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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52908

发布机构:邯郸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名称: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印发邯郸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邯社信发〔2021〕2号

主题分类:电子政务;其他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9日

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印发邯郸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邯郸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印发邯郸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军分区:

为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市领导同意,现将《邯郸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邯郸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2021425

 

 

邯郸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我市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局之年,为优化全市信用环境,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根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和《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冀社信发〔20212号)任务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我市202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部署,积极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信用建设制度,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依法依规推进失信惩戒,加强城市和县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承诺制改革,广泛拓展信用服务应用,严格信用协会和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培训。

(二)主要目标。2021年底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更加系统完善、科学完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连接更加贯通、功能更加丰富、内容更加全面、共享更加充分、应用更加广泛、监管更加有效、服务更加优质;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公共信用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监管制度趋于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更加规范,失信惩戒效果更加明显;信用服务市场规模显著扩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信用营商环境明显改善;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活动更加丰富,政府和公民诚信意识水平显著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显著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更加适应、与新时代社会发展需要更加契合。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工作。严格以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政策文件为依据,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工作。2021年底前,对照全国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结合实际情况,根据需要制定市、县两级信用补充目录。规范补充目录编制程序,健全信用补充目录年度更新机制,实现补充目录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畅通沟通协调机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全国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及本级信用补充目录,规范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工作,实现一口采集、充分共享(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二)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要求,对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出台的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措施开展清理规范。各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按时完成清理规范工作。2021年底前,结合实际情况,根据需要制定适用于市县两级的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

(三)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推进实施政务信用承诺改革,建立审批服务信用承诺制度,分类实施容缺受理型、容缺预审型和告知承诺型信用审批。各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要及时梳理可实施信用承诺的事项、要件、环节等,明确使用范围和使用规则,形成本级信用承诺事项目录,制定信用承诺工作细则、承诺应用措施清单和信用承诺书相关模板,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开展信用承诺应用,推动审批替代型、主动自愿型、行业自律型、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单位使用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结合本单位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随机抽查结果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邯郸)依法依规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2021年底前,各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要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机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以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省、市政策文件为依据,在国家明确的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范围内,严格规范认定标准,严格履行认定程序,持续推进失信被执行人领域失信惩戒工作,推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履行国防义务、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改正消防违法行为的失信主体实施失信惩戒。实施过程中,防止小过重惩,不得以现行规定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不足为由,随意增设惩戒措施或在法定惩戒标准上加重惩戒。市行政审批局、市中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军分区、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六)创新信易+”场景应用。实施信用便企惠民信易+”工程。大力推进信易贷工作,与全国信易贷平台深度联通,打造并发布一批符合本地区特色、用户识别程度高的信易贷产品。探索扩大信易贷规模,重点解决中小企业审批繁、融资难等问题,促进便民利企。探索推行邯郸诚信码,积极发挥社会力量,采取市场化方式,让市民享受到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信用红利,不断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强化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合作,2021年底前,推进行政审批、税务、交通运输、医疗、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信易+”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行政审批局、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分局、市工商联、市税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医保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市有关单位分别负责)

(七)加强城市和县域信用建设。对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选指标,加强城市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城市品牌竞争力,构建信用城市特色模式。推进小微企业征信建设,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支持小微企业和信用农户融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行政审批局、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等市有关单位

(八)打造邯郸特色信用应用。积极探索、着力推进个人诚信建设和企业诚信建设,以信息技术平台为依托,以普惠为原则,以提升诚信水平为目标,整体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邱县继续探索社会信用体系,以信用+基层治理”“信用+特色产业”“信用+行政审批”“信用+项目监管为抓手,整体打造信用示范县,建设邱县信用模式。肥乡区继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智慧肥乡深度融合,全域深入开展诚信市场、农村金融信用建设,积极探索信用园区建设,以信用肥乡助推全域经济发展。(市行政审批局、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等市有关单位,邱县、肥乡区政府分别负责)

(九)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鼓励与信用协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等在信用记录归集、信用信息共享、信用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预警、失信案例核查、失信行为跟踪监测等方面开展合作,发挥其专业优势以及产品创新和服务提升能力,大力发展征信、信用评级及信用培训等相关信用服务。加强对信用协会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信用服务机构运行,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我市信用服务市场规范发展。(市行政审批局、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等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十)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诚信邯郸宣传活动,依托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宣传信用政策法规,选树诚信典型。加强大学生、青少年、企业家、重点职业人群诚信教育,将诚信建设贯穿公民道德建设、青年志愿者服务和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全过程。组织开展信用服务应用、信用修复等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能力水平。(市行政审批局、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市文明办、团市委等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单位要加强信用建设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工作协同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构建上下联动、左右联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要素保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单位要加强信用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的稳定性。统筹做好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创新示范工程和信用宣传工作等方面的资金及技术运维保障工作。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单位要建立信用建设增比进位、整体提升机制,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督查指导,对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双公示报送、信易贷推动等重点工作建立通报制度,定期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并向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单位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