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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2766

发布机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名称:邯郸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及局属各单位工作职责

文号:无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04日

效力状态

邯郸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及局属各单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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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职责及局属各单位工作职责
 
城管执法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用事业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用事业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经法定程序颁布后组织实施;拟订相关行业政策、标准及规范,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订市中心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用事业行业的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市中心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用事业等中小型建设资金的计划编制、使用和管理;参与编制市政公用重点工程建设资金计划;会同市财政局拟订市内三区的环卫经费资金分配使用计划;依照有关规定标准负责对市中心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用事业等城市管理相关方面费用的征收工作。
4、负责市中心城区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工作;组织、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处理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市城市管理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协调督导议定事项的落实工作。
5、负责市中心城区的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及相关经营活动特许经营的管理;承担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的监管责任。
6、负责市中心城区的市政设施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市道路、桥涵、道路照明设施及亮化的设计、建设、维护、维修及管理;参与公共停车场的规划,负责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经营和管理工作;参与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规划、建设等工作。
7、负责市中心城区的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雨、污水管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参与城市防汛工作。
8、负责市中心城区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公益园林及道路绿化、美化的规划、建设、维护及管理;负责社会绿化管理,对门前、园林小区、单位附属绿地等绿化设施进行统一规划,指导、监督绿化设计、施工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市范围内的城市园林绿化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的审批、申报。
9、负责指导协调市中心城区的市容市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负责市主城区23条主干道临街建筑物及设施的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负责市主城区23条主干道户外广告、宣传牌、霓虹灯、灯箱、电子屏幕、画廊设置和城市洗车点的监督管理。
10、负责指导协调市中心城区的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餐厨垃圾和其它有毒有害特殊垃圾的收集、贮存、清运和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市中心城区三区一县和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部门“三清一管”工作和卫生责任单位的达标管理和检查验收;负责环卫机械设备配置的计划编制和产权管理;负责新建及改造环卫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方案审批及竣工验收;负责监督环卫基础设施项目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11、负责市中心城区的城市供水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及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和应急备用水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取用市中心城区的地下水取水申请的审核。
12、负责市中心城区的城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城市燃气设施的建设、维护及管理;负责燃气加气站的规划和监督管理;负责液化石油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维修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市范围内新建燃气企业审批等事项。
13、负责市中心城区的城市供热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集中供热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供热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市范围内城市供热经营权的申报工作。
14、负责市主城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省政府批复和市政府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在城市管理领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意见,依法集中行使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用事业、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5、参与市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设计工作;负责协调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工作。
16、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纳入市中心城市范围内的邯郸县、永年县、磁县、成安县、肥乡县、峰峰矿区的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和公用事业工作。
1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局属各单位工作职责
 
一、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工作职责
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政策法规,拟定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有关发展规划和政策。
2、负责组织建设市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电子信息系统;研究拟定市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评价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
3、负责市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各种问题信息的采集、分类、立案和处理,对数字化城市管理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全时段实时监控。
4、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各类信息的整理、分析、对阶段性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并对有关单位履行数字化城市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评价。
5、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监督员的培训、配置、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软硬件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7、负责市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各类案件的分解、派遣,对办理结果进行反馈。
8、负责组织数字化城市管理有关课题的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9、负责组织筹备市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协调督办议定事项的落实。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城市规划、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工商管理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贯彻落实市中心城区有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城市规划、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工商管理等专项规划。
3、负责市中心城区主干道及重要场所的城市容貌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资金的计划编制、使用和管理。
4、负责市中心城区主干道及重要场所的城市容貌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制订,并组织和实施。
5、负责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宣传牌、霓虹灯、灯箱、电子屏幕、画廊的设置管理,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市中心城区主干道沿街门店牌匾的设置管理,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市中心城区夜景照明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对中心城区范围内不符合《邯郸市城市夜景亮化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的夜景照明设施以及擅自拆除、损坏、移动夜景照明设施的违规行为进行监察和处罚;负责市中心城区商业促销及各种庆典活动的审批管理,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参与市中心城区主干道停车场的规划设置。
6、负责市中心城区主干道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1)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对市中心城区主干道两侧随意占用便道或其它公共场所店外经营、摆摊设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栽乱挂、乱写乱画等影响城市容貌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
(2)行使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等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市中心城区主干道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市政公用设施和擅自占用、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砍伐树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
(3)行使城市规划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对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在建项目及违法建筑和未取得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临时建筑,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擅自扩建、改建房屋及外形设计,对擅自搭建构筑物、建筑物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
(4)行使环境保护、工商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市中心城区主干道市场外随意占道摆摊设点无证经营,对占道经营的露天烧烤以及影响城市居民生活的商业、娱乐和建筑施工噪音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园林局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制定和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园林绿化专业绿化规划,参与制定园林绿化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
3、负责主城区主要街道、广场、游园、河道及有关防护林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4、负责制定园林绿化养护的质量等级、定额标准和古树名木保护等级标准;组织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招标、质量监督及工程验收。
四、市政工程公司工作职责
经营范围为各类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各类公路建筑、各类桥涵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建筑、大型土石方建筑、河堤闸泵房建筑安装、污水处理厂(站)和给水厂建筑安装、煤气、热力、天然气、输油管道建筑安装以及水泥混凝土构件预制、沥青混凝土加工、便道砖生产、石料开采加工、二灰碎石配送、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心试验室为综合性试验室,能进行各类道路、管道、土建工程材料的前期和后期试验。
五、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主城区23条主干道道路红线以内的快、慢车道、便道、绿化隔离带的清扫保洁、洒水降尘降温、融雪清雪和监督管理及各类重大活动的环卫保障工作;负责对主城区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及清扫保洁工作的考核、监督管理。
六、市政工程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负责我市主城区内城市道路、桥涵(含城市立交桥)、道路照明设施及亮化的设计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养护及管理。
2、负责我市主城区道路占用、挖掘的审批管理工作。
3、负责主城区洗车店(场、点)整治规范工作。
4、负责进入主城区履带车、铁轮车及超限(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车辆的通行管理工作。
5、负责治理我市主城区内建筑机械车辆的占道招租工作。
6、负责人行过街天桥设施的管护工作。
7、负责对城市道路建筑红线范围内各类无主废弃井的填埋和各类检查井的监管。
8、负责对城市道路建筑红线范围内废弃线杆以及高于地面的废弃钢筋、螺钉、木桩、水泥墩、拉线等影响行人通行的障碍物的清除。
9、负责主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对道路建筑红线以外的停车场进行管理。
10、上级部署的迎检及应急工作。
七、垃圾管理处工作职责
垃圾管理处主要负责全市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开发和利用。
八、市政排水管理处工作职责
担负着我市主城区内3座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总处理规模26万立方米/日,主要功能就是把城市生活污水进行净化,达到国家规定的无害化标准后进行排放或者循环再利用。对976公里雨污水管网及明渠管理维护、29座雨污水泵站运行、排水设施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负责对城市污水排放水量及水质进行监测,控制排放浓度、发放排水许可证,面向和服务于全市百万市民的生产生活。担负我市主城区汛期的防洪排涝工作,确保市民汛期安全出行,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九、建筑垃圾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研究拟定本单位有关规定细则,并负责督促实施。
2、负责主城区范围内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核准,统一印制和管理《建筑垃圾处置证》和《建筑垃圾清运证》。
3、负责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4、依法对违反有关建筑垃圾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5、完成落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热力公司工作职责
供热设计、供热工程建设、热用户开发和供热运行管理。
十一、自来水公司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城市公共供水的生产、供应和输、配水管网建设,以及供水设施维护、维修等供水服务工作。
十二、城建技工学校工作职责
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系统培养技术工人服务。培训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系统技术工人。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