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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4151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名称:邯郸市水利局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印发《邯郸市水利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无

主题分类:水利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9日

效力状态

邯郸市水利局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印发《邯郸市水利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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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水利局

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印发《邯郸市水利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务)局,局直有关单位、处室:

    为保证在出现破坏性地震时,全市水利系统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减轻地震对水利工程的影响,避免次生灾害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北省水利抗震救灾应急预案》、《邯郸市地震应急预案》,市水利局编制了《邯郸市水利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邯郸市水利局

                          2017年3月1

邯郸市水利抗震救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保证出现破坏性地震时,全市水利系统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减轻地震对水利工程的影响,避免次生灾害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河北省水利抗震救灾应急预案》、《邯郸市地震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

(一)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

市水利局成立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系统抗震抢险救灾工作。组长由水利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水利局相关局领导担任,成员包括水利局办公室、规计处、水政处、水资源处、财务处、建设管理与安全监督处、生态水网管理处、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市防办、水电处、后勤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水利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在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系统开展抗震抢险救灾工作。

(2)组织指导震区水利部门对水利工程震损情况开展排查和险情评估。

(3)按调度权限制定下达水利工程应急调度指令和应急抢险处置方案,组织指导震区水利部门及局属工程管理单位开展受损水利工程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

(4)组织协调全市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和防汛抗旱物资支援震区水利工程抢险救灾。

(5)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深入一线指导抗震抢险救灾工作。

(6)承担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二)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办公室:协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水利防震、抗震、减灾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做好新闻发布及宣传报道工作。

规计处:负责全市重点水利建设项目防震、抗震有关内容审查;负责大型水利工程震损修复设计审查。

水政处:指导震区水利部门做好水事纠纷查处和协调工作。

水资源处:组织指导震区水利部门做好水质监测和水源保护工作。

财务处:负责国家和省、市震损水利工程修复资金的协调下达、拨付工作。

建设管理与安全监督处:负责市管水利工程抢险处置方案的制订和下达。

生态水网管理处:负责市管水利工程的应急调度(东武仕水库汛期应急调度由市防办负责)。

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指导震区水利部门做好农村供水管网抢修、水厂震损修复、水质检测和应急供水。

市防办:负责水利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做好市级抢险物资调运、抢险力量调配等工作。

水电处:指导做好震区农村水电站抗震减灾工作。

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水利局机关办公场所防震减灾日常工作。

(三)震区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

震区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级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的水利抗震救灾组织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的抗震救灾工作。

 三、抗震救灾队伍

省第四防汛机动抢险队和震区县(市、区)防汛机动抢险队伍、抗旱服务队可作为水利工程抗震抢险应急力量。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根据市水利局或县(市、区)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指令,迅速、及时赶赴出险地点,投入抢险,尽量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抢险力量不足时,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和部队支援抢险救灾。

    四、抗震救灾物资

市、县防汛部门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可作为全市水利工程抗震抢险应急抢险物资。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运中心具体负责抢险救灾物资调运工作。

五、抗震救灾响应

(四)响应级别

根据地震震级和水利工程震损情况,对应地震灾害分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将水利抗震救灾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1.Ⅰ级应急响应。当发生6.0级及以上震级地震,水利工程遭受特别重大破坏时,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启动Ⅰ级抗震救灾应急响应。

2.Ⅱ级应急响应。当发生5.0级及以上、6.0级以下震级地震,水利工程遭受重大破坏时,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启动Ⅱ级抗震救灾应急响应。

3.Ⅲ级应急响应。当发生4.0级及以上、5.0级以下震级地震,水利工程遭受严重破坏时,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启动Ⅲ级抗震救灾应急响应。

4.Ⅳ级应急响应。当发生4.0级以下震级地震,水利工程遭受较重破坏时,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启动Ⅳ级抗震救灾应急响应。

(五)响应行动

   1.Ⅰ级响应行动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系统抗震抢险救灾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市水利抗震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抗震救灾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水利系统抗震救灾工作。

(2)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水利工程遭受破坏和损失情况,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水利系统抗震救灾工作。

(3)及时组织险情灾情会商,根据水利工程设施破坏程度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根据管理权限和影响范围组织或指导震区水利部门制定抢险调度方案,并派出专家深入救灾第一线进行现场指导。

(4)组织调集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

(5)协调部队支援震区水利工程抗震抢险救灾。

(6)按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由局长或副局长率工作组紧急赶赴震区,参加市政府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现场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抗震抢险工作。

(7)做好新闻宣传工作,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实行24小时抗震救灾应急值班,全力做好水利工程震损情况、次生险情、灾情等信息汇总上报和抗震救灾指令的上传下达,实时向水利厅、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地震灾情及水利系统抗震救灾进展情况。必要时抽调局相关处室人员,充实水利局抗震救灾应急值班力量。

震区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市水利局联动响应,并在同级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按照相应的预案做好水利抗震救灾工作。

2、2.Ⅱ级响应行动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指挥下,组织指导水利系统抗震抢险救灾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的抗震救灾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水利系统抗震救灾工作。

2)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水利工程遭受破坏和损失情况,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水利系统抗震救灾工作。

3)及时组织险情灾情会商,根据水利工程设施破坏程度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根据管理权限和影响范围组织或指导震区水利部门制定抢险调度方案,并派出专家深入救灾第一线进行现场指导。

4)根据震区水利工程抢险需要,组织调配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

5)按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由局长或副局长率工作组紧急赶赴震区,参加市政府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现场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抗震抢险工作。

6)做好新闻宣传工作,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实行24小时抗震救灾应急值班,做好水利工程震损情况、次生险情、灾情等信息汇总、上报,做好水利抗震救灾指令的上传下达,向水利厅、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报告水利系统抗震救灾进展情况。

市水利抗震领导小组启动Ⅱ级响应后,震区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启动Ⅱ级以上(含Ⅱ级)应急响应,在同级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按照相应预案做好水利抗震救灾工作。

3、    3.Ⅲ级响应行动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指挥下,组织指导水利系统抗震抢险救灾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上岗到位,按照职责分工展开工作。

(2)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分管建设管理或防汛工作的副组长组织会商,根据水利工程设施破坏程度及可能产生的后果,指导震区水利部门制定抢险调度方案。

(3)根据震区水利工程抢险请求,组织调配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

(4)视情况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指导抗震救灾工作。

(5)做好震区水利工程震损情况和抢险救灾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

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启动抗震应急值班,做好水利工程震损情况、次生险情和灾情等信息汇总、上报,做好水利抗震救灾指令的上传下达,按要求向水利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地震灾情及水利抗震救灾情况。

4、4.Ⅳ级响应行动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根据灾区需求,协助所在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好水利抗震抢险救灾工作。

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做好水利工程震损情况、次生险情、灾情等信息统计汇总,按要求向水利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地震灾情及水利抗震救灾情况。

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应对地震灾害分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响应的具体措施。

(三)(六)响应终止

震损水利工程的险情及影响得到初步控制,水利震损设施抢险救灾主要工作结束,经市政府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同意,或经与县(市、区)政府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会商一致后,结束应急响应,转入恢复重建阶段。

    六、应急保障措施

(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各级在编制修订水利工程应急抢险预案时,要增加地震灾害应急处置部分,明确地震发生时的应急响应程序和紧急处置措施,确保一旦发生地震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应对。

(二)提升水利抗震救灾能力。在防汛抗洪队伍建设过程中,注重加强水利抗震专用应急监测、抢险装备、物资的配置,提升防汛抗洪专家、专业抢险队伍的抗震抢险应急保障能力。

(三)经费保障。在水利(水务)部门财政预算执行中,统筹安排水利工程抗震抢险应急和震损水利设施应急修复资金。

    七、灾后恢复重建

(一)恢复重建方案编制。根据水利系统排查、水利抗震救灾现场评估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坏情况,由分管规划计划的局领导负责,局规计处牵头、有关处室配合,组织、指导灾区水利部门做好较大级及以上震级地震震损水利设施恢复重建规划方案编制,并协调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地震局等部门,将水利设施恢复重建内容纳入基本建设项目或恢复重建项目筹集资金开展恢复重建。

(二)恢复重建项目建设。恢复重建项目由受灾地区水利(水务)部门参照水利基建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和恢复重建指挥部要求组织实施。恢复重建过程中,局规计处收集汇总恢复重建总体进度,并协调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督导检查。局相关处室对口做好分类指导。

    八、附则

(一)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预案由市水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三)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要依据本预案编制本行政区水利抗震救灾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