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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5720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名称: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印发邯郸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的通知

文号:邯政办字〔2023〕19号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8日

效力状态:有效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印发邯郸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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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印发邯郸市“十四五”区域卫生

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管委会,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邯郸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6

 

(此件公开发布)

 

 

    

邯郸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

 

为加强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印发河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23号)和《邯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维护和发展人民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区域医疗中心为抓手,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优化结构布局,提升品质能级,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加快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快形成政府市场双轮驱动、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

2.平急结合,急慢并重。着眼严峻复杂形势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平急结合,提高医疗卫生机构、设施平急结合和快速转换能力,提升重大疾病防控救治水平,切实增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韧性。

3.统筹协调,优质均衡。充分考虑地方发展的差异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梯次配置和智慧互联,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扩容,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差异,提升区域中心发展能级和县域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区域均衡协调发展。

4.改革创新,系统整合。强化改革创新的突破和先导作用,在资源配置和投入上加大向公共卫生倾斜力度,着力提高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强化资源共享,加快构建医防融合、上下协作、医养结合、全方位全周期的服务模式。

(三)规划目标

2025年,基本形成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统筹、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显著提升,公立医院发展方式、运行模式和资源配置全面实现“三个转变”,基层首诊分诊和健康守门人能力明显提升,特色优势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建成能够满足全市及周边区域群众健康需求的区域医疗中心,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分类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

2025

指标性质

健康水平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8.02

累计增长1

预期性

2

健康预期寿命

--

同比例提高

预期性

公共卫生体系

3

每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人)

0.59

0.83

预期性

4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

--

100

预期性

5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40.11

100

预期性

6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筛查门诊(发热诊室)的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7

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和疾控中心生物安全(P2)实验室覆盖率

100

100

预期性

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

8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6.15

7.60

预期性

9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85

3.60

预期性

10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45

3.80

预期性

11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0.22

0.54

预期性

12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2.09

3.93

约束性

13

医护比

1:0.86

1:1.10

预期性

14

床人比(卫生人员)

1:1.39

1:1.60

预期性

中医药服务

15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0.52

0.62

预期性

16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张)

0.66

0.85

预期性

17

设置国医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

80.59

100

预期性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18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0.30

4.50

预期性

19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39.00

60

预期性

 

二、总体布局与资源配置

医疗卫生资源主要包括机构、床位、人力、设备、技术、信息与数据等。

(一)机构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

1.医院。

1)省办及以上医院。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主要向河北省南部区域提供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医学科研以及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的医疗处置和紧急救援、医疗支援等任务。

2)市办医院。

综合医院。设置市级综合医院4所,其中三级甲等医院2所(市中心医院、市第一医院)、二级甲等医院2所(市第二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第二医院迁建项目完成后,设置为三级医院。

中医医院。设置市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1所(市中医院)。恢复设置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

专科医院。设置市传染病医院、市口腔医院、市眼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病医院(市肿瘤医院)各1所。谋划筹备建设市康复医院1所。

3)县办医院。在县级区域原则上每县(市、区)设置1所县办综合医院和1所县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常住人口超过100万的可适当增加县办医院数量。

4)其他公立医院。

在邯企事业单位办医院,设置三级甲等医院1所(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公司总医院)、二级医院10所。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和医院医疗服务提供能力,支持鼓励将部分国有企业和部门办医院转变为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通过社会融资等方式改制为民营医疗机构。

5)非公立医院。

非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可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以及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和中医、检验等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诊所和门诊部等。

1)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每个乡镇设置1所标准化建设的政府办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对集体产权村卫生室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内或每310万居民区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综合管理和技术指导。

3)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口不足3万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社区可适当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人口在居住小区(网格)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社区卫生服务点在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指导下,履行疫情防控哨点职责,开展居住小区(网格)健康综合服务工作。

4)村卫生室。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可不设置)。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传染病报告监测等工作。

5)诊所和门诊部。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门诊部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实行准入管理。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为政府主办,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急救中心(站)、血站、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中央、省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要求,科学设置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合理界定功能职责。

2)妇幼保健机构。市级、县级各设置1个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为妇女、儿童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及康复服务,并承担辖区内妇幼健康服务业务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3)急救中心(站)。政府举办急救中心(站)按照市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1020公里合理布局。市级设立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市主城区(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视具体情况设立若干急救分站,其他各县(市、区)依托区域内综合水平较高的医院设置县级急救站。

4)血站。市级设置中心血站1个,是负责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机构。完善献血网点,各县(市、区)至少设置1个固定采血点。

5)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主要包括肿瘤、精神病与心理障碍、职业病等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在涉县、磁县各设置肿瘤防治所1个,县(市、区)可根据需要设置。

6)其他机构。主要包括独立设置机构和接续性服务机构。

鼓励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机构,与区域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实现区域资源共享。

鼓励发展康复中心、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为疾病慢性期、恢复期患者以及老年患者等提供老年护理、康复、安宁疗护服务等,以康复医疗、中医药服务、医养结合等为特色,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所康复中心。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家庭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二)床位

1.床位规模。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7.6张,其中,医院床位数6.4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2张。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4.9张(省办医院0.22张,市办医院1.82张,县办医院2.56张,其他公立医院0.3张),非公立医院1.5张。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按照每千人口0.85张配置。

2.床位结构。按照公立医院床位比例的15%设置公立专科医院床位。适度控制治疗床位增长,增量床位优先向传染病、重症、儿科、康复、精神、老年病等短缺领域倾斜,其中,传染病救治床位按照不低于640张设置。根据医疗机构类别和床位使用功能,实行床位分类管理制度,推动床位资源急慢分开。

3.床位使用质量。医疗机构开放床位数与规划编制床位数应当基本保持一致,开放床位数超过规划编制床位数的要区分情况逐步调整规范。公立综合医院床位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不再增加床位。推动三级医院突出增加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逐步压缩一、二类手术比例。将预约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提高预约转诊比例,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提升床单元使用效率,控制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二级和三级医院不高于8天。

(三)人力

适应全市医疗卫生需求,合理分布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各类人才队伍发展。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3.6人,注册护士达到3.8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62人。加强儿科医师、麻醉医师、药师、助产士等紧缺医技人员培养,每千人口药师(士)达到0.54人,每10万人口精神科医师达到4人、精神科注册护士不低于8.68人、康复医师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适应社区基层首诊和家庭医生守门人要求,到2025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93名,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置乡村医生或乡村执业(助理)医师,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按每万名居民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标准配备。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士的比例,按11标准配备。其他人员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总数的5%

进一步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队伍建设,合理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标准并落实到位。到2025年,每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0.83人,每万人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数达到1.75人,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70%。妇幼保健机构按每万人口1名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按照设置床位数以11.70确定临床人员。急救中心(站)、血站、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参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专业技术人员。

(四)设备

1.医用设备配置。依据国家、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以全市域为单位,坚持总量控制、放管结合、严格准入、安全有效原则,采取梯度配置政策,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比重。

2.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设备配置。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需要,参照国家有关标准,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大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等设施设备。

(五)技术

1.医疗技术。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围绕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疑难疾病,拓展诊疗方法,提升医疗技术能力和诊疗效果,形成技术优势。

2.临床重点专科。以建设区域医疗中心为统领,根据我市居民疾病谱、群众看病和患者异地就医情况,统筹考虑专科建设基础和卫生健康工作发展趋势,按照“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往前带、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均衡建、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有序跟”的新模式,分级分类开展国家、省、市、县四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快推进市、县两级质控中心建设,强化区域质控协同。

1)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市中心医院、市第一医院、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各争创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

2)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为主线,以提高医疗技术服务能力为重点,从专科规模、医疗技术、诊疗模式、管理方法等不同角度,加强普惠性专科建设。“十四五”期间按照每年不少于2个省级重点专科的申报数量,三级医院的14专业要争创省级重点专科。

3)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印发〈河北省“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方案〉的通知》(冀卫发〔20223号)中“各市每年按照70万人口匹配1个市级专科建设项目”的要求,按照“七普”数据及我市工作安排,“十四五”期间计划建设10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4)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县级医院为基础,聚焦县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综合考量县域患者外转等因素,协同推进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重点加强肿瘤、神经、心血管、呼吸、儿科、妇产科、重症、急诊等专科防治能力,推广内镜介入等微创手术和MDT、中西医结合等新诊疗模式,满足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原则上,各县(市、区)每年至少保障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3.医学重点学科。着眼卫生健康发展建设需求,立足自身学科特色和学科优势,坚持医教研三位一体,遴选一批市级医学重点学科进行重点建设。经过12个周期的建设(以五年为1个周期),争取在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实现突破。

(六)信息和数据

1.健康信息数据库。加快卫生健康数字化进程,建设邯郸市卫生健康数字中心,完善全员人口、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卫生资源等数据库,并与疾病预防、妇幼健康、健康体检等数据库信息共享,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数据库。

2.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按照信息化建设功能指引、建设标准与规范,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二级以上医院要落实《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其中,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实现率达到90%,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实现率达到80%,二级综合医院实现率达到70%;落实《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实现二级以上医院的90项指标;各级各类专科医院可根据业务情况酌情调整。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为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等业务信息化提供支撑。实施县域医疗远程诊室项目。

3.公共卫生信息化。实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整合各类传染病监测系统,搭建覆盖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筛查哨点等机构的传染病监测平台,建立健全突发传染病疫情预测预警信息系统,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化应用功能。

4.新兴信息技术。鼓励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云计算、5G、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应用,丰富新兴信息技术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应用场景。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坚持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

三、建设强大的现代化公共卫生安全体系

(一)建设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以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以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为依托、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组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研判、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综合干预等任务,筑牢重大疾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

(二)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标建设。按照查缺补漏、填平补齐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和建设规模,促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用房和设施设备达标,强化上级疾控机构对下级疾控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同,加强科研专业支撑,健全决策咨询体系。

(三)加强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依托市第一医院东部新院区医疗区域建设项目和市传染病医院迁建项目,加强负压病房、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可转换院(病)区建设,推进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

(四)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1.提升全域监测和智能预警能力。建立覆盖全人群、区域协同、医防协同、联防联控、智慧化的综合监测系统和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响应机制。

2.提升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分级分类组建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和高水平救治专业技术队伍,具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能力。强化部门间、区域间和省际间特别是京津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建立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提升区域协同应急处置能力。

(五)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网络。依据《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1732016),启动实施市传染病医院改造提升项目,推进市传染病医院迁建项目。各县(市、区)依托1所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推进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和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所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和所有儿童、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发热门诊和感染性疾病科。加强中医药科室建设,提升中西医结合防治传染病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监测协同,充分发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哨点”作用,依法依规落实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疫情信息报告责任,健全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报告、医务人员直接报告、科研发现报告、群众个人报告、舆情监测等多渠道信息综合监测体系,构建全域监控和全程追踪的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体系。

四、建设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

(一)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支持市中心医院、市第一医院、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等与国家级优质医疗资源合作,力争建设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

推进省办医院建设。加快推进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复兴院区建设,支持建立河北省南部区域医疗中心。

推进市办公立医院建设。适应“四个新城”布局建设,在严格控制医院单体规模基础上,按照“一院多区”发展模式,推动市办医院向城市中心区以外扩容,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在东湖新城实施市第一医院东部新院区医疗区域建设项目,在西部生态新城实施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复兴院区建设项目和市中心医院复兴院区建设项目,在邯山区 实施市传染病医院迁建项目、市第二医院迁建项目,在北部产业新城实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北湖院区建设项目和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公司总医院邯郸院区建设项目。

按照“弥补短板、提升能力、均衡布局”的思路,谋划新建、扩建、迁建医疗机构建设项目40个,规划新增医疗床位20268张。其中市辖各区(含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峰峰矿区、永年区、肥乡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新建13家医院,新增床位9319张;扩建1家医院,新增床位500张;迁建10家医院,新增床位5199张。其他县(市)新建6家医院,新增床位1050张;扩建6家医院,新增床位1400张;迁建4家医院,新增床位2800张。

(二)提升县域医疗综合能力

统筹市、县两级卫生资源,在我市以东部大名县医院、西部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部磁县人民医院、北部永年区第一医院为依托,设置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充分发挥辐射功能,带动其他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实施县办医院提标扩能工程,支持魏县人民医院、曲周县医院、肥乡区中心医院、成安县医院迁建等项目建设,除主城区外,其他各县(市、区)至少有1所县办公立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体制,巩固完善乡村一体化管理,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优化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补齐基层医疗卫生短板,筑牢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网底。

(四)推进京津冀医疗协同发展

持续拓展与京津各大医院合作的广度与深度,由目前的技术合作、人才培训等逐步向设立分院、医共体方向发展,引进先进医疗技术和项目,提升我市的合作医院技术水平。制定相关措施,吸引京津优秀医学人才到我市执业,选送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骨干力量到京津进修培养,提高全市医疗人才技术水平。继续推动京津冀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和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

五、打造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

2025年,基本建立以市中医院为龙头,各级各类中医类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提升市中医院科研能力,将其打造成市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实施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康复科、治未病科等建设项目,力争所有县级中医院基础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将魏县中医院、邯郸明仁医院建设成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支持部分有条件的县级中医院服务能力达到三级中医院水平。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规范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比例达到90%。推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实现全覆盖,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推动中医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

(二)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建设国家级、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提升各级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做强中医内科、骨伤科、肛肠科、妇科、儿科、治未病科、康复科、皮肤科、眼科等特色专科,推广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康复中的独特作用,培育推广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干预方案。探索建设中医药疫病防治体系,发挥中医药传统优势,提升中医疫病防治能力,建设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

(三)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以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为载体,以名医、名科、名药建设为手段,围绕专科专病,完善相关设施设备配置,加强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建设,挖掘、整理、评估、优化、创新、推广一批安全有效的中医医疗技术,培养一批现代中医药人才,建设一批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继续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持续开展“万人西学中”项目。积极推进京津医院与我市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科联盟、名老中医传承推广等工作。做好市级名中医评选工作和省级名中医、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推荐工作。

(四)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

打造领军人才、优秀人才、骨干人才梯次衔接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启动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培养造就一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实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和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培养一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加强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持续开展“西学中”培训。

(五)强化中药产业支撑

以涉县、武安市、馆陶县等中药材产业大县为重点,围绕提升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仓储流通和产地加工等关键环节,重点打造冀南“太行药谷”连翘产业带,促进中药材产业全产业链发展。

六、构筑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保障网络

(一)扩大婴幼儿照护普惠性服务供给。统筹规划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形成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扩大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建设一批管理规范、模式可复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到2025年,构建“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的服务供给体系,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二)健全妇幼保健网络体系。健全以妇幼保健院为骨干,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促进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

1.加强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建设。规范综合医院产科、妇科、儿科专科建设,打造优势特色妇产、儿童专科医院。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和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建设新生儿科。推动支持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甲等标准,到2025年,50%的县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每千名儿童拥有的儿科床位数达到2.5张、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7名,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师和2名从事儿童保健服务的医师。

2.构建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健全覆盖城乡居民、涵盖生育全程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开展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减少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缺陷等严重缺陷儿出生。推进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建设,组织开展有关人员培训、业务指导、信息报送、项目管理等工作。推进市级产前诊断中心、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和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断中心建设。推进县级产前筛查中心建设。到2025年,全市产前筛查率达到8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均不低于95%,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个独立开展产前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的产前筛查机构。

3.建设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依托当地产科、儿科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建设市、县级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完善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到2025年,至少建成1个市级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各县(市、区)均要建成至少1个县级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三)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覆盖老年患者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照护期、生命终末期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完善老年健康服务功能布局,构建覆盖生命全过程、便捷可及、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70%。推进国家、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一个标准化、规范化安宁疗护病区,支持一级、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医疗机构,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规划建设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提升县域医共体老年病诊疗和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四)提升职业健康技术支撑能力。健全由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三类技术支撑机构及相关专业机构组成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

(五)提升康复服务能力。重点支持市级康复医院、县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中心)建设,到2025年,全市至少建设1所二级及以上康复医院,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康复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中心,增加辖区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完善住院康复、日间(门诊)康复、居家康复紧密结合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康复医疗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六)提升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精神疾病预防、医疗、康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心理健康促进能力,进一步健全精神疾病分级防治体系,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建立以各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精神专科医院和有精神专科特长的综合医院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病康复机构等为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七)提升健康教育服务能力。推进各级各类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科(室)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健全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职能科室等组成的健康教育网络,为健康促进提供有力的体系支撑。

(八)提升血液供应保障能力。加强血站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加大对血站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血站服务体系与当地医疗卫生发展趋势相适应。健全以市中心血站为主体的血站服务网络,为提高血液供应保障能力和安全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七、强化要素支撑与保障

(一)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人才使用与激励长效机制,加大基层、公共卫生高层次、急需紧缺等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落实医疗机构对继续医学教育的投入保障,将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必备内容,将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与年度评先评优、岗位聘用、职称职务晋升相衔接。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大力培养医防融合人才,加大护士配备力度,落实护士配备标准,医护比达到11.10,保障临床一线护理岗位护士数量。

(二)完善投入与医疗保障。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完善按床日、按人头等多种付费方式,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强化政府投资主体地位,建立稳定的卫生健康发展投入机制,细化、量化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投入政策,落实符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投入责任,提高紧缺人才薪酬吸引力。

(三)全面加强医联体建设。学习借鉴三明医改经验,加强推进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医联体、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注重上下协同,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推动医联体实质性运作,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

八、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把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健康中国建设任务要求,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绩效等考核。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全市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将床位等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细化到各县(市、区)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依据本规划,制定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将床位等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细化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二)强化部门协同。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协调推进规划编制与实施。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牵头编制实施规划并根据需要按程序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将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申报项目,支持相关项目建设;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在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快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制度改革;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划有序实施。

(三)做好监测评估。建立规划监测评价机制,加强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政策的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监测评价,全面评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状况和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相关应对措施,对规划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加强督查和约谈,推动规划落实,确保规划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