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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2415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名称:邯郸市司法局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文号:无

主题分类:司法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07日

效力状态

邯郸市司法局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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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总要求,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印发邯郸市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邯政字〔2017〕13号)文件的相关内容,结合法律法规赋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职能权限和工作实际,经市局党组研究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邯郸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二、任务措施
2017年底前,邯郸市司法局在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核准,律师、公证、基层、司法鉴定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确保司法行政事前、事中、事后各项执法机制在阳光下运行,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行政执法信息。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在全局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统一公示方式,依法、有序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相关信息,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促进行政执法理念转变和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创新,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1.执法主体。主动公示各业务处室名称、执法权限、执法区域、执法人员资格、联系方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执法依据。主动公示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标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依法接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公示委托执法的依据、委托执法的事项和权限、委托执法的期限、委托机关等信息。
3.执法权限。主动公示本单位的具体行政执法权。
4.执法程序。一是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步骤、执法顺序、执法时限和执法方式,结合省司法厅统一标准制定各类执法行为现场出具执法文书,并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二是结合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要求,完善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具体程序,逐项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并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信息主动予以公示。三是按照市政府、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强化事中事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落实,深化“两库一单”建设和双随机执法抽查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执法人员、执法对象、执法结果信息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5.监督举报方式。主动公示接受监督举报的地址、邮编、电话、邮箱及受理反馈程序等信息。
6.公示方式
按照“谁履职、谁公开”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方式,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
(1)日常式公开。强化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我局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栏、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2)互动性公开。通过法制宣传、印发执法公开手册、服务窗口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3)文本式公开。利用文件、通报、信息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细化全过程记录程序。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文书送达等每一项活动都进行相应的记录,及时收集、固定案件证据,确保所有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到全程跟踪管理范围。
2.配备音像记录设备。综合运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采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录音录像等记录设备,对直接接触行政相对人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等关键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可视化的音视频记录。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向行政相对人表明公职身份、说明执法意图、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在调查结束时,还应当征询行政相对人有无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或意见建议,确保音视频记录连续、完整。
3.完善相关配套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和使用制度,行政执法处室明确专人负责对全过程记录文字和音像资料的归档、保存和使用(必须存档,以备检查)。
4.加强监督检查。要健全行政执法日常和专项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各项执法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监督。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健全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局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对机关实施的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在作出正式决定之前,由市局办公室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未经办公室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在完善细化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明确审核材料、办理时限、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同时,充公发挥本部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
2.落实审核主体内容
(1)行政处罚
①责令停止执业的;
②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③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的罚款达到可以依法要求听证的数额或者没收相当于该数额财物的;
④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⑤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重大权益,容易引起行政争议的;
⑥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2)行政许可或行政许可(初审)
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
②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听证且涉及公共利益的;
③有限开发利用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
④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延长办理期限的;
⑤直接涉及申请人和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
⑥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3)市局办公室对案件进行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意见或建议:
①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的,提出同意的意见。
②对自由裁量权案件,严格依照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提出处理意见;
③对超出本机关管辖范围的,提出移送意见;
④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建议补充调查,并将案卷材料退回;
⑤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的,提出修正意见;
⑥对程序违法的,提出纠正意见;
⑦对重大、复杂案件,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⑧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司法机关的建议;
⑨其他依法处理的意见。
行政机关办案机构收到办公室法制审核意见,应当及时研究,对合法、合理的意见应当采纳。
(4)各业务处室对办公室法制审核意见或建议有异议的,可以提请办公室复核;对疑难、争议问题,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同级政府法制机构或者有关监督机关请示或咨询。
(5)各业务处室或者其人员不按本制度报送案件进行审核,审批人未经办公室法制审核程序予以审批,致使案件处理错误的,由办案人和审批人共同承担执法过错责任。
(6)法律、法规、规章及省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继续执行。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2017年5月1日至6月30日)。
 一是局党组及时召开调度会,成立一把手负总责任,有关局领导以及处室负责人员各负其责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开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二是各业务处室要结合省厅执法自由裁量标准,认真梳理、规范本行业行政执法流程,健全完善法制审核、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相关工作机制。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学习培训,明确专人专职,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制定相关工作规则。四是计财装备处为业务处室购置相关设备。五是市局办公室积极协调相关处室做好网络平台建设及“三项制度”软件硬件建设,为开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提供保障。
(二)全面启动(2017年7月1日开始)。
市局办公室、各业务处室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和工作实际,全面启动“三项制度”工作落实。
(三)监督检查(2017年8月1日-10月30日)。
市局办公室将结合各行业“三项制度”落实及平时收集信息进行评估,并督办各单位规范运作,努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考核(2017年11月1日-12月30日)。
一是各业务处室对落实“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二是市局办公室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全局落推进“三项制度”进行总结,并将好的经验、做法上报市政府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办公室。三是建立“三项制度”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并接受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业务处室要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培训宣传。各业务处室要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业务,熟练掌握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合法、合理、合规。对应当公示的执法信息要第一时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落实执法责任。各业务处室要切实担起责任,努力做好各项执法工作。对违法、违规案件要坚决予以纠正,建立健全错案登记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需要公示的执法信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合法合规。
(四)落实责任追究。各业务处室要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协调解决“三项制度”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邯郸市司法局
                                 2017年5月2日
 
 附件:1、邯郸市司法局落实三项制度领导小成员名单
        2、邯郸市司法局落实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
       邯郸市司法局落三项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惠永   
   成 员:李常华 张志军 杜向方 杨现平 李 斌 贾玉垠       
          王成民   张玉学 蒋玉芬 张 伟 陈怀振 马冀峰                        
          秦丽芹 崔晓光   
 
    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斌同志兼任。
  


邯郸市司法局推行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措施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统一建章立制
1、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
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行政执法公示运行、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报同级政府法制办审核、备案。
市局办公室、律师工作指导处、公证工作指导处、基层工作指导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处
5月20日
 
县司法局
6月20日
 
2
加强事前公开
2、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明确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报同级政府法制办审核、备案。
市局办公室、律师工作指导处、公证工作指导处、基层工作指导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处
5月20日
 
县司法局
6月20日
 
2
加强事前公开
3、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公示。
市局办公室、律师工作指导处、公证工作指导处、基层工作指导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处
5月20日
 
       县司法局
6月20日
 
4、编制各类执法行为流程图。
明确各类执法行为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各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报同级政府法制办备案后公示。
市局办公室、律师工作指导处、公证工作指导处、基层工作指导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处
5月20日
 
县司法局
6月20日
 
5、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执法类别、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承办机构、执法对象、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报同级政府法制办备案后公示。
市局办公室、律师工作指导处、公证工作指导处、基层工作指导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处
5月20日
 
县司法局
6月20日
 
6、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布,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维护。
宣传处
长期执行
 
县司法局
 
3
规范事中公示
7、制定各类行政执法文书样本。
统一制定本系统各类行政执法文书。
市局办公室、律师工作指导处、公证工作指导处、基层工作指导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处
5月20日
 
8、在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
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市局办公室、律师工作指导处、公证工作指导处、基层工作指导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处
长期执行
 
县司法局
 
9、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主动亮明身份。
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
市局办公室、律师工作指导处、公证工作指导处、基层工作指导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处
长期执行
 
       县司法局
 
10、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明示工作人员信息。
公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
市局办公室、律师工作指导处、公证工作指导处、基层工作指导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处
长期执行
 
县司法局
 
4
推动事后公开
11、公开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
按时限要求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市局办公室、律师工作指导处、公证工作指导处、基层工作指导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处
长期执行
 
县司法局
 
12、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及时向社会公布。
市局办公室、律师工作指导处、公证工作指导处、基层工作指导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处
长期执行
 
县司法局
 
5
创新公开方式
13、拓宽公开渠道。
加强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探索运用微博、微信、APP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
宣传处
长期执行
 
     县司法局
 
14、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台即时推送。
探索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或执法办案系统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
宣传处
长期执行
 
县司法局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措施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建立健全制度
1、建立健全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
依据《邯郸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建立健全本部门具体办法,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制度。报同级政府法制办审核、备案。
       市局办公室
5月20日
县司法局
6月20日
2
规范文字记录
2、制定各类执法文书范本。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参照《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制定本系统各类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报市法制办备案。
市局办公室、律师工作指导处、公证工作指导处、基层工作指导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处
5月20日
3、按要求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
严格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市局办公室、律师工作指导处、公证工作指导处、基层工作指导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处
5月20日
县司法局
6月20日
3
推行音像记录
4、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报同级政府法制办备案。
市局办公室、律师工作指导处、公证工作指导处、基层工作指导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处
5月20日
县司法局
6月20日
5、按要求规范开展音像记录工作。
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市局办公室、律师工作指导处、公证工作指导处、基层工作指导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处
长期执行
县司法局
6、制定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具体办法。
根据本系统执法类别、执法特点、执法工作量,确定本系统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比例和标准。报市法制办备案。
市局办公室
6月20日
7、制定具体的使用管理办法和监督规则。
对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等进行规范。报同级政府法制办备案。
        市局办公室
5月20日
县司法局
6月20日
8、配备音像记录设备。
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或手持执法终端等。
计财装备处
9月20日
         县司法局
4
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
9、探索全过程音像记录的即时上传云存储模式。
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
宣传处
长期执行
县司法局
5
强化记录实效
10、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
报同级政府法制办备案。
市局办公室
5月20日
        县司法局
6月20日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措施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健全审核制度
1、建立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依据《邯郸市司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报同级政府法制办审核、备案。
市局办公室、律师工作指导处、公证工作指导处、基层工作指导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处
5月20日
县司法局
6月20日
2
落实审核主体
2、按要求配备法制审核人员。
按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人事警务处
11月20日
县司法局
3、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
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培训制度报同级政府法制办备案。
市局办公室
6月20日
县司法局
4、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要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市局办公室、律师工作指导处
长期执行
县司法局
3
确定审核范围
5、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两类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报同级政府法制办备案。
市局办公室、律师工作指导处、公证工作指导处、基层工作指导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处
5月20日
县司法局
6月20日
6、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
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市局办公室
长期执行
县司法局
4
细化审核程序
7、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规范法制审核行为。报同级政府法制办备案。
市局办公室、律师工作指导处、公证工作指导处、基层工作指导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处
5月20日
县司法局
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