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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39636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名称:邯郸市水利局 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印发《邯郸市水利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无

主题分类:水利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2日

效力状态

邯郸市水利局 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印发《邯郸市水利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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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水利(农业农村)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邯郸市水利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邯郸市水利局

2020521


河北省水利抗震救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破坏性地震,最大限度减轻地震对水利工程的影响,避免次生灾害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地震应急预案》《邯郸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552号、《邯郸市地震应急预案》(邯政办202029号)等,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

(一)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

市水利局成立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系统抗震抢险救灾工作。组长由市水利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水利局相关局领导担任,成员包括水利局局办公室、规划计划处、政策法规与河湖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水资源管理处(邯郸市人民政府节约用水办公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处、农村水利水电处(水土保持处)、水旱灾害防御处、生态水网处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建设与运行管理处。

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系统开展抗震抢险救灾工作。

2.组织指导震区水利部门对水利工程震损情况开展排查和险情评估。

3.按调度权限制定下达水利工程应急调度指令和应急抢险处置方案,组织指导震区水利部门及市属工程管理单位开展受损水利工程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

4.组织协调全市水利抗震救灾队伍和防汛救灾物资支援震区水利工程抢险救灾。

5.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深入一线指导水利抗震抢险救灾工作。

6.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二)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办公室:协助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水利防震、抗震、减灾、救灾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做好新闻发布及宣传报道工作。

规划计划处:负责由市级审批的水利基建项目防震、抗震有关内容审查;负责组织列入省预算内水利投资建议计划的水利工程震损修复项目设计审查,指导做好水利工程震损修复设计审查。

政策法规与河湖管理处:指导震区水利部门做好水事纠纷查处和协调工作。及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抗震减灾工作,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清除河道内因地震而形成的建筑物残骸等阻水物体。

 

财务处(审计处)负责省和市级震损水利工程修复资金的协调下达、拨付工作。

水资源管理处: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指导震区水利部门做好市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建设与运行管理处:指导震区在建水利基建工程抢险处置工作。负责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及市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震区水利部门制定工程抢险处置方案。

农村水利水电(水土保持处)处:指导震区水利部门做好农村水电站抗震减灾,农村水厂震损修复、供水管网抢修和应急供水。

水旱灾害防御处:汛期按照调度权限做好水利工程应急调度,及时通报水雨情、工情信息,及时派出水利抢险专家协助做好水利工程抢险救援工作。指导做好防汛救灾物资调运、抢险力量调配等工作。

生态水网处:在震区出现缺水危机时紧急组织向震区的调水工作。

(三)震区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

震区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级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的水利抗震救灾组织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的抗震救灾工作。

三、抗震救灾队伍

邯郸市漳滏河灌溉供水管理处应急抢险队作为市级水利抗震救灾队伍,东武仕水库水库应急抢险队作为机动队伍,市级水利抗震救灾队伍、机动队伍和震区县(市、区)水利防汛抢险队伍可作为水利工程抗震抢险应急力量。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根据市水利局或县(市、区)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指令,迅速、及时赶赴出险地点,投入抢险,尽量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抢险力量不足时,协调社会力量和部队支援抢险救灾。

四、抗震救灾物资

全市水利部门储备的应急处置物资可作为全市水利工程抗震救灾应急抢险物资。

五、抗震救灾响应

(一)响应级别

根据地震震级和水利工程震损情况,对应地震灾害分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将水利抗震救灾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1.Ⅰ级应急响应。当市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河北省、北京、天津市发生6.0级以上地震,水利工程遭受特别重大破坏时,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启动Ⅰ级抗震救灾应急响应。

2.Ⅱ级应急响应。当市内发生6.06.9级地震,河北省、北京、天津市发生5.05.9级地震,水利工程遭受重大破坏时,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启动Ⅱ级抗震救灾应急响应。

3.Ⅲ级应急响应。当市内发生5.05.9级地震,水利工程遭受严重破坏时,震区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启动Ⅲ级抗震救灾应急响应。

4.Ⅳ级应急响应。当市内发生4.04.9级地震,水利工程遭受较重破坏时,震区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启动Ⅳ级抗震救灾应急响应。

(二)响应行动

1.Ⅰ级响应行动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系统抗震抢险救灾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水利厅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抗震救灾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水利系统抗震救灾工作。

2)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水利工程遭受破坏和损失情况,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水利系统抗震救灾工作。

3)及时组织险情灾情会商,根据水利工程设施破坏程度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根据管理权限和影响范围组织或指导震区水利部门制定抢险调度方案,并派出专家深入救灾第一线进行现场指导。

4)组织调集水利抗震救灾队伍,协调调运水利抢险物资。

5)按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由局长或副局长率工作组紧急赶赴震区,参加市政府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现场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抗震抢险工作。

6)做好新闻宣传工作,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实行24小时抗震救灾应急值班,全力做好水利工程震损情况、次生险情、灾情等信息汇总上报和抗震救灾指令的上传下达,实时向省水利厅、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地震灾情及水利系统抗震救灾进展情况。必要时抽调厅相关处室人员,充实水利局抗震救灾应急值班力量。

震区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市水利局联动响应,并在同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按照相应的预案做好水利抗震救灾工作。

2.Ⅱ级响应行动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指挥下,组织指导水利系统抗震抢险救灾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的抗震救灾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水利系统抗震救灾工作。

2)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水利工程遭受破坏和损失情况,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水利系统抗震救灾工作。

3)及时组织险情灾情会商,根据水利工程设施破坏程度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根据管理权限和影响范围组织或指导震区水利部门制定抢险调度方案,并派出专家深入救灾第一线进行现场指导。

4)根据震区水利工程抢险需要,协调调运水利抗震救灾队伍和物资。

5)按照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由局长或副局长率工作组紧急赶赴震区,参加市政府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现场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抗震抢险工作。

6)做好新闻宣传工作,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实行24小时抗震救灾应急值班,做好水利工程震损情况、次生险情、灾情等信息汇总、上报,做好水利抗震救灾指令的上传下达,向省水利厅、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报告水利系统抗震救灾进展情况。

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启动Ⅱ级响应后,震区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启动Ⅱ级以上(含Ⅱ级)应急响应,在同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按照相应预案做好水利抗震救灾工作。

3.Ⅲ级响应行动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震区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根据灾区需求,协助灾区所在的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好水利抗震抢险救灾,并做好以下工作:

1)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上岗到位,按照职责分工展开工作。

2)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分管运行管理的副组长组织会商,根据水利工程设施破坏程度及可能产生的后果,指导震区水利部门制定抢险调度方案。

3)根据震区水利工程抢险请求,协调调运水利抗震救灾队伍和物资。

4)视情况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指导抗震救灾工作。

5)做好震区水利工程震损情况和抢险救灾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

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启动抗震应急值班,做好水利工程震损情况、次生险情和灾情等信息汇总、上报,做好水利抗震救灾指令的上传下达,按要求向省水利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地震灾情及水利抗震救灾情况。

4.Ⅳ级响应行动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震区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根据灾区需求,协助所在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好水利抗震抢险救灾工作。

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做好水利工程震损情况、次生险情、灾情等信息统计汇总,按要求向省水利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地震灾情及水利抗震救灾情况。

(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应对地震灾害分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响应的具体措施。

(三)响应终止

震损水利工程的险情及影响得到初步控制,水利震损设施抢险救灾主要工作结束,经市政府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同意,或经与县(市、区)政府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会商一致后,结束应急响应,转入恢复重建阶段。

六、应急保障措施

(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各级在编制修订水利工程应急预案时,要增加地震灾害应急处置部分,明确地震发生时的应急响应程序和紧急处置措施,确保一旦发生地震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应对。

(二)提升水利抗震救灾能力。在全市水利应急处置队伍建设过程中,对大中型水库等重点工程管理单位,注重加强水利抗震专用应急监测、抢险装备、物资的配置,提升抢险队伍的抗震抢险应急保障能力。

(三)经费保障。在水利(水务)部门财政预算执行中,统筹安排水利工程抗震抢险应急和震损水利设施应急修复资金。

七、灾后恢复重建

(一)恢复重建方案编制。根据水利系统排查、水利抗震救灾现场评估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坏情况,由分管规划计划的局领导负责,局规计处牵头、有关处室配合,组织、指导灾区水利部门做好较大级及以上震级地震震损水利设施恢复重建规划方案编制,并协调市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地震局等部门,将水利设施恢复重建内容纳入基本建设项目或恢复重建项目,筹集资金开展恢复重建。

(二)恢复重建项目建设。恢复重建项目由受灾地区水利(水务)部门参照水利基建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和恢复重建指挥部要求组织实施。恢复重建过程中,局规计处收集汇总恢复重建总体进度,并协调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督导检查。局相关处室对口做好分类指导。

八、附则

(一)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预案由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三)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本预案编制本行政区水利抗震救灾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