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63346
发布机构: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称: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博硕人才引进资格复审与测评公告
文号:无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2日
效力状态:
按照《邯郸市2021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和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公开引进博硕人才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局人才引进资格复审与测评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审查时间
2021年11月3日下午4:00-6:00。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审查地点
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接待区。(邯郸市滏河北大街56号规划科研大厦)
(三)审查内容
参加复审人员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读证明、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外院校需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其它佐证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离场后不得出市,等待参加第二天测评。
二、测评工作
(一)测评时间
2021年11月4日(周四),上午8:00开始入场,8:30完成入场,考场封闭。逾时未到视者视为弃权。
(二)测评地点
邯郸市规划科研大厦9楼(邯郸市滏河北大街56号)
(三)测评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参加面试测评。考生通过回答专业问题获得评委评分,答题时间每人20分钟。
面试得分采取百分制,70分为合格线,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公示。
测评后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按照引进计划数与测评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评委组确定。
三、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复审、测评人员须知悉并遵守邯郸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全程佩戴口罩,提前到达要求地点,以免影响测评。
2.复审与测评前,考生需主动出示手机行程码与河北健康码,并提供7天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一份。
3.若存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国(境)外人员,需提前告知我局,视情况开展测评。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测评的人员,视同放弃测评。
4.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测评资格。对故意隐瞒从高中风险地区或者是境外回国参加选聘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选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按照市人才引进有关规定,凡已通过邯郸市本次博硕引才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人员请自觉放弃参加面试测评资格,否则不予录取。
2.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有违反考场纪律和规定情形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