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8-26165
发布机构: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名称: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文号:邯审批字〔2018〕729号
主题分类:电子政务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8日
现将《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邯政办字〔2018〕126号)和《邯郸市进一步加强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邯政字〔2018〕95号)中相关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提升市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水平
(一)核实、补充、完善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确保事项要素完整、准确。各业务处室负责本处室事项信息要素的完善,行政审批运行保障中心负责督促入驻窗口事项信息要素的完善。市民网管理中心提供技术指导。
牵头单位:市民网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投资项目处、市场服务处、社会事务处、环保城管处、公共事务处,行政审批运行保障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月底
(二)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乡镇延伸。
责任单位:市民网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18年底
(三)中介机构入驻全省统一的中介服务超市。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运行保障中心、市民网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省中介服务超市建成后1个月
(四)邯郸市民网与河北政务服务网“一次认证、全省漫游”。
责任单位:市民网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月底
二、推进全程网上办理和“一网通办”。
(一)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各业务处室负责本处室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行政审批运行保障中心负责督促入驻窗口事项网上可办。市民网管理中心提供技术指导。
牵头单位:市民网管理中心
责任处室:投资项目处、市场服务处、社会事务处、环保城管处、公共事务处,行政审批运行保障中心
完成时限:2018年底
(二)大力推进单个事项在河北政务服务网上的全程网上办理,努力提高办件量。各业务处室负责本处室政务服务事项的全程网上办理,行政审批运行保障中心负责督促入驻窗口事项的全程网上办理。市民网管理中心提供技术指导。
牵头单位:市民网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投资项目处、市场服务处、社会事务处、环保城管处、公共事务处,行政审批运行保障中心
完成时限:2018年底
(三)提升市县一体化办理平台的办件量。各业务处室负责本处室政务服务事项办件能上网必上网,行政审批运行保障中心负责督促入驻窗口事项办件能上网必上网。市民网管理中心提供技术指导。
牵头单位:市民网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投资项目处、市场服务处、社会事务处、环保城管处、公共事务处,行政审批运行保障中心
完成时限:2018年底
三、提出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清单。
各业务处室负责梳理本处室网上可办清单,运行保障中心负责督促入驻窗口梳理本窗口网上可办清单。市民网管理中心提供技术指导。
牵头单位:市民网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投资项目处、市场服务处、社会事务处、环保城管处、公共事务处,行政审批运行保障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月底
四、优化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一)提出合理设置分中心的工作方案,并推进此项工作实施。
责任单位:法规督查处
完成时限:2019年1月底
(二)政务服务事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在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办理。完善已经入驻的事项流程。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运行保障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月底
五、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
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全面清理“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政务服务中的模糊条款,上一个服务环节已收取的材料,不得再要求重复提交。
牵头单位:法规督查处
责任单位:投资项目处、市场服务处、社会事务处、环保城管处、公共事务处,行政审批运行保障中心
完成时限:2018年底
六、推行“审核合一”登记审批制度。
优化企业注册服务流程,推行“审核合一”登记审批
度,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设立、合并分立、非简易程序注销、国企改制登记企业实行“一审一核”外,其他企业登记业务全部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
责任单位:投资项目处、市场服务处、社会事务处、公共事务处
完成时限:2018年底
七、起草我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开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调研,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清单,理清审批审查事项、内容、流程、申报材料等。
责任单位:投资项目处
完成时限:2019年1月底
八、推进“最多跑一次”向乡镇延伸。
(一)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庄(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提出工作方案,并推进此项工作。
责任单位:法规督查处
完成时限:2019年1月底
(二)推动基于因特网等网上办事平台向乡镇延伸。收集相关资料。
责任单位:市民网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18年底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12月25日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