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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63319

发布机构:邯郸市教育局

名称:防治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无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9日

效力状态

防治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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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整治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省校园安全专项整顿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近年来一系列防治校园欺凌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防治校园欺凌长效机制,持续做好全市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全面防范和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全面提升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 

  (二)坚持预防为主。健全防欺凌工作机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定期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对欺凌事件易发场所监管,及时消除校园欺凌安全隐患,建立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多种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及时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和人文关怀,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人格尊严。   

  (四)坚持法治为基 。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健全落实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机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实施“零容忍”,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制止和纠正不当行为。

  、重点任务

  各单位在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和把握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标准,迅速合理处置相关事件。

  (一)完善工作机制。县(市、区)教体局协调联系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织牢联动网络,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家庭社会共同关注“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指导所属中小学校制定和完善防治机制、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保障措施等制度。

  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及处置,建立健全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成立学校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预案,明确成员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细化学生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干预、调查处理欺凌事件的具体流程和办法,要在校显著位置公布负责人、举报电话或设立爱心信箱。

  (二)明确工作职责。学校是防治校园欺凌的责任主体,各级各类人员应切实担负起相应的职责,鼓励全员参与防治校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负总责,负责排查、收集、汇总、分析、研判校园欺凌有关信息,组织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及网络舆情的处置,指导教师合理运用教育惩戒手段,全面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等工作政教部门要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适时研究分析学生心理状况、及时开展针对性强的心理健康教育。举办讲座、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活动,开展正面宣传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做好学生欺凌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妥善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安全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对校内及学校周边安全隐患特别是学生欺凌苗头和线索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配合班主任老师认真落实“1530”安全教育模式,组织开展好防欺凌专题做好学生日常和节假日的安全教育,优化学校网格、细划责任,落实好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班主任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全面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班风。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做好重点群体学生和有行为异常学生的关爱工作。做好有欺凌迹象或苗头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做好被欺凌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配合学校做好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妥善处置欺凌事件;值班及门卫人员要严格落实学校校门出入管理制度,详实记载交接班和来人来访情况,严防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滋事。定时巡查校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防止发生欺凌行为。宿管员要严格落实宿舍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宿舍管理纪律,严防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加大学生熄灯后的巡查力度,杜绝宿舍暴力出现。

  (三)强化学校管理。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一是严格落实校园门卫、请销假、考勤和值班巡逻等制度,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园。加强对校内厕所、宿舍食堂、楼道、晚自习、非上学时间等隐蔽偏僻、易发生校园欺凌的重点区域和时段的排查整治。二是加强师生联系,完善政教主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与学生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学生身心健康动态、思想情绪及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三是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建立线上巡查机制,对校内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监控,定期组织人员对监控视频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及时梳理行为异常学生的在校轨迹,对监控到的欺凌或暴力线索、迹象,及时甄别、研判和处置四是关注特殊学生群体,重点是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或者困难家庭学生、残疾儿童和有同学之间关系紧张、情绪异常、暴力倾向、身体有伤等反常迹象或行为的学生进行关注,建立台账并及早干预。五是建立学校心理干预机制,学校要设置心理咨询室,有条件的可设置学生团体辅导场所(生命教育体验馆)和心理调节设施设备。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普测,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三年内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师,每学期组织开展1次心理健康周活动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电子屏幕、黑板报、校报、橱窗、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多渠道宣传学生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营造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学生守则》,规范学生日常行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公序良俗,引导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不恃强凌弱。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三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推进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修订)》,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四是加强防欺凌专项教育。将每学期开学后第三周作为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教育周”,集中开展次校园欺凌隐患排查、一次教职工培训、一次防欺凌国旗下讲话或签名仪式、一次法治副校长防欺凌专题讲座或警示教育、一次大家访、一次谈心等活动;在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的基础上,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正确面对欺凌行为。

  (五)形成共管合力。大家校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定期开展大家访活动,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加强家庭监管,按照《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求落实监护责任、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培养良好行为习惯,持续做好对孩子离校后的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治理,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社会环境复杂的薄弱学校及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排查治理,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问题隐患,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及时预防处置,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对重点学生和隐患苗头,要组织学校教师、学生家长、村(社区)工作人员、心理健康辅导老师等相关人员,及时做好矛盾化解和教育引导工作,防止矛盾升级而引发学生欺凌事件。

  (六)规范处置程序。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所属学校建立完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流程和要求:学校对发现或发生情节轻微(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或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贬低侮辱他人人格言论程度较轻,或损坏他人财物价值较低等情况的一般欺凌事件,要立即开展事件调查处置工作,要在处置完成后及时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对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者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捏造事实诽谤被欺凌者在社交媒体上传被欺凌者受欺凌图像等情况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要30分钟内口头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2个小时内形成书面文字报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市教育局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的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基本情况和事件目前处置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下步计划等),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七)严格处置要求。对发现的欺凌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妥善处置,发现学生遭受或实施欺凌事件,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或公安等部门报告,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情节比较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欺凌事件,涉及违法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学生的欺凌事件,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处置为主,教育部门和学校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做好个别教育和分类教育,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查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八)健全长效机制单位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纳入教育系统行政干部、校长、教师在职培训教育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意识和能力。综合施策,构建长效开展防欺凌宣传教育的工作局面,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对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二是建立预防预警机制。学校要加强师生联系、家校沟通、部门联动,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信息员,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建立防治学生欺凌预防预警制度,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线索和苗头进行认真核实、准确研判,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三是建立依法推进机制。全面推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进校园活动,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相关职能。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以学生防治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督促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依法依规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惩戒。四是建立考评问责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纳入文明学校创建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内容,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欺凌问题突出的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统筹推进。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坚持长期抓、抓长期的原则,把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学生成长的底线要求和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长期重要任务落实落细,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预防措施到位、宣传引导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建立长效、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强化协作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妇联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构建综合防治体系。

  (三)定期督查,确保落实县(市、区)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定期会同检察、公安等部门对学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定期梳理本区域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状况,通报专项整治提升行动进展,对工作突出者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者予以批评,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深入宣传,认真总结。单位要深入总结本地本校专项行动情况和典型工作经验做好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工作。要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阶段性工作成果情况请于2021年12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年度工作成果于2022年6月30日前上报。

  联系电话:6269981,邮箱:hdjyfgaq202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