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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0887

发布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名称:邯郸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文号:无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30日

效力状态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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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邯郸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2016年,召开两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审议通过2015年度市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含增值收益分配方案)、从当地商业银行融资解决流动性资金不足等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11个处(科),15个管理部,1个分中心(峰峰集团分中心)。从业人员139人,其中,市中心在编131人,非在编0人,峰峰集团分中心在编8人,非在编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4402家,新开户单位288家,净增单位260家;实缴职工44.08万人,新开户职工5.35万人,净增职工-1.25万人;当年缴存额33.81亿元,同比增长9.05%。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264.23亿元,缴存余额120.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67%、10.7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1家,比上年增加2家。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22.06亿元,同比降低67.61%;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65.27%,比上年同期减少92.83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143.57亿元,同比增长18.1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6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5万笔32.25亿元,同比增长24.77%、58.93%。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91万笔29.4亿元,峰峰集团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4万笔2.85亿元。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8.86亿元。其中,市中心8.33亿元,峰峰集团分中心0.53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11万笔143.83亿元,贷款余额100.2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23%、28.90%、30.44%。个人住房贷款率为83.09%,比上年同期增加12.52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6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应收贷款本金0 亿元,实收贷款本金0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1.7亿元,项目贷款余额1.7亿元。
(四)购买国债:市中心与峰峰集团分中心均未购买国债。
(五)融资:2016年,当年融资额9.1亿元,当年归还7.1亿元。
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9.1亿元,融资余额2亿元。
    (六)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26.86亿元。其中,活期3.66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6.63亿元,1年以上定期12.48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4.09亿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84.50%,比上年同期增加12.3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42439.48万元,同比降低13.19%。其中,市中心38170.32万元,峰峰集团分中心4269.16万元;存款利息收入12925.9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9513.55万元,国债利息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23845.30万元,同比增长102.50%。其中,市中心21392.54万元,峰峰集团分中心2452.76万元;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9880.49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404.62万元,其他支出2560.1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18594.18万元,同比降低49.89%。其中,市中心16777.78万元,峰峰集团分中心1816.40万元;增值收益率1.63%,比上年同期减少1.4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40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344.9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909.24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822.42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917.17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28917.17万元,峰峰集团分中心上缴0万元。峰峰集团分中心上缴集团公司用于棚户区改造3500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733.3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4292.75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83560.75万元,峰峰集团分中心提取1073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4007.22万元,同比增长46.69%。其中,人员经费1222.17万元,公用经费187.42万元,专项经费2597.63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826.6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136.73万元、127.1万元、2562.78万元;峰峰集团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80.6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85.44万元、60.32万元、34.8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15.75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2‰。其中,市中心0‰,0.28‰。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1053.35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14%。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
2016年底,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项目贷款逾期率为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4%提取。当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68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6年底,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34%、-4.59%和9.05%。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2.93%,国有企业占28.56%,城镇集体企业占4.85%,外商投资企业占1.2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7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6%,其他占0.31%。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6.25%,国有企业占38.80%,城镇集体企业占4.33%,外商投资企业占1.4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4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5%,其他占0.79%。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19.33%,中等收入群体占76.62%,高收入群体占4.05%。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7.52万笔22.06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3.5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6.6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3.76%,租赁住房占3.16%,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6.4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0.1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76%,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73%,其他占4.7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41.8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1.61%,比上年同期减少2.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8151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17.32%,90-144(含)平方米占73.40%,144平方米以上占9.28%;新房占89.42%,二手房占10.5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12.68%,双职工申请贷款占87.32%,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6.23%,中等收入群体占90.23%,高收入群体占3.54%。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450笔15000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55260.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1038.47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公转商贴息贷款。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本市累计有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3个,贷款额度10亿元,建筑面积共65.6万平方米,可解决8527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3个、额度10亿元。2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1.7亿元,贷款未到期。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44.45%,比上年同期减少62.8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市中心机构职能与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没有变化。
峰峰集团分中心本年度缴存业务金融机构增加建设银行邯郸高开支行、上海浦发银行邯郸分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三倍。邯郸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邯郸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79元。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11637元。
   (3)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邯郸市市辖(含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峰峰矿区、经济开发区、冀南新区)及磁县、武安市职工最低缴存基数执行标准为1420元;永年区、肥乡区、成安县、临漳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涉县职工最低缴存基数执行标准为1310元;魏县、大名县、广平县、馆陶县职工最低缴存基数执行标准为1260元。
(4)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2%,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
2、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要求,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将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分别为0.35%和1.10%)计息,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截止2016年末,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2.75%;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3.25%。
    3、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
2016年未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调整,继续执行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60万元;单方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
4、业务政策调整情况
(1)归集缴存业务政策调整情况
一是制定了我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农民工建制实施办法(试行)》(邯公积金字〔2016〕4号),正式将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及与本市相关单位无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含进城农民)纳入我市住房公积金建制范围。
二是根据《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冀建金〔2016〕2号),我中心认真研究,并紧密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印发了《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2016年5月1日起,我市各单位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统一调整至12%;单位原来执行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为12%或低于12%的可保持不变。2016年5月1日(含)以后新开户单位,其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一律不超过12%,且不低于5%。
(2)提取业务政策调整情况
2016年,中心无提取业务政策调整,租房提取、未婚子女购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余额、物业费提取等提取政策继续实施。
(3)贷款业务政策调整情况
2016年4月,我市颁布实施《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农民工建制实施办法》,将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与本市相关单位无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含进城农民)纳入我市住房公积金建制范围。与此同时规定,这部分职工正常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截止2016年末,已累计发放农民工公积金贷款250户、6530万元。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综合服务平台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
    2016年,中心综合服务平台以“互联网+”为导向,以互联网和移动终端为主要载体,通过12329服务热线、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手机客户端、自助查询终端、12329短信等渠道,向缴存单位及职工提供综合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与职工只需动动手指,即可实现多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不仅提升了中心管理和服务水平,还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由省监管办统一招标,华信公司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建设,按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项目招标文件》及《河北省统一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需求V2.0》中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开发建成的。系统于2014年4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现有子系统: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子系统、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子系统、财务核算子系统、系统维护管理子系统、资金管理子系统、统一登录子系统、档案管理子系统、稽核监管子系统、决策分析子系统、报表管理子系统、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管理子系统、公众服务查询接口子系统、人民银行征信接口子系统、监管信息接口子系统。现该系统日常运行比较稳定。

    基础数据标准贯彻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工作已经计划在今年5月左右按照计划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