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6-04552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名称:邯郸市教育局2016年度预算公开
文号:无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13日
效力状态:
邯郸市教育局2016年度预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职责、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
2、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各类教育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在省、市规定的审批权限内审批公办、民办各类学校的设置。
3、负责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的宏观指导、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行政许可项目的行政许可工作,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4、负责全市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学校管理体制的统筹规划和指导。
5、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编写、审定基础教育阶段的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6、负责全市的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评估及中等和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代表市政府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7、负责省、市拨付教育经费的管理与划拨,监督检查教育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教师工资的发放工作;对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设备建设提供指导和服务;负责全市改善办学条件的统筹规划和教育经费预、决算的审核。
8、指导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统筹规划、协调指导远程教育和教育信息化工作。
9、协助省、市有关部门搞好所属高等院校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负责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和局机关中层干部的考核、考察和任免;配合省高校工委、市委做好各高等院校党的组织建设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10、依法管理并统筹规划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范围负责中小学校长培训和中小学幼儿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
11、负责直属单位干部、教师、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招聘、调配、奖惩、考核等手续的审批备案工作;在市职改部门的宏观指导下,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聘任工作。
12、指导所属学校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普法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13、负责全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成人招生考试、高中学考工作;负责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和市内初中招生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事宜。
(二)教育局的预算单位构成
2016年,邯郸市教育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共59个,与2015年持平,其中:直属高校3所、中专学校 3 所、附属中小学、幼儿园 40所、直属事业单位 12 个、局机关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1 |
邯郸市教育局机关 |
2 |
邯郸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
3 |
勤工俭学办公室 |
4 |
职业技术教研室 |
5 |
成人教研室 |
6 |
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
7 |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8 |
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 |
9 |
中等职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10 |
邯郸市第一中学 |
11 |
邯郸市第二中学 |
12 |
邯郸市第三中学 |
13 |
邯郸市第四中学 |
14 |
邯郸市第二职业中学 |
15 |
邯郸市第六中学 |
16 |
河北省邯郸市第七中学 |
17 |
邯郸市职教中心 |
18 |
邯郸市第十中学 |
19 |
邯郸市第十一中学 |
20 |
邯郸市第十二中学 |
21 |
邯郸市第十七中学 |
22 |
邯郸市第十八中学 |
23 |
邯郸市第四职业中学 |
24 |
邯郸市二十三中学 |
25 |
邯郸市第二十四中学 |
26 |
邯郸市第二十五中学 |
27 |
邯郸市第二十六中学 |
28 |
邯郸市第二十七中学 |
29 |
邯郸市第二十八中学 |
30 |
邯郸市第二十九中学 |
31 |
邯郸市第三十中学 |
32 |
邯郸市第三十一中学 |
33 |
邯郸市第三十二中学 |
34 |
邯郸学院 |
35 |
邯郸学院曲周分院 |
36 |
邯郸广播电视大学 |
37 |
邯郸学院武安分院 |
38 |
邯郸学院大名分院 |
39 |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
40 |
邯郸市聋哑学校 |
41 |
邯郸市第一幼儿园 |
42 |
邯郸市第二幼儿园 |
43 |
邯郸市第三幼儿园 |
44 |
邯郸市实验小学 |
45 |
邯郸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 |
46 |
邯郸市教育考试院 |
47 |
邯郸市教育局教学仪器站 |
48 |
邯郸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
49 |
体育运动学校(教育局) |
50 |
邯郸市钢苑中学 |
51 |
邯郸市复兴中学 |
52 |
邯郸市广泰中学 |
53 |
邯郸市荀子中学 |
54 |
邯郸市汉光中学 |
55 |
邯郸市滏春中学 |
56 |
邯郸市赵苑中学 |
57 |
邯郸市新兴中学 |
58 |
邯郸市建安中学 |
59 |
邯郸市海翔学校 |
二、收支总体情况表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见附表3-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见附表3-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见附表3-3)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3-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见附表3-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见附表3-6)
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见附表3-7)
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见附表3-8)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表3-9)
四、绩效预算情况
总体目标:
2016年河北省教育厅部门发展规划目标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实现职业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稳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立足省情,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为河北富民强省战略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一)扩大学前教育规模
实施学前教育重点项目,支持和引导市县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缓解当前存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一是扩大教育资源。通过城区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农村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幼儿园、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和实施民办幼儿园综合奖补等方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二是实施综合奖补。结合市县学前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适当奖励性补助,用于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包括支付园舍租金,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改造、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等。三是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的孤儿、烈士子女,优抚、低保家庭子女,纳入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以及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四是教师培养与培训。开展园长、骨干教师培训。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机制,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主要包括:一是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水平,完善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补助贫困寄宿生活生活费,为农村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二是发展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城市区中小学生学杂费,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为贫困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的学校进行补助。改善市属中小学办学条件。三是支援贫困地区教育。负责"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的实施。四是切实保障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的实施。对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五是提升学校内涵发展全面加强特色学校建设。六是加强学校管理。对教育行政干部及校长、骨干教师业务培训。
(三)普及普通高中教育
改善普通高中办学件,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规模,高中毛入学率达到88%;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对贫困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办学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强特色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
主要包括:一是提高中职学校,办学水平和能力 加强中职学校实训基地建设,提升基础能力,提高办学质量。二是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 开展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国家有关职业教育惠民政策,提高社会、家长和学生对职业教育认可度。三是开展学生资助。落实国家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指导监督全市中等职业学生资助工作。四是提升高职院校办学水平。提高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支持特色学科专业、重点学科建设,实施高职院校公共服务体系、实训基地和教学实验平台等项目建设。按照国家、省和市规定,偿还高校债务。落实普通高校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坚持“立足邯郸,面向河北,服务社会,建设强校”的办学方针,紧紧围绕教书育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打造人才培养特色,增强办学活力,提高教育质量、办学水平、办学效益和综合实力,培养具有“爱国爱家爱他人、感恩包容会做人”的良好品德、身心素质,具备“知识技能有本事、就业创业干成事”的专业、实践、创新能力,适应地方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主要包括:一是毕业生就业情。 根据学校2014年及2015年奖励情况,预计2016年的科研成果达到增幅。四是科研项目,学校国家、省、市纵向及横向项目得到提高。五是教学改革省、市、校级教改项目;教学案例库建设、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改革方案的设计与论证,省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n+2考试改革得意完成。六是课程建设。网络教学平台建设,网络课程的购置,应用型课程的引进,课程档案建设,自主学习课程的研发顺利完成。七是教材建设。适应课程改革,编写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专业教材或讲义,网络课程的配套教材,实验、校内实训课程教材讲义编写。八是实习实训。完成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考察和建设工作。
(六)抓好教师队伍建设
主管全市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标准的实施;统筹规划和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主要包括:教师专业培训开展中小学新教师、骨干教师、学科教师等专项培训,完成中小学教师国培、省培计划,提高教师专业能力。教师资格实施,组织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教师职称评审,组织市直中小学参评高级职称人员说课活动。教师表彰。对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活动。对中小学校长进行培训。为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
(七)积极发展民办教育
加强民办教育统筹规划和管理,制定民办教育政策措施,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主要包括:实施民办教育综合奖补,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扶持措施。协调组织非法办学专项整治,协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非法办学专项整治。 组织民办学校校长、教师参加业务培训。
(八)做好教育政务管理。
负责教育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综合业务管理。做好教育政策制定、教育改革、教育科研、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综合事物管理。做好会议培训组织,内部信息化建设与维护,财务和资产管理,标准化建设,基础设施维修,大型设备购置,人事、党务以及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管理工作。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邯郸市教育局部门共8项职责,44项活动。按职责分类的绩效目标如下:
(一)学前教育。增强资金配置的科学性,提高幼儿园入园率和扩大在园幼儿数,有效缓解“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主要活动为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保证园舍的安全,配备必要的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促进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园条件改善,办园质量提高,逐步实现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体制,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培训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提高园长、教师的业务水平。
(二)义务教育。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改善办学条件,均衡配置基础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办学差距,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主要包括六项活动:
一是发展农村义务教育。保障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保证学校校舍安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城市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小学、初中入学率分被达到100%。
二是发展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城市区中小学生学杂费,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为贫困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的学校进行补助。改善市属中小学办学条件。小学、初中入学率分被达到100%,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比例达100%。免除城市区中小学生学杂费,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为贫困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的学校进行补助。改善市属中小学办学条件。免除城市区中小学生学杂费,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为贫困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的学校进行补助。改善市属中小学办学条件。
三是支援贫困地区教育。通过选派支教教师和培训当地教师,加快“三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为推动“三区”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提供人才支持。
四是切实保障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的实施。对所有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五是提升学校内涵发展。组织有关专家对区域内特色项目进行评估考核,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以奖代补拨付资金,每个项目5—10万元。
六是加强学校管理。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及骨干校长、教师等进行业务培训。
(三)普通高中教育。
推动高中教育发展,扩大高中教育规模;做好贫困学生资助, 对贫困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确保贫困高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职业教育。
办学定位更加准确,产教融合更加深入,人才培养模式与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进步的适应性显著增强,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落实学生资助、奖励政策。
主要包括:提高中职学校,办学水平和能力,新建中职学校实训基地5个。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举行活动周启动仪式,组织全市25所中职学校开展为民服务、教学成果展示、校企合作论坛、招生咨询、学生技能展演、优秀毕业生事迹报告、技术技能型人才专场招聘会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开展学生资助。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助学金政策。提升高职院校办学水平。提高高等职业院经费运转水平,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进行,建设公共服务体系项目3个、建设实训基地和教学实验平台项目7个,进一步提升学校综合实力。按国家标准科学、合理、准确测算、发放学生奖助学金,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学生发放助学贷款。
(五)高等教育。
提高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基础学科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主要包括:使毕业生基本达到毕业能就业,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和数量。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科研成果奖励数量比上年有所增长。科研项目立项数量,各级教改项目数量;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教学成果奖励数量;教学改革方案数量;考核改革方案数量;网络课程建设数量;自主学习课程研发数量;课程档案建设数量;应用型教材或讲义编写数量达到要求。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数量符合要求。
(六)教师队伍建设。
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完成中小学骨干、学科教师培训,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计划,提高特殊群体教师待遇。开展中小学新教师、骨干教师、学科教师等专项培训,完成中小学教师国培、省培计划共计1.5万人。组织教师资格面试考试约5000人。完成当年参加中小学教师评审说课。对优秀教师进行表彰,举办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为60岁以上民办代课教师任教满一年发放教龄补助每月20元
(七)民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提高民办学校办学质量和人民满意度。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科学、公平、合理确定民办学校奖励范围;协调组织非法办学专项整治,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切实净化优化。提高民办学校校长、教师业务能力和办学水平。
(八)教育政务管理
依法行政,构建人民群众满意、勤政廉洁的政府部门;保障工作正常高效运行,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综合业务管理。做好各项教育管理工作,机关职能执行率达到100%。综合事物管理。保障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正常运转率达到100%。
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绩效预算改革的要求,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协调配合,将预算执行与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年度发展规划目标落实到位。
2、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一是按照“谁花钱,谁负责”的原则,分别建立经费使用责任制,严格经费支付审批程序,强化责任,严格管理。二是逐步运用网络等现代技术,对直属单位的经费开支进度、用途、效益等情况进行监控、评价,实行追踪监督,逐步扩大经费绩效评价的范围,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三是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做好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四是继续开展教育专项资金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加快支出进度。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督促所属预算单位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底,教育部门公用工作用车16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5辆,其他用车36辆,单位在价值20万元(含)-200万元设备66台。房屋面积
2016年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资金。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4415.24万元,其中货物采购2957.53万元,工程采购1457.71万元,,服务采购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无未发生额。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邯郸市教育局2016年预算总收入110495.2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为86079.76万元(其中非限额补助82879.21万元,行政性事业性收费998.75万元,中央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220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24235.51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本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计11049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715.55 万元(人员经费72742.01万元,正常公用经费10973.54万元),项目支出26779.72万元。
邯郸市教育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8625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079.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8625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25.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696.79万元,公用经费10628.87万元),项目支出3934.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教育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收入198.55万元,其中:办公费10.32万元,印刷费0.76万元、邮电费10.95万元、差旅费41.21万元、会议费4.98万元、福利费9.4万元、日常维修费2.27万元、设备购置费3.28万元、水费12.83万元、电费39.19万元、办公物业费5.1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33.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2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政拨款380.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19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4万元),公务接待费187.45万元)。
与上年预算相比,本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政拨款增加8.8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减少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21.88万元)。
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21.88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预算定额调高引起公务费定额增加,预算在职人数增加315人,引起公务费定额基数增加。
(四)名词解释
公共预算: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五)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016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业务,也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附件:1、邯郸市教育局2016预算公开表(附表3-1至9)
2、邯郸市教育局2016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