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8-03673
发布机构:市法制办
名称:邯郸市人民政府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印发2018年政府规章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号:无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7日
邯政字〔2018〕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政府规章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落实好立法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政府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系统化思维,注重规律性把握,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新修订的《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程序,保证立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实体合法,在房屋租赁、停车管理、旅游发展、邮政管理、超限治理等领域提供创新性、探索性、引领性的制度保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贯彻群众路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进一步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委托第三方起草制度、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制度、立法后评估制度,努力凝聚各方共识,反映人民意愿、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政府立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获得感。要坚持开门立法制度,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协调会、听证会、网络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专家学者、一线执法人员的意见,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立法工作者、行政执法者、公众和专家学者紧密合作、良性互动,真正使立法的过程成为形成社会共识的过程,成为凝聚民智民心的过程。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在公布征求意见稿之前,起草部门要对立法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完善立法制度和程序,坚持立改废释并举
要通过立法推动政府监管方式转变,由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没有上位法依据,不得创设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对于属于社会自治、市场调节的领域,应当充分简政放权,改善营商环境,防止与民争利。推进服务“互联网+政务”体系建设,让公众“少跑腿”。市法制办要充分发挥立法审查作用,统筹各方利益关系,理顺部门职责,坚决破除部门利益倾向,防止以法制的名义固化部门利益、拓展部门执法弹性空间、推卸部门应尽义务。要加强政府立法重大问题研究。在立法过程中,对专业性强、意见分歧大的问题,应当召开专家论证会、听证会或部门座谈会,充分进行论证,提出解决方案,供立法机关决策。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对重大、复杂问题,经部门间协调意见仍不一致的,可以提请市法制办予以协调。市法制办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协调,争取达成共识。经三次协调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由市法制办提请市政府主管领导同志协调,或者报市政府决定。
要贯彻落实立法后评估制度。市法制办要做好立法评估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立法后评估年度计划。评估机关可以直接组织评估,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评估要围绕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规范性等方面,重点侧重于社会效益和存在的问题,最后形成评估结论。对于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政府规章,要及时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对于需要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和条件的条款,提请市法制办进行立法解释,市法制办按规定程序办理。立法后评估报告经市法制办汇总并撰写初步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三、加强立法后续宣传和解读
立法项目公布后,要在《邯郸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法制办门户网站上全文刊载,起草单位要采取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媒体专访、政策问答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市法制办要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规章翻译审定办法》(办字﹝2013﹞80号)的规定,牵头起草部门做好政府规章的翻译审定工作。正式文本和翻译文本一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法制办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切实抓好立法计划的执行
市政府各部门要把立法工作计划的执行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精细流程管理,严格时限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年度立法任务按时完成。市法制办要及时跟踪了解立法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发挥市法制办在政府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起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立法起草责任人,应当成立由分管领导、本领域专家、业务骨干、法律工作者参加的起草工作小组。列入立法计划的正式项目,起草单位要按照时限要求向市法制办报送规章送审稿,并附起草说明、立法依据对照表、征求意见情况、本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意见以及其它参考资料。对不符合立法要求的送审稿,市法制办将退回起草单位重新起草。起草部门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规章送审稿的,要向市政府书面说明情况。
各部门贯彻实施立法计划和立法后评估工作情况,纳入2018年依法行政考核范围。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政府规章工作计划
类别 |
序号 |
名 称 |
起草部门 |
报市政府时限 |
备注 |
正式项目 |
1 |
邯郸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和拟定法规草案规定 |
市法制办 |
6月 |
修正 |
2 |
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 |
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 |
6月 |
修正 |
|
3 |
邯郸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
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 |
6月 |
修正 |
|
4 |
邯郸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
市环境保护局 |
6月 |
废止 |
|
5 |
邯郸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
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 |
11月 |
修正 |
|
6 |
邯郸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
市公安局 |
10月 |
修正 |
|
7 |
邯郸市旅游管理办法 |
市旅游发展委 |
9月 |
重新制定 |
|
8 |
邯郸市邮政管理办法 |
市邮政管理局 |
9月 |
重新制定 |
|
调研项目 |
9 |
邯郸市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办法 |
市交通运输局 |
|
制定 |
10 |
邯郸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 |
市农牧局 |
|
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