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8-05307
发布机构:市建设局
名称:邯郸市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指南
文号:无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5日
效力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邯郸市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邯郸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邯郸市建设局”网站查阅本《指南》。
邯郸市建设局办公室是邯郸市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邯郸市建设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2、规范性文件;
3、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4、行政监管信息;
5、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情况;
6、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7、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
8、工作动态;
9、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邯郸市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jsj.hd.gov.cn。
3.邯郸市政府公开栏。
4.邯郸市建设局政务公开栏。
5.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生成后,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邯郸市建设局法规处。办公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综合办公楼2444房间,邮编:05601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3122894,传真号码:3030010,电子邮箱:hdjsjfgc@163.com。
(二)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邯郸市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邯郸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邯郸市建设局”网站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
2、申请的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可以在“邯郸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邯郸市建设局”网站下载《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2)信函、传真申请。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申请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3.申请的处理
(1)审查
①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全。
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本单位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依法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④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⑤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4、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