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07743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名称:邯郸市人民政府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印发2022年政府规章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号:邯政字〔2022〕16号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4日
效力状态:有效
邯郸市人民政府
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印发2022年政府规章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2022年政府规章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落实好计划,现将有关事宜一并通知如下。
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全过程,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各起草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河北省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省政府令〔2019〕第10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和拟定法规草案规定》(市政府令第168号),保证立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实体合法。涉及重大制度改革等重要立法事项,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凝聚各方共识,维护群众利益,做到科学立法。涉及增加市场主体负担、损害公共利益,可能引发公众反映或者影响营商环境的立法内容,要加强风险研判,防止出现立法风险。
二、提高立法项目起草质量
(一)深化全过程民主。政府规章草案要采取网站公布、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涉及市场主体利益的,要征求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要充分发挥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律小屋”的作用,现场听取群众对立法事项的意见建议,使政府立法聚人气、接地气、树正气。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真正使立法过程成为凝聚民智民心的过程。
(二)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要将立法调研贯穿立法全过程,做到吃透上级政策、熟悉基层情况、了解外地做法,找准问题、精准立法。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使制度设计既符合上位法要求,又符合实际情况,既体现地方特色,又真正务实管用。对专业性强、意见分歧大的问题,要召开专家论证会、部门座谈会或者听证会,提出解决方案。对重大、复杂问题,要采取多种方式协调,经三次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市司法局提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协调,或报请市政府决定。
(三)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要完善政府规章清理长效机制,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与改革决策不相适应、与当前形势不相适应的政府规章,着力破除制度障碍,确保政令畅通。市司法局要组织做好立法后评估工作,对于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政府规章,要及时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对于需要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和条件的条款,按程序进行立法解释。
(四)强化解读和翻译。创新政府规章解读机制,推行政府规章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送审制度。普遍开展“谁立法谁普法”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政府规章,要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集体采访、专家访谈、权威解读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方便社会公众知晓和遵行。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规章翻译审定办法》(冀政办字〔2013〕80号)规定,组织起草部门做好政府规章的翻译审定工作。
三、切实抓好立法计划的执行
市司法局和各起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精细流程管理,严格时限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年度立法任务按时完成。起草部门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业务骨干、本领域专家、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参加的起草工作小组,实现“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市司法局要积极跟踪了解立法项目进展情况,指导起草部门按照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规范推进起草工作。起草部门不能按期完成起草任务的,要向市政府说明情况。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政府规章工作计划
序号 |
名 称 |
类别 |
起草部门 |
1 |
邯郸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 |
制定 |
市爱卫办 |
2 |
邯郸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2000年市政府令第85号公布,经2010年市政府令第135号修正) |
修改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3 |
邯郸市城市夜景灯光亮化设施管理办法(2007年市政府令第116号) |
修改 |
市城管 执法局 |
4 |
邯郸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10年市政府令第132号) |
修改 |
市建设局 |
5 |
邯郸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11年市政府令第136号) |
修改 |
市商务局 |
6 |
邯郸市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2013年市政府令第140号) |
修改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7 |
邯郸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2013年市政府令第142号) |
修改 |
市城管 执法局 |
8 |
邯郸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4年市政府令第147号) |
修改 |
市城管 执法局 |
9 |
邯郸市机动车洗车场管理办法(2016年市政府令第157号) |
修改 |
市城管 执法局 |
10 |
邯郸市消火栓管理办法(2016年市政府令第159号) |
修改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11 |
邯郸市行政调解办法(2017年市政府令第160号) |
修改 |
市司法局 |
12 |
邯郸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09年市政府令第129号公布,经2017年市政府令第164号修正) |
修改 |
市司法局 |
13 |
邯郸市城市供热条例实施细则(2007年市政府令第120号) |
修改 (调研) |
市城管 执法局 |
14 |
邯郸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2014年市政府令第149号) |
修改 (调研) |
市城管 执法局 |
15 |
邯郸市罚没物资管理办法(2000年市政府令第84号) |
废止 |
市财政局 |
16 |
邯郸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政处罚办法(2004年市政府令第104号公布,经2010年市政府令第135号修正) |
废止 |
市司法局 市建设局 市城管 执法局 |
17 |
邯郸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2008年市政府令第125号公布,经2013年市政府令第141号修正) |
废止 |
市城管 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