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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4206

发布机构:市工信局

名称:邯郸市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升级工作方案

文号:无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1日

效力状态

邯郸市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升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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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升级工作方案(20212025)》(冀政办字〔202198精神加快推进县域特色产业提升级,打造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质量引领、设计增值、绿色低碳、金融赋能,重点围绕全市532主导产业规划布局,以转型和发展为导向,通过提升存量、扩大增量、优化生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县域特色产业,助力全市县域特色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实现县域特色产业1711发展目标,即打造1个超千亿元、7个超百亿元、11个超50亿元县域特色产业集群。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提升存量,持续优化特色产业发展质量。

1.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培育认定一批科技领军企业。强化科技创新引领,面向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鼓励集群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培育认定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择优打造一批国家“小巨人”企单项冠军企业。支持特色产业集群企业积极申报发明专利,聚焦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力争到2025年,县域特色产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突破20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总数突破300家。

2.强化创新平台建设。推动集群企业研发机构提档升级,支持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鼓励以集群龙头企业为依托,联合省内外优势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推动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扎实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以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建设,打造一批高质量创新创业载体。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和集群在京津等地设立“创新飞地”,推动协同创新,打造“京津研发+邯郸转化”的发展模式。力争到2025年,特色产业集群省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突破25家。

3.增强工业设计增值引领。深入开展工业设计进企业进园区进集群,精准组织系列双向对接和专场推荐活动,加快推进工业设计与制造业渗透融合。支持集群企业通过改进优化产品外观、结构和功能,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升产品附加值。鼓励和支持一批设计意识强、发展潜力大的龙头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提高企业设计创新能力和水平。鼓励集群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等标准制修订,引领行业高端发展,加大区域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提升产品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力争到2025年,培育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0家。

4.提升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充分发挥北京大学邯郸创新研究院等“工业诊所”作用,积极开展特色产业集群两化融合水平评估诊断,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大力实施“企业上云”,加快技术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在云上连接融合。依托阿里工业互联网平台,以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用为重点,开展企业数字化转型“一企一策”“ 一群一策”帮扶行动,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方案,带动和促进集群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围绕永年区标准件、磁县童装、邱县食品等特色产业,加强与1688采购批发网的合作,依托平台支撑,扩大产品销售,打造重点龙头企业,带动整合中小企业最大程度实现关键产品就近就地配套,形成大中小、上下游、产供销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力争到2025年,数字化专项培训企业家和管理人员达50人以上、工程技术人员150人以上,培育23个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提升5%以上、业务信息系统普及率提升8%以上、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应用率提升10%以上、电子商务覆盖率提升20%以上、产值超百亿元的数字化特色产业集群。

5.推动企业挂牌上市。鼓励和支持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积极开展股份制改造,提升现代企业管理水平。将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集群企业,纳入挂牌上市后备资源库。积极对接沪、深、北、港交易所和全国股转公司、河北股权交易所等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以及优质服务机构,加强拟挂牌上市企业培育。充分发挥市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压实部门责任,主动协调解决拟挂牌上市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企业上市挂牌扫除障碍。力争到2025年,全市挂牌上市企业数量达80家以上。

(二)着力扩大增量,不断壮大特色产业发展规模。

1.建强专业招商队伍。将招商引资作为推动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和有力抓手,各县(市、区)把业务素质过硬、实战能力强的后备干部纳入招商队伍中。组织招商人员认真研究我市产业发展情况,学习产业链转移规律和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知识,提高招商队伍的专业水平。

2.创新招商引资形式。在开展小团组精准招商、驻点招商、以商招商基础上,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开展委托招商、云招商,通过招商方式的创新优化,拓展招商资源渠道。积极探索龙头企业招商、产业集群招商、“飞地”招商等新模式,充分利用重大经贸活动平台,特色产业各类展会,开展招商推介、产业对接、项目洽谈等专题招商。

3.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聚焦强链补链延链创链,全面梳理产业链关键节点和供应链瓶颈,最大程度实现关键产品就近就地配套,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依托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和重大承接合作平台,精准承接北京产业链梯度转移和产能拓展转移,加速北京创新成果来邯孵化转化和产业化。注重绿色低碳发展,将项目引进与碳达峰、碳中和相结合,强化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理念。

(三)着力优化生态,营造特色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1.推动产业提档升级。鼓励有条件的集群企业对标国内外先进工艺水平,全面梳理产业集群在关键技术、核心零部件、工艺设备、标准质量等方面短板,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快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应用。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以能耗、水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等标准重新定位本地产业集群发展方向,打破原有路径依赖,借鉴苏州经验,建立“亩均论英雄”“创新论英雄”的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机制。根据评价结果对企业实行用地、用能、主要污染物排放、信贷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开展集群企业达标排放整治,提升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水平,完善治污设施并确保高效运行,倒逼企业提升管理能级,推进产业“腾笼换鸟”,全市县域特色产业总体实力跃上新台阶。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增超50亿元、超100亿元特色产业集群分别为6个和3个,特色产业集群营业收入总量突破4500亿元。

2.推动园区能级提升。建强做优平台载体,打造生态园区。以各类园区为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提升园区能源、给排水、污水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承载能力,通过资源要素集约利用、污染物和废弃物集中治理与深度再利用等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鼓励园区建设多层标准厂房供集群企业入园使用,为入园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鼓励开发运营“园中园”等特色产业园区。推进园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开展绿色设计示范、绿色供应链示范。力争到2025年,县域特色产业争列省级绿色工厂突破25家、省级绿色园区实现零突破。

3.推动金融服务全覆盖。发挥集群规模信用优势,完善集群企业信用体系,以融资担保、信用保险等增信配套服务,吸引和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产业集群落地生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特许经营、政府采购合同、知识产权等新型融资方式,线上线下宣传对接,“一业一策”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优化信贷流程,降低融资成本,提升服务质效,营造银企共赢发展的良好态势。鼓励管理规范的园区设立产业引导基金,促进特色产业发展。

4.推动公共服务全覆盖。鼓励集群企业、行业组织、高校等共同打造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标准推广、人才培训、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物流配送、电商平台等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行业协会发展,鼓励特色集群行业协会在内部协作、外出招商、组织会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强化基于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的平台资源共享,形成全价值链条公共服务体系。开发和利用手机APP等新形式、新平台,开展产品营销公共服务,帮助小微企业实现供需对接、拓展市场空间,提升特色产业的市场影响力。聚焦企业发展需求,对县域中小企业开展主题培训、精准对接等公益服务,推动企业间、集群间、产业生态间等交流协作。每年在全市范围内举办服务活动10场,服务企业1000家以上。

5.推动对外合作交流。积极组织集群企业负责人参加省组织的赴长三角、珠三角等特色产业发达地区对标活动,学习先进经验,找到契合本地集群企业生态发展的发力点和突破点,补强弱项短板。鼓励和支持集群企业参加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等国内外展会、博览会和推选评比活动,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品牌价值。鼓励优势企业特别是上市企业进行海外并购重组,获取知名品牌、高新技术、营销渠道、高端人才等资源。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组建对外投资联合体,“抱团取暖、结伴出海”,增强境外市场竞争力。

三、支持政策

(一)支持集群企业科技创新。

1.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家企业获得多个称号的,以最高标准给予奖励,不予重复奖励。

2.对企业规模在产业集群内前三(或已挂牌上市、拟辅导上市),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集群龙头中小企业上年度购置研发、监测、试验等设备投入50万元以上,按照实际投资额,采取后补助的方式给予20%的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同一设备已获财政资金补助的,不予重复支持。

3.对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含为其他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骨干企业),为集群内其他企业提供研发、检测、试验等技术服务,上年度购置研发、监测、试验等设备投入50万元以上,按照实际投资额,采取后补助的方式给予20%的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同一设备已获财政资金补助的,不予重复支持。

4.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5.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复审评估为优秀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助。

6.对新备案、复审评估取得优秀等次的市级产业技术联盟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经费资助。

7.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服务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示范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5万元资助;对评估为优秀等次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5万元经费资助。

8.对新认定、到期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研发资金补助。对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直接享受我市有关优惠政策。

9.对纳入统计范围、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规模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经费支出100万元以下的按照支出总数的10%给予奖补,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性后补助;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追加奖励性后补助资金。对享受研发投入加计扣除且未纳入统计范围的中小微企业 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申报发生数的10%给予奖补,最高奖补10万元。

(二)支持质量标准提升和品牌打造。

1.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取得国际商标注册的企业,按注册费的50%、总额不超过20万元给予奖励;对新运用商标权质押融资的,给予银行贷款利息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贴息补助。

2.对取得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单位,在取得国家批准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当年,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比上年增加10件(含)以上的给予20万元研发经费补助、增加59的给予10万元研发经费补助。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省优势培育工程专利奖的单位给予研发经费补助。

(三)强化融资、土地和人才要素保障。

1.对符合条件的挂牌上市企业,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市级财政奖励。

2.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工业土地用途,通过厂房加层、利用地下空间、翻建等途径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3.对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国家支持新产业、新业态的,享受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过渡期满,依法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

4.在年度开展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中,固定安排一定数量的特色产业集群企业负责人参加,提升企业管理者的综合素质。

(四)实施差异化环保政策。

1.对项目建成投运前建设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直接纳入排污许可证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对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免于环评审批或登记备案。位于已编制规划环评的园区内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取得环评手续。

2.筛选保障产业链稳定、绿色工厂、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科技领军企业、标准领跑者、高新技术等企业和项目,在调研核查评估基础上,对符合正面清单管理要求的集群企业,优先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不停产、不限产、少检查、少打扰”,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优先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牵总部门,统筹协调全市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建立问题会商解决机制和定期通报机制,协调产业发展重要事项。市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加强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市市场监管局要聚焦质量、标准、专利、品牌、认证、检验检测等,服务与监管并重,提升集群产品整体质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要根据领导包联集群融资需求,组织金融机构对接,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市科技局要在产业链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集群高效发展。

(二)强化主体责任,督导推进落实。

县(市、区)政府是推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属地责任担当,将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升级作为壮大县域经济、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扛起责任,对标先进,聚集资源,抓好落实。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总结、年终考核”的调度推进机制,落实“警示、约谈、通报、报告、问责”五步工作法,行业条块结合,加强业务指导,全力推进目标任务落实。根据产业发展方向,集群发展情况,结合省动态调整重点特色产业集群,推荐符合条件的产业集群进入省重点集群序列。

(三)强化领导包联,浓厚发展氛围。

贯彻落实省市县三级政府领导包联特色产业机制,深入调研包联产业、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发展难题。对市县政府领导包联特色产业工作定期进行“回头看”,挖掘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经验做法,选树一批发展标杆,激发各级领导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宣传特色产业、先进集群和优质品牌,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大对“区域+企业+产品”品牌的宣传和推介力度,在各大电商平台开辟品牌专栏推介活动。鼓励特色产业集群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展示、推选评比活动,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品牌价值,逐步形成培育品牌、推介品牌、塑强品牌的良性循环,扩大品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