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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6-04499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名称:邯郸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

文号:无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26日

效力状态

邯郸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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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12020年)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邯郸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教育是发展之本,教育是强国之基,教育是和谐之要。教育成就民生幸福,教育决定邯郸未来。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对于推动邯郸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邯郸教育事业在历届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全市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在一代代教育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历史性成就。义务教育、学前三年教育、特殊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走在了全国前列,创出了一条具有邯郸特色的均衡发展之路;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办学水平不断提升;教育投入稳步增长,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改革逐步深化,教育公平迈出重要步伐;素质教育向纵深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教育质量明显提高。教育事业在提高劳动者文化素养,提升全民文化素质水平,凸显城市文化品位,增强邯郸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实力、竞争力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教育基础薄弱,教育投入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城乡、区域、学校教育发展不够平衡,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有待提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打造冀中南重要经济增长极、建设四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机遇期。围绕加快发展、加快转型两大任务,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创新能力,保障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改革开放,都迫切需要提高公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强市必先强教。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是邯郸未来发展的战略选择。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兴教为先,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育人为本,社会各界要坚持尊师重教,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教育现代化,坚定不移地深化教育改革,坚定不移地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打造均衡化、特色化、现代化、国际化的教育强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着力构建结构优化、质量一流、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教育体系,提高每一所学校的持续发展能力,提高每一名教师的职业幸福指数,激发每一名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发展潜能,培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紧密结合邯郸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准确把握邯郸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明确方向,提升水平,健全机制,完善体系,促进教育事业规模与结构有机统一、质量与效益同步提高,全面推进邯郸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

——明确发展方向。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加快教育的均衡化、特色化、现代化、国际化作为邯郸教育事业发展的核心目标,实现从教育大市向教育强市的转变。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能力为重,努力让每名学生得到适合的教育;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文化强校,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全面提升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能力,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构建学习型社会。

——提升发展水平。推进义务教育高端均衡发展,做强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品牌。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和农村学前教育,提高学前三年和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提高高中教育普及水平,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造就适应邯郸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创新体制机制。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解决邯郸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需要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良好教育与优质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办学体制,优化教育管理体制,完善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切实增强邯郸教育的活力、实力、创新力。

——健全保障体系。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保障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形成推动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把教师作为第一资源,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坚持依法治教,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三)战略目标。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到2015年,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向教育强市迈进。到2020年,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区域和全省先进水平,构建优质均衡、结构合理、发展协调、惠及全民、富有特色、面向国际的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建成均衡化、特色化、现代化、国际化的教育强市。

——更高标准的普及教育。2020年,高水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高标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普及率,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60%以上,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完备。

——更加惠民的公平教育。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倡导教育机会的公平性,强化教育服务的均衡性。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城乡、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差距,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享有平等就学机会,不让一名学生因就学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而失学。

  

单位

2010

2015

2020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万人

%

 

25.50

70

 

36.93

90

 

47.26

95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

巩固率

 

万人

%

 

115.88

94.44

 

142.12

96

 

149.94

98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

毛入学率

 

万人

%

 

34.10

91.96

 

30.88

93

 

46.09

95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万人

万人

 

17.78

1.26

 

15.44

2.29

 

23.05

3.84

高等教育**

全日制在校生

其中:研究生

 

万人

万人

 

7.74

0.11

 

8.32

0.16

 

10.09

0.19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万人次

150

216.8

320

注:*含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数;**含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学生数。

(四)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质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鼓励捐资助园。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完善学前教育办园标准,严格幼儿园准入制度。加强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教常规建设。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

(五)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要求,城市市区和县城城区原则上按服务人口1万人设置1所幼儿园,每3万人口至少建有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园,农村一般按服务人口3千—6千人、服务半径在1.5公里以内设置1所幼儿园,新建幼儿园每所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60人(12个班)。强化各级政府的职责,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逐年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2015年达到5%2020年达到7%。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给予资助。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工程,2015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幼儿园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每县(市、区)建成1—2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所农村示范性幼儿园,40%以上的城市和农村幼儿园分别达到城市一类园和农村一类园标准。全市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50%以上,公办园幼儿达到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70%以上。2020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5%以上,每县(市、区)建成2—3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建成2所农村示范性幼儿园,70%以上的城市和农村幼儿园分别达到城市一类园和农村一类园标准,全市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60%以上,公办园幼儿达到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80%以上。03岁婴幼儿教育覆盖率逐步提高。

(八)提高幼儿保教水平。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以儿童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形式,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坚决纠正和防止学前教育保姆化小学化倾向。进一步完善家长联系制度,大力构建幼儿园、家庭、社区相结合的教育网络,全面提高保教水平。

 

(九)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坚持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大力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教育技术现代化、教师队伍专业化、素质教育载体化、教育科研实效化、课堂教学高效化、学校管理精细化、学校文化特色化、学生发展个性化和城乡教育一体化等十化举措,巩固提高普及质量和均衡水平,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优质公平的义务教育。

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师资配置等方面进一步向财力困难县和相对薄弱学校倾斜,缩小办学条件差距。坚持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深入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攻坚战。到2015年,全市标准化学校达到1148所,其中农村1000所、主城区148所,全市中小学校标准化率达到85%,基本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到2020年,全市标准化学校达到1350所,其中农村1175所、主城区175所,全面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适应城市发展和城镇化需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建设和管理,扩张城镇优质教育资源,加快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适应农村新民居建设需要,积极稳妥的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因地制宜进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流入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加大对贫困生、学困生的帮扶,消除辍学现象。

(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不得自行设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制度,严禁招择校生,严禁各学校通过考试进行招生,不设重点校,校内不设重点班,保障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提供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的选择机会。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开足开好规定课程。严禁开除未成年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十一)打造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地。2012年全市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2013年,全市70%的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2018年,全市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2020年,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东西部县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实现基本均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坚持以创新为动力,深化并大力推广具有邯郸特色的盟校、并校、设分校、建新校四种模式,进一步完善盟县盟校体制,扩大“盟县”、“盟校”覆盖面。建立区域联盟,实现区域资源共享、统一师资培训、统一区域教研,以区域团组和盟校团组均衡促进师资均衡、以师资均衡促进班级均衡、以班级均衡促进校际均衡、以校际均衡促进区域均衡,推进义务教育高端均衡发展。

坚持以农村为重点,以学区为单位,实行管理、课程、研训、资源配置、考核五统一,充分整合区域内教育资源,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区中心校和学校三级管理的县域教育管理体制,2011年要全部实现学区中心校编制和财务独立。

坚持以文化提品位,力争每名学生都加入一个适合自身发展的校内学生社团,每个班级形成独具魅力的班级文化,每所学校凝炼出体现学校精神的核心文化

坚持以特色铸品牌,指导广大中小学校发挥传统优势,做强特色项目,打造特色学科,培育特色文化,形成校校有特色的良好局面。

 

第五章  普通高中教育

(十二)扩大优质普通高中覆盖面。按照每30万人口设置1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和2所市级示范性高中的标准,加快普通高中建设进程。调整和优化普通高中布局,以城市薄弱普通高中和农村普通高中改造为重点,逐步实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化。到2015年,全市所有普通高中达到基本办学标准,70%的普通高中学生在省级示范性高中就读。2020年,省、市级示范性高中覆盖全市普通高中学校,80%的普通高中学生在省级示范性高中就读。

(十三)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推进多样化选修课程建设,促进学生全面成长、个性发展。鼓励高校、职业学校向普通高中开放课程和实验室。建立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等教学管理制度。大力加强实验教学、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试行导师制,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的指导。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十四)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鼓励普通高中发挥传统优势,积极创建不同类型的特色学校。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搭建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立交桥,全面推广普通高中综合+特色的办学模式,培养具有扎实文化基础与一定专业技能相结合的综合人才。

 

(十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使职业教育发展规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形成政府统筹、行业指导、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公办与民办协调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加大整合力度,打破部门、行业和学校类型界限,逐步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资源的管理体制,统筹规划职业教育布局,确定合理的结构和规模。在全面优化整合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资源的基础上,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广泛吸纳职业教育学校参与,规划建设职业教育示范园。加强对职业教育评估和督导,健全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规章制度和质量监测体系,加强职业学校文化建设,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发展。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需要的立体化、全覆盖的职业教育体系。

(十六)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推进职业教育与企业行业合作、学校与企业一体化办学,构建教育与产业对话机制和产学合作平台。推行学生顶岗实习、工学交替和订单培养,实行双元制引企入校前校后厂等技能型人才培养方式。加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实训基地建设,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办学,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水平。省级及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实训基地。优化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结合,统筹规划每一所职业学校专业发展方向,每校重点建设1—2个示范性专业,形成错位发展、各具特色的专业体系根据我市“1+4”产业平台和“6+6”大产业大集团发展需求,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现代物流、汽车维修、数控技术、电子信息、纺织服装、旅游服务、食品加工、冶金化工等专业。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组建多个职业教育集团。加强课程建设与资源开发,构建适应社会需要和学生发展的教学制度,提高职业学校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到2020年,累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50万人,城乡新增劳动力普遍得到培训,年均规模超过60万人(次)。

(十七)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健全以县级职教中心为龙头,以乡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村中小学校、其它培训机构为基础,覆盖县、乡、村的职业教育网络。以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和涉农专业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根据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加强涉农专业建设,扩大农林类专业招生规模。实施重点面向环京津产业带和沿海发达地区乃至世界发达国家的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加强农科教统筹,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提高职业教育服务新农村建设及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十八)努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进一步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资助政策。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对自主创业的职业学校毕业生给予政策支持。实施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加强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监察,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加大对技工学校的扶持力度,积极落实金蓝领培训计划。大力开展点多、面宽、量大的各专业、各工种、各行业技能大赛。推行技师聘任制度,落实技师津贴,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技工首席技师,实行拔尖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制度,提高技能型人才社会地位和待遇。引导社会、家长和学生树立正确的求学观、人才观和择业观,努力消除重学历轻技能的偏见,营造行行出状元的社会风尚。

 

(十九)全面提高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将发展高等教育作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坚持服务经济、扩大规模、做强专业、提升质量的原则,探索多途径发展高等教育的新道路,积极构建结构合理、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强劲的高等教育体系。在全面优化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规划建设高等教育产业园。通过高校孵化、学科整合、晋档升格、引进联办等方式,做大做强本科教育,做活做优专科教育,扩大高等教育产业园优质教育资源,增强高等教育产业园综合实力。抢抓国家、省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历史机遇,加快筹建冀南师范专科学校,提升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专业教师培养培训能力。到2020年,市域高校力争达到10所以上,全日制在校生达到10万人以上,市域高校硕士学位授予点增至62个,博士学位授予点争取发展10个以上。

普通高校坚持走创新型、开放型、特色型、服务型发展之路,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主题,以培养创新拔尖人才为核心,以提高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为重点,优化结构,提升内涵,促进教研、科研和社会服务协调发展。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鼓励普通高校办出特色,创出品牌。

高等职业院校要以服务区域经济为宗旨,以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提高专业发展水平,实现人才培养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促进,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

支持省属驻邯高校建设和发展,努力为省属驻邯高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市属高校与省属驻邯高校的联合与合作,借助省属驻邯高校优势提高市域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加大高端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知名院校来邯合作办校和独立举办分校,支持发展民办高校。

(二十)加强专业学科建设。围绕我市打造四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冀中南重要经济增长极的发展定位和1+4”产业平台和“6+6”大产业大集团对高素质专门人才的需求,加强优势、特色专业群建设,重点加强机械制造、交通物流、工程技术、旅游服务、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业学科建设,打造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强势专业,推出一批品牌专业。2020年前建成20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0个国家级品牌特色专业,建成18个省级以上重点学科、10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

(二十一)提高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深化高校教学改革,完善教学管理和评价机制。建立高校合作培养人才机制,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学科、跨院系选修课程。整合实践教学资源,强化实践、实习、实训和实验等教学环节,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实际操作能力。开发和培育优质教学资源,加强精品课程、优秀教材、特色教学资源库和实习基地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加强学术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人才聚变效应,实现产业链与科技链的无缝对接。支持高校与县区、企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企业技术创新。

 

(二十二)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将继续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坚持学以致用原则,开展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为内容的教育培训,提高各类专业人员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努力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到2020年,争创34个国家社区教育示范区,全市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60%以上。

(二十三)完善继续教育机制。建立多部门组成的继续教育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继续教育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加大继续教育投入,落实国家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企业要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规定。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安排成人教育费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在职人员带薪学习制度。探索实行公民终身学习卡制度,建立公民学分积累、转换与认证制度。建立人事、劳资、培训三位一体的人才开发管理机制,把公民终身学习情况作为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转岗择业、执业注册等的重要依据。

(二十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发展和规范教育培训服务,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扩大公益性文化、教育、体育设施免费开放范围,拓展其教育服务功能。发挥广播电视、数字传媒等优势,实施远程教育。推动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联手组建继续教育基地。由政府、社区、学校和民间组织共同建设社区教育中心,推进宽门类、多样化、灵活性的各类成人教育。

 

二十五)加快特殊教育发展。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改造工程,2012年完成16所特殊教育学校的新建和改扩建任务,使全市每个县(市、区)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完成市特教中心建设,将全市特殊教育延伸到高中阶段。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采取灵活形式,对适龄重度肢体残疾和多重残疾儿童实施义务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

 

二十七)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加强德育课程建设,完善德育内容体系,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把德育融入各级各类教育,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德育体系大力实施以爱党、爱国、爱家乡、爱父母、爱同胞、爱自然为主题的六爱塑魂教育活动和孝心、责任、博爱基础品德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业创优精神。加强公民意识、文明礼貌、可持续发展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重视劳动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和国防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思想政治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创新德育形式,强化德育实践,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和感染力。

(二十八)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深入推进双爱好教育活动(每名学生至少有一项体育爱好和一项艺术爱好),全面普及太极拳进校园太极推手进课堂京剧进课堂活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艺术教育活动,增强学生体魄,提高学生艺术素养。重视心理健康和养成教育,培养健全人格。加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教学,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重视学生实践教育,教育学生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增强主动适应社会的能力。加强素质教育保障设施建设,在按规定标准装备各类专业教室和音体美器材的基础上,加强中小学一厅(演艺厅)、一馆(高标准图书馆)、一池(游泳池)、一场(塑胶运动场)、一地(实践活动基地)和六艺(木艺、纸艺、陶艺、铁艺、厨艺、布艺)室建设,拓展素质教育平台。加强校外素质教育场所建设,新建一所综合性的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立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机制。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要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优秀精神文化产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文化馆、科技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资源要经常性、义务性地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学生一律免费开放。

(二十九)大力创建新课堂。以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育教学方法为引领,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为导向,以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为重点,打破教师满堂灌、学生“被动学”的传统教学方式,优化教学设计,精化教学流程,探索符合实际的教师教学模式、学生学习模式和课堂结构模式,真正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教师的科学引领作用,使课堂教学处于教师精讲、善导、巧评,学生乐学、会学、优学,氛围活跃、和谐、愉悦的状态之中,逐步形成快乐课堂、兴趣课堂、激情课堂、魅力课堂、高效课堂。

(三十)有效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执行减负工作各项规定,落实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职责,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违法违纪责任。完善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教师考核办法,改变分数至上的片面做法,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严格执行国家、省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计划,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控制学生的在校时间,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建立作业的总量控制和批改监督、检查机制。严禁学校占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到校上课和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引领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规范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切实把减负贯穿于教育教学和校内校外各个方面。

(三十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树立人人有才、人人成才的观念,面向全体学生,全面优化课程与教育教学活动。坚持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创造性地完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体系,增强课程与教学的选择性和多样性。优化课堂教学,将传承知识、培养能力、涵养品性的理念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尊重学生个性和认知结构差异,建立健全学生自主选择课程制度,推行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为学生提供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的选择机会和自由发展空间。基础教育要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以优化学生学习方式为重点,实施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构建灵活开放的课程和教学体系,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能力。职业教育以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为目标,推行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实行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等培养方式,建立完善适合不同教育对象和教育层次、灵活多样的培养体系。高等教育以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为重点,推行厚基础、多方向等教学改革,努力培养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三十二)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以素质教育为导向,建立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制度,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加强对各区域、各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坚持以学生合格率和进步率为重点,高中阶段学校坚持以学业水平测试合格率、高考参考率和高考推进率等作为评价重点,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建立中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完善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发展机制。

 

(三十四)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加快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依法独立举办、共同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级各类教育,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捐资举办和不要求取得回报的民办学校享受同等公办学校的税收政策。各类金融机构要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创新和灵活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加大对民办学校的金融服务和支持力度。新建、扩建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落实民办学校的人才鼓励政策,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到民办学校任教,支持教师在公办和民办学校之间合理流动。公办学校可与民办学校结成盟校,根据需要开展对口帮扶。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对发展民办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重点发展民办非义务教育和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十五)依法规范民办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探索建立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体系,开展对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服务、监管和综合执法,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依法整治非法办学。罚没、变现的非法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列入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合法、规范办学的民办学校。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健全完善董事会决策、校长执行、监事会监督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民办学校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逐步推进监事制度。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健全民办学校审批、变更、退出机制,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用登记、信息公开制度。明晰民办学校产权,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建立民办学校收入信息管理系统和学费专户监管制度,健全民办学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实施民办学校风险保证金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资产、抽逃资金或挪用办学经费。大力实施民办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加强民办教育行业自律,加强民办学校的教学管理和安全管理,做好办学水平评估工作,督促民办学校规范办学、特色办学、健康发展。

 

(三十八)转变政府对教育事业的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不断提高对教育事业的管理水平,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提供服务的职责,综合运用立法、规划、拨款、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对学校进行管理。完善政府对重大教育项目的决策调研论证、社会听证、信息公开等制度,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进一步明确教育科研、考试机构职责,建立科学的管办评分离的运行机制。培育和规范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发挥各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三十九)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明确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权利和责任,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依法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校务公开制度,保障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十二)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入实施阳光招考、依法招考、和谐招考工程,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  

(四十三)推进中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方式多样化,实行自主招生,逐步提高注册入学比例。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范围,从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转向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现役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转岗再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拓展招生渠道。

(四十四)推进普通中小学入学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完善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名额每年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每所初中。规范学校招生录取程序,清理并规范中考加分政策。探索特色高中自主招生办法,规范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探索优秀初中学生免试升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办法。   

 

(四十五)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坚持以国际化视野办学,在育人目标、课程设计、教育评价等方面加快与国际先进地区接轨。建立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利用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学习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经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教育国际化带动城市国际化。

第十六章  组织领导

(四十七)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加强统筹规划,健全领导体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市委常委会议每年听取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教育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市政府常务会议不定期及时研究解决教育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定点联系一所学校。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将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政绩考核范围,把教育工作实绩作为党政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选派讲政治、懂教育的人担任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任免,须征求市委教育工委的意见。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并充分听取政协及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各部门齐心协力支持教育发展,动员和争取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

(四十八)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高等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程序。中小学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评价考核和激励机制。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形成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坚持以党内民主促进校园民主,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实行阳光招生阳光收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第十七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四十九)推进师德师能师表建设。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创新完善师德评价体系和机制,将师德表现与教师绩效考核、聘任(聘用)、培养培训、评优奖励和评估办学质量挂钩,使师德建设自觉融入教师队伍建设之中。大力开展强力提师能活动,提升教师综合能力修养,加快教师的专业成长。深入开展师表塑造活动,让为人师表成为每个教师的行为准则,树立人民教师良好形象。弘扬高尚学术道德,倡导严谨治学、锐意创新、诚信自律、力戒浮躁的学术风气,完善师风、学风建设监督机制。

(五十)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加大对师范教育的支持力度,构建以师范教育为主体的开放式培养体系,从源头上保证师资质量。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立与全国性教师教育机构合作机制。实施教师教育机构建设标准,高质量创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着力加强县级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加强教师继续教育,按照专业对口原则,推进教师岗位学科学历达标培训,提高教师学科专业化水平。落实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对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实行订单式培养培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远程网络培训。进一步完善校本培训制度,激发教师自主研修,促进教师专业能力持续发展。设立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名师的传帮带作用。施骨干教师讲学计划和特级教师访学计划,培养一批学科名师。加快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建立职业学校教师与企业高技能人才交流制度,鼓励教师到企业兼职或阶段性任职,聘请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任教。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完善师范生顶岗支教实习,置换在职教师培训制度。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深化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以实战式、体验式培训为主方式,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提高教师培训实效。加大教师培训投入,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预算。学校公用经费用于教师岗位培训的比例不低于5%

(五十一)建立完善教师激励保障机制。改革学校用人和分配机制,实施绩效工资。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逐步提高。在绩效工资总量外单独设立农村教师津贴。县级财政设立专项补贴,保证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工资待遇高于当地城镇教师。按照国家规定在中小学和中职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落实教师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政策,定期为教师进行体检,为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建立周转宿舍。加大对优秀教师的表彰奖励力度。每年评选一批十佳园丁、“百佳班主任”、模范教师和优秀教师。

(五十二)创新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完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制度。配齐音、体、美等各学科教师。公办职业学校按照定编不满编的办法,划出20%的编制指标用于外聘教师,财政部门要按照核定编制总额划拨教师工资。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在校生数量和国家教职工编制标准确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每三年重新核定一次,及时调剂师资配置余缺。缺编的县(市、区)要及时补充师资,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教师缺编缺员问题。学校自然减员空出的岗位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次年足额补充。逐步建立以县为主,教育行政部门为招聘主体的教师公开招聘机制。补充师资要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需要。加大优秀师资的引进力度,对国家级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和师范类全日制毕业博士、硕士的引进,可不受编制限制先进后出,专业技术职务可直接聘任,并为其提供优越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实行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进一步完善支教帮扶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必须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建立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对口帮扶薄弱学校制度。鼓励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同时有计划地选派部分农村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培训。建立完善县域内校长、教师合理流动机制。2013年,全市70%的县(市、区)实现区域内师资基本均衡;2015年,全市所有县(市、区)域内师资基本均衡。深化职称改革,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提高农村学校教师中、高级职称结构比例,2015年前在现有基础上分别提高10%。适当提高教育科研队伍的职称结构比例。进一步完善岗位聘任和聘后管理,打破一评(聘)定终身的现象,建立教师职务聘任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每年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教师给予奖励,对连续两次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教师予以辞退,建立完善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

(五十三)加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巩固和完善校长、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定期组织任职资格培训,使全市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率保持在95%以上。实施校长、园长全员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分岗位、分专题提高培训,在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五年内累计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240学时。逐步建立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与任免挂钩机制;推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制度,探索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期制和交流制,推行校长职级制。

五十四)加强教科研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市、区)、校三级衔接、开放灵活的教育科研管理体制,强化教育科研领导。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加强教研员培训,聘请一批知名专家作为我市教育顾问,形成我市教育科研专兼职专家队伍。充分发挥教研员的引领作用,实行教研员上示范课、公开课制度,促进教研员自身素质的提升。提高教师开发建设地方课程的能力和水平,完善以校为本的研训制度,积极开展网络教研,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扎实推进微观课题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打造一批科研型学校。完善教育科研绩效评估制度,提高教育科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十六)提高信息技术应用和管理水平。创新网络教学模式,开展高水平的信息技术教育,增强教学效果。开展网络环境下课堂教学模式和学生学习模式研究与实验,引领中小学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与现代远程教育应用能力全员培训,着力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鼓励学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加强网络伦理教育,引导学生合理利用网络等信息技术,营造健康的网上学习环境。2015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与现代远程教育应用能力培训、考核率达100% 2020年,完成新一轮信息技术与现代远程教育应用能力培训、考核工作,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与现代远程教育应用能力全面提升。

(五十七)加快教育装备现代化步伐。以学校标准化建设为契机,推进基础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加大现代化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配备,强化探究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综合实践活动室、体育卫生和艺术设施、学校场地标准化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教育装备资金保障机制。采取按标准配备、由市、县(市、区)统一招标采购的办法,加快教育装备现代化步伐。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土地出让收入扣除规定支出后,按余额的10%计提教育资金用于教育设施建设。彩票公益金收入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育。政府公共投入中要明确一定比例用于教育。学校校舍处置所得收入除扣除转让成本费用外,全部返还学校,用于学校建设。对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减免缓政策。新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市土地主管部门以行政划拨方式净地供给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区、县政府征收的土地,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将教育用地无偿移交相应教育行政部门。配套建设资金采取收费方式筹措,收费标准根据住宅区应配套中小学、幼儿园设置及建设规模,由教育部门商建设、规划、国土、财政、房管等部门进行核定,并根据物价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学费标准。通过采取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出资办学。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教育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政策。鼓励乡(镇)、村自治组织支持教育事业。

(六十)加强经费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和经费管理机制,科学编制各类学校预算,提高学校预算执行效率。健全教育经费使用监测、评估和奖惩制度,将评价结果与经费分配挂钩。建立标准拨款与绩效奖励相结合的教育经费分配制度。加强县级教育集中支付分中心的管理。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教育项目信息库,科学合理安排教育项目,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提升经费使用和管理专业化水平。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建立政府教育经费增长考核制度,将落实情况作为政绩考核和财政分配教育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教育经费增长未达到法定要求的,要限期补足。建立教育投入年度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入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第二十章  依法治教

(六十一)加强教育法制建设。按照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加快依法治教进程,充分发挥法律手段在协调教育关系、规范教育行为、维护教育秩序、促进教育发展中的作用。加强教育立法工作,积极就全市教育的重大事项和有关问题进行立法论证。加强教育法制学会和教育法制专家咨询队伍建设,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建设。

六十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教育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健全行政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制度,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促进教育公平,维护教育秩序。推进教育信息公开,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十四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和问责制度。制定实施《邯郸市教育督导条例》。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推进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成立教育督导团,健全督学准入制度、换届制度和培训制度。探索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继续强化对各级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情况的督导检查,开展对中等及以下学校的督导评估。建立和完善素质教育与均衡发展专项督导评估机制。建立教育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和表彰奖励制度。加大教育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问责制,对贯彻《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不力的,落实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不到位的,要严格问责。

 

第二十一章  安全稳定

(六十五)建设平安校园。认真落实《邯郸市中小学安全管理条例》,坚持把维护校园安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监管机制,强化教育、综治、公安、文化、交通、安监、城管等部门履行职责的能力,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互通平台,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学校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深入推进学校安全等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按规定配齐专职安保人员,深入开展警校共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生心理疏导。积极构建学校安全风险防范及救助机制,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配齐配足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六十六)构建和谐教育。广泛宣传优先发展教育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教育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和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教师队伍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使社会更加理解教育、理解教师。创新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及时化解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提高教育的满意度,创新社会管理方式。

(六十七)组织实施重大项目。

1)中小学校舍安全和标准化建设工程。根据国家、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邯郸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按规定完成校舍加固改造任务,全面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结合中小学校安工程,强力推进标准化中小学建设,到2015年,全市建成标准化中小学1148所,其中新建208所、改扩建694所;到2020年,全市建成标准化中小学1350所,其中新建68所、改扩建134所,全市中小学全部实现标准化办学。

2)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加强城市幼儿园建设,支持办好现有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到2015年,全市改扩建幼儿园822所、新建480所,幼儿园总数达到1551所,在园幼儿36.93万人,其中公办幼儿园1228所。到2020年全市幼儿园达到1905所,在园幼儿47.26万人,其中公办幼儿园1496所。

3)示范性高中建设工程。完成市一中、市二中新校区建设,异地迁建滏春艺术高中,主城区西部新建一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实现我市中心城区东南西北中各有一所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均衡布局。2011年,广平一中和永年二中建成省级示范性高中。2015年,临漳县、魏县、大名县、磁县、曲周县各建成第二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全市省级示范性高中达到33所、市级示范性高中63所。到2020年,永年、魏县、大名建设第三所省级示范性高中,主城区东部新建1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全市省级示范性高中达到37所,市级示范性高中60所。

4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5年,完成市第二所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工作重点建设20所市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创建6—8所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争创2—3所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全市5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重点打造20个骨干特色专业,形成支撑区域产业和行业发展的专业群。重点建设15个示范性实训基地。2020年,全市9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市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达到80%,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达到14—16所,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达到5所。每校重点建设1—2个示范性专业,全市建成30个示范性实训基地。

5)教育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工程。2012完成邯郸市市级教育城域网平台建设。2013年完成县(市、区)域网络中心建设。到2015年,形成市、县(市、区)、学校宽带互联、基本覆盖全市中小学的教育信息化网络系统,基本实现校校有网络,基本实现校校通班班通2012年全市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装备基本达标。到2015年,全市85%以上的中小学教学仪器和设备装备达标;各县(市、区)70%的初中、50%的小学达到省一级图书馆建设标准;计算机生机比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到2018年,全市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装备达标率达95%以上,90%以上的中小学图书馆达到省一级图书馆建设标准。

6)教育新城建设工程。在中心城区南部,按照超前规划、分期实施、多元办学、集约发展的原则,规划建设由邯郸职业教育示范园和高等教育产业园组成的邯郸教育新城。在高等教育产业园内,逐步建设邯郸学院新校区、河北工程大学装备制造学院、河北工程大学医学院、市广播电视大学新校区、河北工程大学钢铁学院、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邯郸技师学院和民办高校。在职业教育示范园内,逐步建设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市一财校、市二财校、市工业学校、市农业学校、市理工学校、市民办教育集团,并新建一所国家级中等职业示范性学校。

7)主城区配套中小学建设工程。2015年前,完成市六中新校区、人和中学、亚太中学、家和中学、光华苑中学等5所初中和连城别苑、春光小区、南湖花园、中柳林小区、紫薇苑、桃源山庄、国泰小区、柳颐小区、家和小区、春晖小区、北海庄园等11所小区配套小学新建任务。新建居住小区和旧城改造配套中小学建设,按照中心城区教育设施规划要求,与小区首期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用。2020年,使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合理、规模适中,基本满足城市化进程的需求。

8教师素质提高工程通过全员培训、专题培训、研修集训、名师培养等形式,积极实施新秀工程、青蓝工程、骨干工程、名师工程、提能工程,加快教师专业化发展。建立教师培训记录卡,每名教师每年至少要完成72学时的培训任务。2015年,全市完成第一轮教师全员培训,新培养市级以上学科名师150名、特级教师200名、骨干教师1000名。到2020年,全市完成第二轮教师全员培训,全市市级以上学科名师达到600名、特级教师800名、骨干教师2500名。

9)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按照政府建设,学校管理,教师无偿入住的原则,科学制定全市农村中小学周转宿舍工程建设规划,按每人35平方米的建设标准,到2020年新建农村中小学教师宿舍70万平方米,解决2万农村中小学教师宿舍周转问题。

10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程。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知名院校引进计划,实施大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海外培训计划。以太极学院为平台,实施留学邯郸计划。兴办35所优质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争创35所国家级汉语教师志愿者培训基地,建立一批对外交流的友好学校和国外教师培训基地,拓宽国际交流渠道,构建广阔的国际交流平台。吸收和引进世界先进的办学理念、办学经验和办学成果,引进国外知名大学来邯合作办学,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进程。

本《教育规划纲要》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指导邯郸未来十年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建设蓝图。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贯彻实施本《教育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做出的部署和要求,明确分工、积极配合,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与协调,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提出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各地各学校要根据本《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项目、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全面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实施。要把本《教育规划纲要》与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及各项建设计划、行动计划等紧密结合,使本《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得到深入落实。

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进行问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对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本《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要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综合评价和考核体系。要定期督导评估,全面分析检查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要做好本《教育规划纲要》落实情况及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对创造性落实本《教育规划纲要》的,要给予奖励,对落实不力的,要严格问责,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共同促进、共同落实本《教育规划纲要》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