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00342
发布机构:邯郸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名称:邯郸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深化简政放权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的...
文号:邯审改办字〔2023〕5号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效力状态:
邯郸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深化简政放权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的
实 施 意 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为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开发区建设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改革法治有机统一、坚持精准协同放权、坚持放管并重审管衔接,按照“充分储备、按需下放”的原则,推动市级审批权限下沉县级实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市级权限下放。按照“能放则放、重心下移、减少层级”的原则,依据《邯郸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除涉及重大安全、近年没有办件量及不宜或依法不能下放的事项外,全部纳入《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放权储备清单》,并向社会公告。同时,根据市有关部门下放需求和县(市、区)合理需求,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适时更新调整。
(二)支持开发区建设发展。根据功能定位,坚持因地制宜、一区一策,依法赋予重点开发区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市场准入、投资项目等市级审批权限,全面提升开发区发展能级和水平。
(三)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综合试点落地,按照县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和实际承接能力,将发展亟需的市级审批权限依法下放县级实施,赋予县域更大发展自主权。
三、放权程序
(一)提出放权需求。市有关部门需调整事项审批层级的,直接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县级具备产业发展基础和承接能力的,提出用权需求清单,经本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同意后,由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二)开展评估论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召开部门座谈会、组织专家论证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全面评估论证事项下放的政策风险,以及实际承接能力,确定下放事项、下放方式(直接下放或依法委托),明确监管责任,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
(三)组织权限下放。市级下放事项达成一致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联合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放权通知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制定承接工作方案,经本级政府(管委会)同意后印发,并抄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有关部门。
(四)推进衔接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自放权通知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衔接。市有关部门要提前开展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同步移交制式证照、资料表单、操作规程等,开放共享专家库资源;涉及市本级审批系统的,要开通审批权限,配置审批账号等;涉及省级及以上审批系统的,市有关部门要积极与省级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对专业性较强的事项,要设定过渡期(过渡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过渡期内市有关部门加大指导力度,协助承接地方实施。
(五)及时评估问效。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放权通知印发6个月内,组织对下放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监测分析,并于每年11月中旬前将相关情况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有关部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放权回收机制,对基层承接不住、无办件量或出现违法违规审批的市级事项联合发文收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简政放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安排部署,协调关键环节,推动责任落实。市有关部门要充分解放思想,主动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创新放权工作举措,一体推进工程建设、市场准入准营等重点领域“全链条”事项整体下放,持续跟踪评估,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细化责任分工。市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承接地方,加强对下放事项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承接工作方案,及时衔接落实到位,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同时,在事项下放后,市县相关部门要动态调整政务服务、审管衔接、权责清单等相关清单,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市有关部门可按照审批监管权责统一要求,同步下放对应的监管事权;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职责,健全监管规则,完善监管举措。承接地方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细化监管措施,完善审批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厘清审管职责边界,推动审批监管信息实时双向共享,做到审批监管无缝衔接,杜绝监管“真空”。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有关部门要适时组织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对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按相关程序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放权储备清单
邯郸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
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放权储备清单
序号 |
市级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市级实施机关 |
备注 |
1 |
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2 |
市生态环境局 |
排污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3 |
市应急管理局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市行政审批局 |
|
4 |
市应急管理局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5 |
市应急管理局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6 |
市应急管理局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市行政审批局 |
|
7 |
市市场监管局 |
食品生产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8 |
市市场监管局 |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9 |
市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交通运输局 |
|
10 |
市交通运输局 |
经营性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市交通运输局 |
|
11 |
市交通运输局 |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市交通运输局 |
|
12 |
市交通运输局 |
新增国内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交通运输局 |
|
13 |
市公安局 |
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市公安局 |
|
14 |
市建设局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市建设局 |
|
15 |
市建设局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市建设局 |
|
16 |
市体育局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市体育局 |
|
17 |
市卫生健康委 |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行政审批局 |
|
18 |
市卫生健康委 |
护士执业注册 |
《护士条例》 |
市行政审批局 |
|
19 |
市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20 |
市发展改革委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
市政府(由市行政审批局承办) |
|
21 |
市发展改革委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
市政府(由市行政审批局承办) |
|
22 |
市发展改革委 |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23 |
市教育局 |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24 |
市教育局 |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25 |
市教育局 |
教师资格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26 |
市公安局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市公安局 |
|
27 |
市民政局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市行政审批局 |
|
28 |
市民政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市行政审批局 |
|
29 |
市民政局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30 |
市林业局 |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植物检疫条例》 |
市林业局 |
|
31 |
市林业局 |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市林业局 |
|
32 |
市林业局 |
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
市林业局 |
|
33 |
市生态环境局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34 |
市生态环境局 |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35 |
市生态环境局 |
辐射安全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36 |
市建设局 |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37 |
市建设局 |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38 |
市建设局 |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39 |
市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40 |
市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41 |
市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42 |
市交通运输局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43 |
市交通运输局 |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44 |
市交通运输局 |
涉路施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45 |
市交通运输局 |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市交通运输局 |
|
46 |
市交通运输局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市交通运输局 |
|
47 |
市交通运输局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
市交通运输局 |
|
48 |
市交通运输局 |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设计审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49 |
市交通运输局 |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50 |
市交通运输局 |
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
市交通运输局 |
|
51 |
市交通运输局 |
船舶国籍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
市交通运输局 |
|
52 |
市交通运输局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
市交通运输局 |
|
53 |
市农业农村局 |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市政府(由市农业农村局承办) |
|
54 |
市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市政府 (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承办) |
|
55 |
市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市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
|
56 |
市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市政府 (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承办) |
|
57 |
市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市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
|
58 |
市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59 |
市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60 |
市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市行政审批局 |
|
61 |
市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市行政审批局 |
|
62 |
市卫生健康委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市行政审批局 |
|
63 |
市卫生健康委 |
医师执业注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64 |
市卫生健康委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65 |
市卫生健康委 |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66 |
市卫生健康委 |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67 |
市应急管理局 |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市应急管理局 |
|
68 |
市市场监管局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69 |
市市场监管局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70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登记注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71 |
市市场监管局 |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72 |
市体育局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行政审批局 |
|
73 |
市新闻出版局 |
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市行政审批局 |
|
74 |
市城管执法局 |
供热企业经营许可核定 |
《河北省供热用热管理规定》 |
市城管执法局 |
|
75 |
市市场监管局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76 |
市发展改革委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5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
77 |
市发展改革委 |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