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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4151

发布机构: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名称:邯郸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文号:无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9日

效力状态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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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邯郸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1名委员,2022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21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含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接管冀中能源峰峰集团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议题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管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0个处(),20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85人,其中,在编125人,非在编6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1995,净增单位1678家;新开户职工4.90万人,净增职工3.03万人;实缴单位8343家,实缴职工51.06万人,缴存额64.7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94%、4.43%、4.55%。2022年末,缴存总额588.0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37%;缴存余额283.42亿元,同比增长12.87%。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3家。

(二)提取2022年,10.9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2.44亿元,同比下降0.5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0.10%,比上年减少2.57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304.6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9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符合以下条件的贷款额度可以提高:缴存比例为双12%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二孩家庭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提高到80万元;三孩家庭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提高到100万元;取得邯郸市人才引进“燕赵英才卡”的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提高到100万元。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8万笔32.9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8.03%、39.36%。

2022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1.54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12万笔369.59亿元,贷款余额234.6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97%、9.80%、5.1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2.77%,比上年末减少6.10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

2.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758笔39745.90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85354.2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33435.81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中心未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

(四)购买国债:中心未购买国债。

(五)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4.01亿元。其中,活期0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9.55亿元,1年以上定期39.99亿元,协定、通知存款等4.47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2.77%,比上年末减少6.10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88985.88万元,同比增长9.64%。其中市中心88554.53万元,原峰峰集团分中心接收前一季度业务收入431.35万元;存款利息14092.7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74890.69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2.4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45568.00万元,同比增长8.29%。其中,市中心45567.96万元,原峰峰集团分中心接收前一季度业务支出0.04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1457.68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341.99万元,其他1768.3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43417.88万元,同比增长11.08%。其中市中心42986.57万元,原峰峰集团分中心接收前一季度增值收益431.31万元。全市增值收益率1.63%,比上年减少0.0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接收原峰峰集团分中心留存的管理费用214.33万元以及原计提的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680万元,合并当年增值收益进行重新分配。

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9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0536.92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管理费用9891.28万元,提取原峰峰集团分中心安置费用645.64万元,从原峰峰集团结余廉租房补充资金调整847.66万元,共支付峰峰集团安置费用1493.3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683.29万元。

2022年,上交财政市中心管理费用8262.86万元。上缴财政市中心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201.17万元。上缴财政峰峰集团分中心留存廉租房补充资金8572.34万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3460.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2921.4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7199.82万元,同比增长37.44%。其中,人员经费1364.14万元,公用经费52.15万元,专项经费5783.5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63万元,逾期率0.00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3460.1万元。2022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4.06%,国有企业占19.50%,城镇集体企业占3.31%,外商投资企业占1.4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0.2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8%,灵活就业人员占1.33%,其他占8.42%;中、低收入占98.54%,高收入占1.4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1.16%,国有企业占6.28%,城镇集体企业占0.75%,外商投资企业占1.6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2.3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21%,灵活就业人员占5.27%,其他占17.27%;中、低收入占99.82%,高收入占0.18%。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1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9.51%,租赁住房占3.0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5.6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46%,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3.17%。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三)贷款业务。

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8.3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5.03%,比上年末减少0.8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7805.5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2.20%,90-144(含)平方米占82.14%,144平方米以上占5.66%。购买新房占83.3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6.7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15.1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84.5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32%。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14.90%,30岁-40岁(含)占52.31%,40岁-50岁(含)占26.14%,50岁以上占6.6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8.21%,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79%;中、低收入占97.57%,高收入占2.43%。

(四)住房贡献率。

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4.86%,比上年减少39.5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202262日管理中心印发了《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邯公积金字〔202220号),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成效: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可按规定申请缓缴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可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实施时限至2022年底。截止1231日,受新冠疫情影响累计办理缓缴企业9家,累计缓缴职工19529人,累计缓缴金额17899.82万元。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做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实施时限至2022年底截止12月31日,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无法正常还款且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共91笔,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应还未还本金额21.63万元。

3、新购首套住房和改善性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实施时限至2022年底。截止1231日,购房提取1264人,提取公积金11202.55万元。

(二)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2022年,管理中心坚持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积金和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对于租房职工,租住当地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的,凭与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签订的租赁合同、房租收据等有效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的年房租总额;租住市场其他住房的无房职工,凭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本人和配偶的无房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于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管理中心从贷款轮候、资金保障等方面给予充分的支持。2022年,租房提取13096人,9886.91万元;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6021户,288674.8万元。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2年,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经过管理中心的积极努力,原冀中能源峰峰集团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的住房公积金业务顺利移交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管理中心与峰峰集团就移交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于3月22日签订移交协议,并陆续完成峰峰集团分中心银行账户变更为管理中心户名的资金移交工作,3月26日将峰峰集团分中心业务、财务数据移植到管理中心系统,3月27日起峰峰集团单位专管员和缴存职工已可以通过中心网上渠道及柜面办理所有业务。管理中心接收峰峰集团分中心资产总额167253.85万元,负债总额155598.10万元,净资产11655.75万元(其中:个贷风险准备金余额1590.11万元,待分配增值收益10065.64万元)。按照与峰峰集团签订的移交协议,支付峰峰集团原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分流安置费及其他费用共计1493.30万元,从峰峰集团分中心留存收益中列支,剩余留存收益8572.34万元上缴财政。

由于接收工作的需要,原冀中能源峰峰集团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委托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办理缴存贷款业务合并至管理中心。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 2021年邯郸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6235 元,据此,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18705 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未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邯郸市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经济开发区、冀南新区、峰峰矿区、武安市及磁县最低缴存基数仍为1790 元;永年区、肥乡区、临漳县、成安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涉县最低缴存基数仍为1680 元;魏县、大名县、广平县、馆陶县最低缴存基数仍为1580 元。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新购首套住房和改善型住房的缴存人,可提取金额调整为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实施时限至2022年底。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未达到双12%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2%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以提高到80万元。二孩家庭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提高到80万元。三孩家庭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提高到100万元。取得邯郸市人才引进“燕赵英才卡”的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提高到100万元。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022年1月至9月,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五年及以下的,贷款利率为2.75%,贷款期限五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25%。职工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自2022年10月1日起,5年以下(含5年)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2.6%,5年以上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3.1%;5年以下(含5年)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025%,5年以上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575%。

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根据《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7〕1号)和《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冀建法〔2018〕29号),我市支持老旧住宅小区因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

)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全媒体客服更新上线为适应群众的对多样化需求,管理中心对全媒体客服进行了更新优化,文字、声音、影像、动画、网页、视频等多媒体形式于一体的全媒体客服平台,为群众提供全天候在线客服服务。职工通过官方网站、手机APP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发起的自助服务、人工服务(包含文字和图片)与客服人员进行一对一专业答复。截止到目前,管理中心共受理咨询投诉51714条(次),其中人工受理咨询投诉30506人次、系统自动回复咨询21208条,有效地解决了职工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公积金业务政策知识的难题,及时处理了各种投诉纠纷,为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提供了强大的后盾。

2、优化服务网点布局。2022年7月7日、2022年9月8日冀南新区管理部、邯山区管理部搬迁至独立营业网点。复兴区管理部也将从借驻的银行服务网点搬离,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从而摆脱办公场地带来的限制,不断提高公积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公积金事业打开更大发展空间。

3、推进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2022年 “跨省通办”异地购房提取319笔,异地缴存使用证明 73笔,真正给办事群众带来便利,切实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新一代系统上线运行。新一代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对原业务系统架构进行了底层升级,采用更加贴合业务结算安全和资金实时结算的系统架构,在确保结算安全的前提下,对业务办理参数化、智能化、便捷化改造升级,大幅提高公积金服务水平,满足现代化信息系统标准。网上业务大厅、邯郸公积金APP也同步更新上线运行。

2、顺利完成数据库国产化改造。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管理中心2022年开始国产化改造工作,按照确保业务不停办、服务不退的原则,先对数据库进行国产化改造,10月份成功完成数据移植并支持新系统顺利上线。

3、主中心新建云平台平稳运行。2022年管理中心“两地三中心”建设完成第一期主中心云平台搭建,服务器运行性能得到全面提升同时通过网络架构重新设计,实现了业务系统与住建部结算平台、业务系统与银行共享接口、电子档案系统与各协办部门之间的毫秒级通信为上层业务系统提供了快速、稳定的运行平台

4、如期实现所有县域贷款网上办。自主城区实现贷款网上办以来,为广大贷款职工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捷。按照管理中心部署,通过攻克各县域数据共享难点,如期实现所有县域贷款网上办。

)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2年,管理中心荣获邯郸市微信矩阵“双十”评选活动优秀集体、政务公开考核工作优秀单位;临漳管理部荣获邯郸市“三八”红旗集体;丛台区管理部荣获邯郸市“巾帼文明岗”;王涛和陈英才被评为2022年第一季度“邯郸好人”,杜肖肖荣获2022年邯郸市最美女性,唐伟荣获2022年邯郸市微信矩阵“双十”评选活动“十佳个人”。

)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2年,管理中心共计查处骗提24笔,惩戒24人,追回资金271.3万元。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