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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18472

发布机构: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名称:邯郸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印发邯郸市深化“放管服...

文号:〔2019〕—1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1日

效力状态

邯郸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印发邯郸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分解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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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

 

 

邯郸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印发邯郸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分解表的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依据《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对照《河北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印发<河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2019-2),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分解表(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放管服”改革摆在突出位置,逐项细化目标任务和落实举措,明确时间节点、目标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坚持对标对表。各单位要以事争一流的精神主动对标先进、补齐短板,认真学习借鉴北京、上海、浙江、深圳等省、市的经验做法,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努力在先行先试中赢得发展先机。

三、加强督导检查。“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把改革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督查的重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表扬激励,对工作不力、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牵头单位适时督促有关部门推进相关工作;各部门于126日前向市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落实情况,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

 

联系人:郝中波;电  话(传真):8031827

 箱:hdfgfbgs@126.com

 

附件:邯郸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分解表

 

 

                邯郸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2019117


附件

邯郸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分解表

序号

工  作  任  务

牵头单位

责 任 部 门

时间进度

(一)聚焦行政审批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1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许可等事项。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公开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细化应用范围、许可条件、时限要求等内容,优化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工作细则,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

市行政审批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国家目录清单公布后,2个月内完成

2

开展行政审批清理规范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备案、计划、规划、登记、注册、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管理措施的底数,依法依规取消各种变相审批,对确需保留的实行清单管理,分类编制事项清单并明确办理规则和流程。

市行政审批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3

进一步扩大“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效应,编制市县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指导基层完善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

市行政审批局

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4

1)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简政放权(市交通运输局)。精简道路货运从业驾驶员培训考试(市交通运输局)。优化机动车产品准入,实现一次送检、全面检测、结果互认(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2)简化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事项和申请材料(市行政审批局)。

1)市交通运输局

2)市行政审批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5

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各项要求,执行全国统一的清单代码体系,缩减事项,以服务业为重点试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

市发展改革委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6

依照国家最新修订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开展存量文件专项清理,修改、废止一批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局),研究制定我市实施公平竞争政策的落实方案(市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7

大幅压减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将工程建设(市行政审批局)、测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事项要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探索对部分资质资格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市行政审批局)

市行政审批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底前

8

政府部门对符合资质条件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应当互通互认,不得要求重复评估。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二)聚焦投资审批改革,加速释放投资活力

9

推动实施“互联网+工程建设”审批,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9年底前,政府投资工程、核准类和备案类社会投资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806865个工作日以内。

市行政审批局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10

落实环评制度改革措施,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一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统一不再纳入环评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对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项目,简化环评手续(市行政审批局)或纳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11

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合并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市行政审批局)。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整合;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据详细规划编制土地有偿使用方案,依法批准后组织土地供应。将规划条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向建设单位同步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12

在省级以上开发区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

市行政审批局、市投资促进局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三)聚焦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创业创新门槛

13

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2019年底前确保压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力争压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有条件的地方压减至2个工作日以内(市行政审批局)。加快电子营业执照(市行政审批局)、电子印章推广应用(市公安局),简并现场登记环节(市行政审批局)。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加快实现开办企业时申领营业执照(市行政审批局)、刻制印章(市公安局)、申领发票(邯郸税务局、)社保登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全流程网上申请和办理,现场“一窗”“一次”领取企业开办全部材料(市行政审批局)

市行政审批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14

依法保障市场主体的平等待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与国有企业在土地供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投融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邯郸银保监分局)、政府采购(市财政局)、招投标(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项目申报、资质许可(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产业扶持(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用水用电(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邯郸供电公司)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15

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市行政审批局),丰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功能(市行政审批局),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实施(邯郸税务局),大幅简化社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市行政审批局)、海关(邯郸海关)等注销手续,压缩企业注销时间。探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市行政审批局)

市行政审批局

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16

推动建立办理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破产程序中的业务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研究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

市发展改革委(经请示省发改委,此项工作由省发改委财经处负责)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国家政策出台后按要求抓好落实

17

进一步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将发证产品种类压减至12类以内,压缩发证层级,减少产品单元,对保留和退出目录的产品制定加大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11底前

18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检验检测认证市场,按照国家要求,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管理。加快实现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在不同部门、层级和地区间互认通用,避免重复评价。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10底前

(四)聚焦税费清理改革,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19

全面落实国家减税优惠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税率;抓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落实,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继续推进税率三档并两档、税制简化等改革,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邯郸税务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20

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全力做好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工作,整治港口、船公司、物流堆场、货代、船代等乱收费、不合理收费行为,单个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常规收费压减至400美元以内。清理铁路、水路货运和客运杂费,降低收费标准,公布收费和处罚事项清单。治理对客货运车辆不合理审批和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邯郸海关按职责落实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压减集装箱进出口环节收费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工作任务2019年底前完成

21

开展降低融资收费专项清理行动,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强制要求办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邯郸银保监分局),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融资负担(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邯郸银保监分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22

加强收费项目清单“一张网”建设,健全乱收费投诉举报查处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专项治理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特别是“红顶中介”乱收费行为(市发展改革委),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列入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内容(市民政局),加大检查力度,坚决清理整治乱收费和第三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行为(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负责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06月底完成市、县脱钩改革任务

(五)聚焦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市场秩序

23

对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市市场监管局),特别是对疫苗(市卫健委)、药品、特种设备(市市场监管局)、危险化学品(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等涉及到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建立疫苗生产企业巡查检查制度,实施对全部在产疫苗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市市场监管局)。推行向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员制度(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市卫健委)。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中标品种的日常监管(市医保局)、产品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市市场监管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201911月底前,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开展)

市市场监管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24

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活动,实现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全覆盖,公开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市医保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25

进一步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在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实现监管全流程整合和常态化,抽查覆盖企业比例不低于5%

市市场监管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26

对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论证,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持续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对重复处罚、标准不一、上位法已作调整的事项及时进行精简和规范。

具有监管职责的各级各有关部门

2019年底前

27

加快信用五级平台“一张网”建设,梳理奖惩措施清单,完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信用信息修复和异议申诉等机制(市行政审批局)。推动“红黑名单”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动联合奖惩落地,推进信用报告结果实现异地互认(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邯郸中心支行)

市行政审批局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信用报告结果异地互认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工作任务2019年底前完成

28

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汇聚各类监管数据,并与国家系统联通对接,加快行政执法监管系统、风险预警系统、分析评价系统等主体功能建设并上线试运行,推动形成统一规范、协同联动的全国“互联网+监管”体系,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过程全纪录、数据可共享。

市行政审批局

市有关部门

20199月底前完成

29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省基本实现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市司法局

具有执法权限的各级各有关部门

2020年底前

30

对现有的主要监管规则标准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尽可能消除模糊和兜底条款,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具有监管职责的各级各有关部门

2019年底前

31

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全面清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对民营、外资企业投标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规定(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纠正并查处一批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32

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政府采购活动的指导和监管(市财政局),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市财政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33

对已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按照法律规定和“三定”规定确定的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全覆盖。

各级各有关部门

2019年底前

(六)聚焦社会事业改革,持续保障改善民生

34

建立部门间信息集成共享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快实现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户籍入口(市公安局)、营业执照(市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税收(邯郸税务局)等信息互通共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逐步推行线上申请、联网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设立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收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保障管理局)2019年底前,市本级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力争压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35

开展企业用电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大幅压缩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2019年底前,将大中型企业客户办电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不包含外线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时长以及用户内部工程施工时长),小微企业用户办电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

邯郸供电公司

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等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36

优化水气报装服务,衔接落实国家新修订的《城镇供水服务》《燃气服务导则》等国家标准,将水气设施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即可办理,供水新增、扩容改装的报装时间分别压缩至2015个工作日以内,燃气报装时间压缩至16个工作日以内。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37

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市医保局)2019年底前实现异地就医患者在定点医院(市卫健委)住院持卡看病、即时结算,2020年底前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直接结算(市医保局)

市医保局

市有关部门

按照任务所述时间节点完成

38

充分利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个人权益记录查询、自主认证、养老保险待遇测算、社保卡应用状态查询等“一站式”功能,全面取消领取社保待遇资格集中认证,优化社保卡服务,加快推进电子社保卡,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网上办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39

落实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管理相关政策(市卫健委),推动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诊间结算、移动支付(市医保局)等服务。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标准体系,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促进老年健康服务业发展(市卫健委)

市卫健委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底前

40

指导督促商业银行优化服务,解决银行卡解绑和异地注销难、“睡眠卡”收费不透明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快推动解决继承财产支取难问题。

邯郸银保监分局

2019年底前

41

持续优化老年证(市卫健委)、居住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市公安局)等证件或手续办理流程,减少公用企事业单位索要的证明材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分别按职责落实

2019年底前

42

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与教育(市教育局)、健康医疗(市卫健委)、养老(市民政局)、文化、旅游(市文广旅游局)、体育(市体育局)、家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资源作用,创新服务模式,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市发展改革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43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进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扩大建设范围和数量,鼓励支持建设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在城乡社区推动包括家政服务在内的居民生活服务业发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市卫健委)

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按职责落实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七)聚焦政务服务水平,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44

全面提升一体化平台建设水平,积极推进部门业务系统、省级垂建系统与全省一体化平台对接;推广应用统一支付平台,推进与省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对接;汇聚整合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企业信用、电子证照等数据,建设全省政务服务大数据库,编制全省电子证照目录库;推动市、县两级平台一体化融合,全面接入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

市行政审批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45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应上尽上、一网通办”,市、县两级事项网上可办率均不低于90%,推动100项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省和跨省(区、市)“一网通办”。

市行政审批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46

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行“前台综合受理、一门一站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效能,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一窗分类受理率不低于90%,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交材料压减60%

市行政审批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47

推进网上办事流程再造,重点实现一批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建立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政务信息共享协同机制,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键通办”(市行政审批局);推广应用“冀时办”APP(市行政审批局),建设电子卡证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现社保参保缴费、公积金提取(市公积金中心)等惠民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行政审批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有关部门

2019年底前

48

依托全国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电子发票开具服务,加快电子发票推广应用,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纳税人办税事项、纳税时间再压减10%70%以上办税事项实现一次办结。

邯郸税务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底前

49

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邯郸海关),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银行、保险(邯郸银保监分局)、民航(邯郸机场)、铁路(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行业机构合作对接(邯郸海关),实现主要申报业务应用率达100%。进一步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数量(市商务局),加快推行进出口“提前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和无纸化通关作业。

邯郸海关

市有关部门

2019年底前

50

2019年底前进一步清理规范证明事项,加快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证明信息的互联互通与共享共用,根据国家公布的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编制公开本地本部门清单(市司法局)20206月底前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市司法局),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万能居委会”“社区万能章”等问题(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按时间节点落实

 

 

 


 

 

 

 

 

 

 

 

 

 

 

 

 

 

 

 

 

 

 

 

 

 

 

 

 

 

 

 

 

 

 

 

 

 

 

 

 

 

 

 

 

 

 

 

 

 

 

 

 

 

 

 

 

 

 

 

 

 

 

 

 

 

 

 

 

 

 

 

 

 

 

 

 

 

 

 

 

 

 

 

 

 

 

 

 

 

 

 

 

 

 

 

 

 

 

 

 

 

 

 

 

 

 

 

 

邯郸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911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