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04367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名称:邯郸市水利局 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印发《邯郸市水利局水库溢洪道等水利 设施汛前检查工作方案》的...
文号:无
主题分类:水利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7日
效力状态:
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印发《邯郸市水利局水库溢洪道等水利
设施汛前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农业农村)局、冀南新区林水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办,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按照水利部、水利厅统一部署,为切实加强水库溢洪道、河道堤防、在建水利工程等汛前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度汛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邯郸市水利局水库溢洪道等水利设施汛前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邯郸市水利局
2023年3月7日
邯郸市水利局
水库溢洪道等水利设施汛前检查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2023年度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全面查找、消除水库溢洪道、河道堤防、在建水利工程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风险隐患,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水库溢洪道、河道堤防、在建水利工程等重点部位、环节的汛前检查,切实做到检查项目全覆盖、无遗漏,及时发现并清除违法违规建构筑物、阻水障碍,确保度汛安全。
二 、检查内容
(一)水库、堤防工程。重点排查水库“三个责任人” 落实情况,堤防防汛责任、监督责任和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水库大坝、溢洪道、放空设施以及河道堤防、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等关键部位是否存在度汛风险隐患,是否做好水库、堤防工程度汛安全管理工作。
(二)在建水利工程。对度汛责任落实情况、度汛方案及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度汛演练情况、防汛物资、设备、人员等 工程现场准备情况以及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安全度汛要求等开展排查。
(三) 河湖管理范国内建设项目和活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非法围垦河道,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度汛风险隐患。
以上项目汛前检查问题清单详见附件1-2。
三、检查方式及安排
汛前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以各县(市、区)自查自纠为主,水利部、省水利厅将分别开展抽查检查。
(一)自查阶段(3月1日-3月20日)。各县(市、区)要对水库、堤防、在建水利工程、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等进行全面自查,要对照《水库工程检查问题清单》、《堤防工程检查问题清单》查找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3月20日前,各单位将汛前检查报告(参照附件格式)、问题台账、三个发现问题及整改情況汇总表(见附件)报送市水利局相关处室,抄送监督处。
( 二 ) 抽查阶段(3月20日-4月底 )。市局监督处、防御处、建设和运行管理处、河湖处、河长办将组成五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确实不能马上整改完成的,要印发问题整改清单,限期督促整改落实;对发现严重问题,汛前自查走过场,或问题较多、未按要求整改的,依据相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4月10日前,局机关相关处室汇总各地检查情况后,将汛前检查报告问题台账抄送监督处。4月15日前,由监督处汇总形成汛前检查总报告、问题台账送省水利厅。5月20日前,水利部将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各县(市、区)要全力配合好水利部的抽查检查。
四、工作分工
(一)水利局有关处室
1.监督处。负责制定汛前检查工作方案,汇总机关处室专项检查结果,形成汛前检查工作总报告。
2.建设与运行管理处。组织水库、堤防工程、在建工程汛前检查工作。对口收集各县(市、区)情况,形成汛前专项检查报告和问题台账,报监督处。涉及工程监督业务处室参与工作。
3.政法河湖处。负责组织涉河建设项目突出问题检查工作,对口收集各县(市、区)情况,形成专项检查报告和问题台账,报监督处。
4.河长办。负责组织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检查工作,适时提交阶段检查成果,形成专项检查报告和问题台账。
5.防御处。协助编制汛前检查工作方案,做好安全度汛技术指导等支撑工作。
(二 )市直各单位
负责对本单位管理的工程、设施开展检查,形成专项检查报告和问题台账,报相关处室。
(三)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水库、堤防、在建水利工程、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等汛前检查,负责将汛前检查报告和全县
问题台账及时报送水利局相关处室。
五、检查要求
1.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汛前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做好检查工作。
2. 细致排查,不留死角。各县(市、区)要接照分工,认真开展汛前检查工作,切实做到检查项目全覆盖,无遗漏,及时发现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度汛安全。
3. 彻底整改,确保质量。各县(市、区)要建立检查发现问题台账,对检查发现问题要逐一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抓紧实施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不留隐患。
4. 加强督导,严肃问责。各县(市、区)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对检查工作的监督指导,严禁检查走过场 ,对检查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或风险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要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及电话:李 津 0310-5528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