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证合一”企业端操作补充说明
“两证合一”正式实施(10月15日)之后在商务部门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可直接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贸促会企业端。
由于已在贸促会注册的企业部分仍未在企业端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补录,同时有已在贸促会注册的企业通过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企业端,系统无法识别商务部推送存量数据(10月15日之前完成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为贸促会存量企业,因此在“两证合一”正式实施(10月15日)前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且未在贸促会进行原产地证备案的企业,暂需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给客服人员或总会(张笑茹,010-82217029),由技术人员处理后才可以直接通过“两证合一”方式登录贸促会企业端。
请各签证机构提醒已在贸促会注册的企业使用贸促会注册号的原有方式登录企业端,同时提醒企业尽快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补录。10月18号前仍未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将无法登录企业端正常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