信息采集、合格证书发放。实施各类资格考务计划,安排考点(场),试卷拉运保管。适时公布考试信息。审查、录入考生信息并按上级规定时限上报省考试局。完成日常事务性工作以及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考试计划,使各项考务制度落到实处。为考生创建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平台。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上报信息无差错。

全年参考4.5万人。考务完成率95%以上。考生满意率95%以上。

95%以上

90%-94%

85%-89%

75%-84%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级考核

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培训、考核。实施现场与网上报名。安排考场,组织考试。运送试卷,上报省对口部门要求的信息资料。

做好考前考中的考务工作,严密组织,严格审核严密组织,严格审核,防止突发事件

考生满意率95%以上。

95%以上

90%-94%

85%-89%

75%-84%

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管理

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检查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证书的发放和验证。

按要求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培训,提高参学人员的积极性,完善制度,改进教学方法。

参教人数3万。方便基层,深入县乡办证验证。

95%以上

90%-94%

85%-89%

75%-84%

工资基金管理

管理审核工资基金,印制增人计划卡和工资基金审核表。

有效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长。减轻财政负担,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工资基金审核完成情况100%。

100%

85%-99%

75%-84%

74%以下

人事统计工作

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人事统计工作。包括:全市政府系统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统计工作;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全市公有制经济企业人员统计工作。

按照省厅要求做好人事统计工作,及时上报省厅,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人事统计工作的完成情况100%。

100%

85%-99%

75%-84%

74%以下

人事计划申报工作

完成年度政府系统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退伍兵安置等人事计划工作。

在编制限额内,科学拟定政府系统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计划,减轻财政负担,促进各项事业人才健康发展。

人事计划上报、下达完成情况100%。

100%

85%-99%

75%-84%

74%以下

人事信息系统

省及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升级、维护及培训等相关工作。

做好全市人事信息管理系统日常维护与升级,实时更新数据库。

保证系统正常运行100%。

100%

85%-99%

75%-84%

74%以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座谈、调研、资料印刷等相关工作。

做好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按时完成100%。

100%

85%-99%

75%-84%

74%以下

五、工资政策制定及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提升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落实企业工资工作

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其负责人工资收入政策;指导和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

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其负责人工资收入政策;指导和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

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按照工资指导线标准调整。

增长比例6%-14%

增长比例14%-22%

增长比例0-6%

负增长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和管理

    1、2014年7月市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调标
    依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制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等各项调标政策并组织实施,认真落实离退休人员基本离退休费和生活补贴等待遇调整。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工资、福利、养老保险等政策,认真筹划并组织实施市直各部门贯彻落实,积极检查和督导各县(市、区)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注:2014年7月1日起,机关在职人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调整。此项工作已完成,各项待遇已于2015年2月底前兑现到位,实际消费7.4万元,需追加预算。
    2、2016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
    《河北省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实施办法》(冀政办发[2015]19号)规定:建立定期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制度,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近期基本工资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如遇发生金融危机、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基本工资标准延后调整。
    《河北省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实施办法》(冀政办发[2015]19号)规定: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要求,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近期每两年调整一次。
    依据冀政办发[2015]19号文件精神,我市已圆满完成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有关工作,调整后工资标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按照文件中基本工资每两年调整一次规定,2016年10月,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将再次调整,参照2014年7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调标实际消费,预计费用7.4万元。

  加强工资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与预算编制对接,实现高效快捷审核。

工作任务完成率100%

96%

以上

85%

95%

70%—
85%

66%

以下

    3、工资软件安装及软件使用业务培训    依据邯人社办[2011]55号文件精神,为使工资业务审批快捷高效,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均需安装工资统计数据库软件,因软件开发难度大、费用高,此项工作一直未开展。按照省厅要求,今年,我市将统一安装工资软件,并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业务具体负责人进行软件使用及维护培训,以确保软件能高效利用。软件安装费和业务培训费预计8万元。    4、省厅对我市工资福利工作进行调研    2016年,省厅将对各设区市进行三次专题调研:一是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初定在4月份;二是对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后退休待遇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初定在6月份;三是对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初定在8月份。参与调研的区县不由市级指定,将由省厅随机抽取,抽取率在70%以上。省厅三次调研预计费用3.3万。    5、工资福利处对各县(市、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督导    按照工作计划,省厅有关部门将于2016年4月份、6月份、8月份,对我市各县(市、区)实行乡镇补贴、缴纳养老保险以及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研,为积极配合省厅完成调研任务,我处将分别于3月份、5月份、7月份,先期对各县(市、区)实行乡镇补贴、缴纳养老保险以及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深入基层,现场办公,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为省厅决策部署提供依据。检查督导预计费用3万元。

  加强工资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与预算编制对接,实现高效快捷审核。

工作任务完成率100%

96%及以上

85%—95%

70%—85%

66%及以下

六、劳动关系管理

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提升社会和谐水平。

 

 

 

 

 

落实劳动关系政策

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拟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参与国家和省级企业信用等级、劳动模范评定有关工作;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创建工作

1、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2、建立企业劳动关系基础信息数据库;3、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和谐创建,并做好2015年度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选和已获得劳动关系和谐称号单位复审。

1、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以上;2、建立劳动关系基础数据信息库。3、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复审率达到98%。

98%以上

90%-98%

80%-90%

80%以下

完善劳务派遣培训、许可及监管机制

拟定劳务派遣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

完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制度化、规范化;对已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的全部从业人员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培训;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开展劳务派遣检查工作。

劳务派遣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80%以上。

80%以上

70%-80%

60%-70%

60%以下

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工作

拟定用工备案管理规则;承担市属用人单位用工备案工作

建立劳动用工备案数据库,掌握全市劳动用工情况,使用全省统一的劳动用工备案软件管理。

用人单位用工备案率达到80%以上

80%以上

70%-80%

60%-70%

60%以下

审核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工作

审核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工作

完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流程,开展破产改制企业安置职工培训工作。

企业破产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核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以内

25个工作日以内

30个工作日以内

30个工作日以上

劳动关系调解仲裁事务管理

1、宣传劳动法律法规,仲裁案件的受理、登记、受理对违反劳动法规案件的的举报。审理案件,开庭、审理、调解、裁决。2、信访接待,接待登记信访人来访、转办信访人的案件、办理信访局转办的信访督办案件。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劳动者权益,平衡劳资关系。

按期结案率达到95%,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100%

按期结案率95%

按期结案率90%

按期结案率85%

按期结案率80%

劳动监察事务管理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提高劳动监察结案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监察案件按期结案率95%以上

95%以上

85-95%

70-85%

70%以下

七、人社政务管理

综合协调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的政务、事务。统筹指导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组织起草修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政策调研和协调工作。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分析工作运行情况。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办机关法律事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保障政府服务、标准化、人社政策研究等综合性工作。加强人社系统法制建设保障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综合业务管理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计划,督促检查工作进展;负责领导批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机关政务(政府信息)公开;负责政策宣传、信息交流、舆论引导和典型培树等工作;负责向上级报送、反馈政务信息、特色工作、典型做法;负责编印机关简报和内刊等宣传刊物;负责做好与媒体联系沟通工作;负责机关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信息宣传等综合业务培训工作;

接受社会监督,为群众提供优质政务服务

群众满意率100%

90-100%

75-89%

60-74%

60%以下

    承办行政复议。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组织行政复议勘验,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对被行政复议组织答辩,对行政复议决定组织落实,不服决定的组织行政诉讼。    承办行政诉讼。对涉及我局的行政诉讼组织应诉。承办以我局为原告的行政诉讼工作事宜。根据需要组织二审、再审、抗诉工作。依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厅要求,建立健全我局的法律顾问团队,依法组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根据签订协议,做好法律顾问团队的诉讼和法制教育工作。    行政处罚听证。依据《行政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听证,维护劳动监察执法主客体双方权利。依据市人大、政协统一要求,完成人大代表提案、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走访工作。党组织关系管理。办理党组织关系转进和转出业务。培养和发展新党员。

依法纠正不正确的行政行为,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依法组织行政诉讼,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广泛征求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保障党员权益。

按期办结率95%,走访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95%

100%

99%—90%

89%-80%

79%及以下

线路租金:保障各县区网络畅通

保证网络畅通,系统运行稳定

系统正常,各县区每年平均故障时间≤24小时

各县区每年平均故障时间≤24小时

各县区每年平均故障时间≤48小时

各县区每年平均故障时间≤72小时

各县区每年平均故障时间≤96小时

外包服务:定期巡检,及时处理系统故障

 

系统正常,各县区每年平均故障时间≤10小时

业务中断时间≤10小时

业务中断时间≤15小时

业务中断时间≤20小时

业务中断时间≤25小时

设备更新及维护:及时更换设备及配件

 

系统正常,各县区每年平均故障时间≤10小时

业务中断时间≤10小时

业务中断时间≤15小时

业务中断时间≤20小时

业务中断时间≤25小时

安全体系建设:安装病毒木马防护系统,CA证书使用费、在办公OA和业务系统中普遍使用CA

维护系统安全

系统安全,非法访问系统数量为0,病毒木马感染率为0

非法访问系统数量为0,病毒木马感染率为0

病毒感染次数≤3

病毒感染次数≤5

病毒感染次数≤10

办公设备的采购及维护:电脑、打印机、传真设备

保障正常办公

办公正常,设备故障时间≤24小时

设备故障时间≤24小时

设备故障时间≤48小时

设备故障时间≤72小时

设备故障时间≤96小时

按省厅规划对市、县现有网络进行改造,确保省、市、县网络畅通

确保省市县网络畅通

网络畅通,网络中断时间≤10小时

网络中断时间≤10小时

网络中断时间≤15小时

网络中断时间≤20小时

网络中断时间≤25小时

业务系统建设:内部业务协同平台、外部数据交换平台、机关事业人员管理系统

社保、医保、就业等业务系统实现紧耦合,满足其他政府部门对人社业务信息的需求,提升机关事业人员管理信息化水平

业务协调联动数据交换通畅,60%与外部数据交换

3个以上业务系统能够协调,80%与外部数据交换

2个以上业务系统能够协调,60%与外部数据交换

1个以上业务系统能够协调,50%与外部数据交换

≤50%与外部数据交换

综合事务管理

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对外联络接待及后勤保障等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其它综合性临时性工作或事项的处理;负责机关公(文)电、机要、文书档案和保密、印信工作;负责全局机关值班、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和局内应急管理;负责研究局业务政策并起草相关文件;负责对人社工作各项业务指标的完成情况的汇总分析工作;负责对人社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提供决策建议;负责记录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会议纪要;负责局发文电和上报材料的核稿工作;

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正常运转率100%

90-100%

75-89%

60-74%

60%以下

法制宣传活动。统筹指导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建设。依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厅要求,进行法制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印制发放法规政策宣传单,多种渠道宣传法规政策。
执法人员培训和证件年审。依据市政府统一要求,进行执法人员培训和证件年审。包括培训费、年审费每人200元,共47人合计0.94万元
法规培训。依据省厅及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要求,组织法规培训。编印法规政策和业务工具书,组织内部职工业务培训。通过法规政策培训,熟悉岗位业务,通过警示教育,加强廉政建设。
规范性文件审核。按照国家省市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制定进行合法性审核,对文件的有效期进行核实,对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纠错。

普及人社系统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民众法律意识、提高我市人社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及能力、提高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能力

普及率85%

95%以上

94%-80%

79%-60%

59%及以下

组织党员学习。做好“三会一课”,为党员购置学习书籍、报刊、音像制品。组织党员参观学习。聘请专家学者讲授党课。编印《党员天地》刊物、党建活动纪实片,交流总结党建活动成果。
组织文化活动。抓住五一、七一、国庆、春节等节日和党员活动节点,开展文化活动。排练文体节目,购置文化体育用品,租用活动场地和设施。发放活动必需品和奖品。
组织困难救助。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对生活困难或者遭受重大损害的党员和职工开展救助,发放资金、生活品、医疗用品等。
筹集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由财政核拨工会经费。对工会经费和会费加强管理,合理使用。

组织有生气,党员有活力,工作显成绩。以文化提精神,聚合力,建设和谐机关。发挥党组织或工会的作用,保障员工权益。加强工会建设,维护会员权益,促进机关和谐。

普及率95%,正常运转率95%

95%以上

94%-80%

79%-60%

59%及以下

  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

  提高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政策水平及业务技能。

  全年培训200人,培训合格率95%以上。

95%以上

85%-94%

70%-84%

69%以下

    纪检监察专项工作:纪律审查、查办案件、集中办案。

    提高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党员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全面贯彻落实“八项规定”。

    完成省、市纪委,省人社厅交办的案件查办工作。

95%以上

85%-94%

70%-84%

69%以下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组织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学习,结合思想实际,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保持其思想稳定和队伍稳定;及时探望慰问生病住院的老同志 ,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慰问走访和体检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来访工作,在国家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反映和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保护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离退休人员待遇落实到实处,并提供车辆保障;积极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文明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病故后的丧葬事宜。

确保落实离退休干部各项待遇,为老干部提供优质的服务

正常运转率100%

90-100%

75-89%

60-74%

60%以下

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表一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预算数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22468.6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55.87 

二、上级补助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事业收入

20.00 

三、国防支出

 

四、经营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五、教育支出

99.13 

六、其他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354.68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258.00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321.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二、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22488.68 

本年支出合计

22488.68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年初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22488.68 

合计

22488.68 

表二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22488.68 

22468.68 

0.00 

20.00 

0.00 

0.00 

0.00 

2011001

  行政运行

1012.47

1012.47

 

 

 

 

 

20110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94.03

294.03

 

 

 

 

 

2011006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6.65

6.65

 

 

 

 

 

2011009

  公务员考核

32.50

32.50

 

 

 

 

 

2011011

  公务员招考

172.00

172.00

 

 

 

 

 

2011012

  公务员综合管理

3.00

3.00

 

 

 

 

 

2011050

  事业运行

298.62

298.62

 

 

 

 

 

2011099

  其他人事事务支出

618.60

618.60

 

 

 

 

 

2011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8.00

18.00

 

 

 

 

 

2050303

  技校教育

99.13

79.40

 

19.73

 

 

 

2080101

  行政运行

36.31

36.31

 

 

 

 

 

208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9.40

59.40

 

 

 

 

 

2080103

  机关服务

100.33

100.33

 

 

 

 

 

2080104

  综合业务管理

37.46

37.46

 

 

 

 

 

2080105

  劳动保障监察

116.85

116.85

 

 

 

 

 

2080106

  就业管理事务

505.73

505.73

 

 

 

 

 

2080107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

168.62

168.62

 

 

 

 

 

2080108

  信息化建设

102.56

102.56

 

 

 

 

 

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944.11

944.11

 

 

 

 

 

2080111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142.68

142.68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86.35

386.35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544.98

544.71

 

0.27

 

 

 

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10514.00

10514.00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95.30

3695.30

 

 

 

 

 

2100508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258.00

2258.00

 

 

 

 

 

2130804

  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321.00

321.00

 

 

 

 

 

表三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22488.68 

4006.70 

18481.98 

 

 

 

2011001

  行政运行

1012.47 

912.47

100.00

 

 

 

20110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94.03 

30.15

263.88

 

 

 

2011006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6.65 

0.00

6.65

 

 

 

2011009

  公务员考核

32.50 

0.00

32.50

 

 

 

2011011

  公务员招考

172.00 

0.00

172.00

 

 

 

2011012

  公务员综合管理

3.00 

0.00

3.00

 

 

 

2011050

  事业运行

298.62 

298.62

0.00

 

 

 

2011099

  其他人事事务支出

618.60 

0.00

618.60

 

 

 

2011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8.00 

0.00

18.00

 

 

 

2050303

  技校教育

99.13 

99.13

0.00

 

 

 

2080101

  行政运行

36.31 

36.31

0.00

 

 

 

208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9.40 

0.00

59.40

 

 

 

2080103

  机关服务

100.33 

100.33

0.00

 

 

 

2080104

  综合业务管理

37.46 

37.46

0.00

 

 

 

2080105

  劳动保障监察

116.85 

107.85

9.00

 

 

 

2080106

  就业管理事务

505.73 

493.44

12.29

 

 

 

2080107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

168.62 

47.14

121.48

 

 

 

2080108

  信息化建设

102.56 

29.36

73.20

 

 

 

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944.11 

883.11

61.00

 

 

 

2080111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142.68 

0.00

142.68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86.35 

386.35

0.0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544.98 

544.98

0.00

 

 

 

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10514.00 

0.00

10514.00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95.30 

0.00

3695.30

 

 

 

2100508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258.00 

0.00

2258.00

 

 

 

2130804

  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321.00 

0.00

321.00

 

 

 

表四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金额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2468.6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55.87 

2455.8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教育支出

79.40 

79.40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354.41 

17354.41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258.00 

2258.00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321.00 

321.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二、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22468.68 

本年支出合计

22468.68 

22468.68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22468.68 

合计

22468.68 

22468.68 

 

 

表五

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22,468.68

3,986.70

18,481.98

2011001

  行政运行

1012.47 

912.47

100.00

20110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94.03 

30.15

263.88

2011006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6.65 

0.00

6.65

2011009

  公务员考核

32.50 

0.00

32.50

2011011

  公务员招考

172.00 

0.00

172.00

2011012

  公务员综合管理

3.00 

0.00

3.00

2011050

  事业运行

298.62 

298.62

0.00

2011099

  其他人事事务支出

618.60 

0.00

618.60

2011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8.00 

0.00

18.00

2050303

  技校教育

79.40 

79.40

0.00

2080101

  行政运行

36.31 

36.31

0.00

208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9.40 

0.00

59.40

2080103

  机关服务

100.33 

100.33

0.00

2080104

  综合业务管理

37.46 

37.46

0.00

2080105

  劳动保障监察

116.85 

107.85

9.00

2080106

  就业管理事务

505.73 

493.44

12.29

2080107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

168.62 

47.14

121.48

2080108

  信息化建设

102.56 

29.36

73.20

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944.11 

883.11

61.00

2080111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142.68 

0.00

142.68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86.35 

386.35

0.0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544.71 

544.71

0.00

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10514.00 

0.00

10514.00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95.30 

0.00

3695.30

2100508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258.00 

0.00

2258.00

2130804

  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321.00 

0.00

321.00

表六

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基本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3986.70

3463.41

523.29

301

一、工资福利支出

2485.47

2485.47

 

30101

1、基本工资

1225.70

1225.70

 

30102

2、津贴补贴

1039.78

1039.78

 

30102

(1)地区附加津贴

1037.51

1037.51

 

30102

(2)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0.00

0.00

 

30102

(3)(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2.24

2.24

 

30102

    1)国家出台与实际天数无关的岗位津贴

0.00

0.00

 

30102

    2)国家出台按实际天数发放的岗位津贴

2.24

2.24

 

30102

(4)规范津贴补贴后仍继续保留的补贴

0.03

0.03

 

30102

    1)回族补贴

0.03

0.03

 

30102

    2)职工劳模荣誉津贴

0.00

0.00

 

30102

(5)上述项目之外的津贴补贴

0.00

0.00

 

30103

3、奖金

72.70

72.70

 

30104

4、社会保障缴费

-334.66

-334.66

 

30104

(1)基本养老保险费

0.00

0.00

 

30104

(2)基本医疗保险费

0.00

0.00

 

30104

(3)大病医疗保险费

0.00

0.00

 

30104

(4)公务员医疗补助

0.00

0.00

 

30104

(5)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费

0.00

0.00

 

30104

(6)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

0.00

0.00

 

30104

(7)工伤保险费

0.00

0.00

 

30104

(8)其他社保缴费

-334.66

-334.66

 

30106

5、伙食补助费

0.32

0.32

 

30107

6、绩效工资

433.03

433.03

 

30107

(1)基础绩效工资

302.65

302.65

 

30107

(2)奖励绩效工资

130.00

130.00

 

30107

(3)应纳入绩效工资的津贴补贴

0.38

0.38

 

30199

7、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8.60

48.60

 

30199

(1)长期聘用人员和长期临时工工资

0.00

0.00

 

30199

(2)长期聘用人员和长期临时工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

0.00

0.00

 

30199

(3)病假两个月以上职工的工资

0.00

0.00

 

30199

(4)其他

48.60

48.60

 

303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77.94

977.94

 

30301

1、离休费

28.51

28.51

 

30301

(1)离休金

10.29

10.29

 

30301

(2)离休人员补贴

12.77

12.77

 

30301

(3)离休人员特殊补贴

3.47

3.47

 

30301

(4)离休人员上述项目之外的补贴

1.98

1.98

 

30301

(5)社保机构开支人员单位应负担的离休费

0.00

0.00

 

30302

2、退休费

865.99

865.99

 

30302

(1)退休金

372.01

372.01

 

30302

(2)退休人员补贴

482.41

482.41

 

30302

(3)退休人员特殊补贴

5.94

5.94

 

30302

(4)退休人员上述项目之外的补贴

5.63

5.63

 

30302

(5)社保机构开支人员单位应负担的退休费

0.00

0.00

 

30303

3、退职(役)费

0.00

0.00

 

30303

(1)退职生活费

0.00

0.00

 

30303

(2)退职人员补贴

0.00

0.00

 

30303

(3)退职人员特殊补贴

0.00

0.00

 

30303

(4)退职人员上述项目之外的补贴

0.00

0.00

 

30303

(5)社保机构开支人员单位应负担的退职生活费

0.00

0.00

 

30304

4、抚恤金

0.00

0.00

 

30305

5、生活补助

5.00

5.00

 

30307

6、医疗费

0.00

0.00

 

30308

7、助学金

0.00

0.00

 

30309

8、奖励金

1.46

1.46

 

30309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1.46

1.46

 

30309

(2)其他奖励金

0.00

0.00

 

30311

9、住房公积金

0.00

0.00

 

30312

10、待规范津贴补贴人员提租补贴

0.01

0.01

 

30312

(1)在职人员提租补贴

0.01

0.01

 

30312

(2)离休人员提租补贴

0.00

0.00

 

30312

(3)退休人员提租补贴

0.00

0.00

 

30312

(4)退职(役)人员提租补贴

0.00

0.00

 

30313

11、购房补贴

0.00

0.00

 

30399

12、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6.97

76.97

 

30314

(1)住宅取暖费

76.10

76.10

 

30314

    1)在职住宅取暖费

54.97

54.97

 

30314

    2)离休住宅取暖费

0.46

0.46

 

30314

    3)退休住宅取暖费

20.67

20.67

 

30314

    4)退职住宅取暖费

0.00

0.00

 

30399

(2)其他

0.87

0.87

 

 

1、基础定额项目

395.90

 

395.90

30201

(1)办公费

29.60

 

29.60

30205

(2)水费

10.15

 

10.15

30206

(3)电费

27.87

 

27.87

30207

(4)邮电费

25.10

 

25.10

30207

  1)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

0.00

 

0.00

30207

  2)其他邮电费

25.10

 

25.10

30208

(5)办公取暖费

39.89

 

39.89

30209

(6)物业管理费

18.70

 

18.70

30211

(7)差旅费

132.61

 

132.61

30213

(8)维修(护)费

8.07

 

8.07

30215

(9)会议费

17.63

 

17.63

31002

(10)办公设备购置费

11.14

 

11.14

30212

(11)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0.00

30231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7.20

 

57.20

30231

   1)燃料费

43.60

 

43.60

30231

   2)维修费

0.00

 

0.00

30231

   3)保险费

0.00

 

0.00

30231

   4)其他交通费

13.60

 

13.60

30299

(13)离退休干部经费

15.43

 

15.43

30299

   1)离休干部公用经费

0.24

 

0.24

30299

   2)离休干部特需费

0.15

 

0.15

30299

   3)离休干部住宅公用电话费

0.00

 

0.00

30299

   4)离休人员福利费

0.26

 

0.26

30299

   5)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5.35

 

5.35

30299

   6)退休干部特需费

0.59

 

0.59

30299

   7)退休干部住宅公用电话费

0.00

 

0.00

30299

   8)退休人员福利费

8.84

 

8.84

30299

   9)退职人员福利费

0.00

 

0.00

30299

  10)离休干部参观休养经费

0.00

 

0.00

30239

(14)公务交通补贴

0.00

 

0.00

30202

(15)印刷费

2.51

 

2.51

30203

(16)咨询费

0.00

 

0.00

30204

(17)手续费

0.00

 

0.00

30214

(18)租赁费

0.00

 

0.00

30218

(19)专用材料费

0.00

 

0.00

30224

(20)被装购置费

0.00

 

0.00

30225

(21)专用燃料费

0.00

 

0.00

30226

(22)劳务费

0.00

 

0.00

30227

(23)委托业务费

0.00

 

0.00

30299

(24)其他业务费

0.00

 

0.00

 

2、按规定比例计提项目

127.39

 

127.39

30216

(1)培训费

38.55

 

38.55

30217

(2)公务接待费

8.96

 

8.96

30228

(3)工会经费

51.45

 

51.45

30229

(4)福利费

28.43

 

28.43

30299

(5)党组织活动经费

0.00

 

0.00

 

3、特殊因素项目

0.00

 

0.00

30299

(1)业务用房运行费

0.00

 

0.00

30299

(2)办公用房运行补助

0.00

 

0.00

30213

(3)网络运行维护费

0.00

 

0.00

30202

(4)大宗印刷费

0.00

 

0.00

30207

(5)专项邮电费

0.00

 

0.00

31003

(6)专项购置费

0.00

 

0.00

30231

(7)执法执勤及特种业务车辆运行费

0.00

 

0.00

30299

(8)临时办公室经费

0.00

 

0.00

30299

(9)中央空调及电梯运行费

0.00

 

0.00

30299

(10)不可预见费

0.00

 

0.00

表七

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注:本部门不涉及此表

表八

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注:本部门不涉及此表

表九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资金来源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合计

79.41

79.41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1.08

71.0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71.08

71.08

 

 

三、公务接待费

8.33

8.33

 

 

三、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16年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收入预算为22488.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68.68万元,占99.92 %;事业收入20万元,占0.08 %。

2、支出预算

2016 年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支出预算为2248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6.7 万元,占17.82%;项目支出18481.98万元,占82.18%。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邯郸市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安排174.08万元。

(三)“三公”及会议培训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批复 “三公”及会议培训经费预算207.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08万元,公务接待费8.33万元;会议费51.87万元,培训费76.18万元。

根据预算编制正常定额经费标准核定的2016年“三公”及会议培训经费安排数与2015年预算安排基本持平,无较大变化。

(四)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上年末国有资产价值为3383.99万元。

1、流动资产价值1422.5万元。

2、固定资产价值1961.49万元。其中:房屋 12142平方米,价值1096.93万元;汽车29台,价值543.1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321.37万元。

本年度拟购置其他固定资产价值为100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购置预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等业务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