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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53208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名称: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邯政办字〔2021〕34号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06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30

 

(此件公开发布)

 

 

 

 

 

 

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新时代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1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印发河北省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9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依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经初步调查,我市石窟寺文物共计44处,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响堂山石窟、水浴寺石窟、曲里千佛洞、娲皇宫及石刻、法华洞石窟),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未定级文物点14处,主要分布在峰峰矿区、涉县、武安市、磁县。我市石窟寺文物资源内容丰富、价值突出,开凿时间承前启后,雕刻技艺美观大方,涵盖了建筑、雕刻、壁画、书法等艺术门类,在全省乃至全国石窟寺文物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追求、价值理念、文化精神。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对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促进文明交流互鉴,讲好邯郸故事、传播邯郸声音,意义重大。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石窟寺保护工作,组织编制重点石窟寺保护规划,有序实施石窟寺抢险加固工程,逐步加强石窟寺保护基础管理工作,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石窟寺文物资源申报、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市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我市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也面临安全风险高、自然损坏威胁大、保护力量薄弱、研究展示利用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各有关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足球现场直播,足球直播360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统筹规划,逐步完善石窟寺保护体制机制;坚持保护第一,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实施石窟寺保护利用工程;坚持广聚人才,“引进来、走出去”,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科研和文物修复人才;坚持传承创新,挖掘弘扬石窟寺文化艺术魅力;坚持交流互鉴,阐释我市石窟寺文化内涵,为走出具有示范意义的石窟寺保护利用之路贡献邯郸力量。

(二)总体目标。2022年,全市石窟寺文物保存状况全面改善,石窟寺管理机制体制创新取得重要进展,石窟寺重大险情全面消除,石窟寺“四有”(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基本健全,重点石窟寺安防设施全覆盖。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石窟寺文物保护工作格局;石窟寺文物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专业水平明显提升;石窟寺文物保护科技含量和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石窟寺保护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石窟寺文化影响力日益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抢救性保护力度。

1.2021年底前完成我市石窟寺保护情况专项调查。推动响堂山石窟等重要石窟寺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公布实施,有关内容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石窟寺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要求和各级政府责任。(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牵头;峰峰矿区、涉县、武安市、磁县政府负责)

2.坚持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并重,实施重要石窟寺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推动开展中小石窟寺抢救性保护及石窟寺安全防护建设,加强日常养护和监测工作,定期开展文物健康评估,全面提升石窟寺保护能力。(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峰峰矿区、涉县、武安市、磁县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2022年底前全面消除石窟寺重大险情。(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牵头;市财政局,峰峰矿区、涉县、武安市、磁县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1.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实施石窟寺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制度。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力量,当地县(市、区)政府可聘请文物保护员负责巡查看护。在石窟寺分布密集地区要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重点保护。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积极参与文物安全监督管理,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成立文物保护志愿者组织,推动实现石窟寺安全守护员全覆盖。完善提升既有安全防护设施,加快建设新的安全防护设施,逐步实现重点石窟寺安防设施全覆盖。将包括石窟寺在内的各类文物安全防范工作纳入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框架中推进落实,坚持群防群治,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巡查制度,加强巡逻防控,及时严厉打击损坏、损毁石窟寺本体及其历史环境风貌等违法犯罪行为。(峰峰矿区、涉县、武安市、磁县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进一步完善打击文物犯罪联合长效机制,始终保持打击文物犯罪高压态势,遏制石窟寺文物盗窃盗割等犯罪活动。坚决追缴被盗石窟寺文物,追索流失文物。(市公安局牵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峰峰矿区、涉县、武安市、磁县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石窟寺违规妆彩、涂画,违规供奉新造佛像、燃香祭拜,信教者违规短期居住修行、违规建设设施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牵头;峰峰矿区、涉县、武安市、磁县政府负责)

(三)深化学术研究和价值挖掘。

1.加强石窟寺考古学研究,深入挖掘和系统阐发邯郸石窟寺文物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峰峰矿区、涉县、武安市、磁县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联合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专业力量,有序开展考古调查、价值阐释、艺术研究和成果普及,推动将我市重要石窟寺考古工作纳入国家、省中长期计划。(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峰峰矿区、涉县、武安市、磁县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2035年底前完成我市重要石窟寺考古报告出版。(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牵头;峰峰矿区、涉县、武安市、磁县政府负责)

(四)加强数字化保护利用。

按照石窟寺数据采集、加工、存储、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规范,持续推进我市重要石窟寺壁画、彩塑、雕像、洞窟、摩崖石刻数字化工作,积极融入全国石窟寺数字资源管理平台,加强数字资源管理和共享共用。按照国家、省工作安排,积极促进流失海外的我市石窟寺文物数字化回归工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牵头;市科技局,峰峰矿区、涉县、武安市、磁县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综合展示水平。

推动石窟寺景区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推出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石窟寺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坚持展示方式与陈展内容相得益彰,适度运用科技手段,增强石窟寺文物陈列展览的互动性体验性。完善开放石窟寺的展示标识解说体系、游客服务设施,推动建设石窟寺遗址博物馆。推出高品质的石窟寺主题陈列展览、联展、巡展和云展览,并通过建设数字博物馆、智慧景区以及虚拟体验等措施,提高展示服务水平,提升游客参观游览体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峰峰矿区、涉县、武安市、磁县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规范旅游开发活动。

1.坚持发展旅游以保护为前提,妥善处理保护利用与旅游开发的关系,避免石窟寺景区过度商业化、娱乐化。提升石窟寺讲解服务质量,加强对讲解员、导游的职业技能考核和上岗培训,规范讲解服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峰峰矿区、涉县、武安市、磁县政府负责)

2.核定、公布开辟为景区的石窟寺游客承载量和重点石窟的最大瞬时容量,制定我市石窟寺景区开放管理要求,明确文物保护、开放条件、容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措施,提高石窟寺开放管理水平。采取网络预约、电子票务、错峰参观、限时限流、定制服务、实时监测、预警上报等方式,调节控制游客量,规范引导参观活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牵头;峰峰矿区、涉县、武安市、磁县政府负责)

(七)深化文化交流合作。

依托石窟寺遗址博物馆和管理机构,拓展石窟寺文物交流合作渠道,提升石窟寺文物对外交流传播水平,策划推出与石窟寺文物资源价值相匹配、独具特色的石窟寺人文交流研学项目,积极举办考古、研究、展览展示等活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承担或参与石窟寺领域相关项目和课题,强化学术研究和交流,提升我市石窟寺学术影响力。(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牵头;峰峰矿区、涉县、武安市、磁县政府负责)

(八)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

开放石窟寺文物资源,积极联合文博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石窟寺病害检测、岩体稳定性评估、无人智能监控、壁画制作工艺和保护修复新材料等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鼓励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国家、省级重点研发计划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科技局,峰峰矿区、涉县、武安市、磁县政府牵头;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1.践行“莫高精神”,开辟“绿色通道”,注重石窟寺考古、文物保护、数字化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大石窟寺文物领域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培养力度。鼓励石窟寺管理人员积极参与文物保护职业教育与培训,实现高技能人才素质提升和结构优化。(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牵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峰峰矿区、涉县、武安市、磁县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在事业单位改革中稳定基层文博队伍,加强石窟寺管理人员定期轮训、在岗培训,推动全市文物保护、修复、鉴定等从业资格的规范化管理。优化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制度,落实文物考古职工野外工作津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峰峰矿区、涉县、武安市、磁县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机制体制改革创新。

1.健全我市石窟寺协调保护研究机制,依托重点石窟寺保护管理机构,推动建立研究基地。优化中小石窟寺管理模式,提升中小石窟寺管理与专业水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峰峰矿区、涉县、武安市、磁县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根据文物保护工作规律和特点,完善石窟寺保护利用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方式。针对石窟寺考古、本体修复等服务类项目特点和资质单位数量等,合理选择适当采购方式,综合评价并择优确定专业保护机构。涉及采购方式变更审批的,财政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保障项目有序实施。(市财政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峰峰矿区、涉县、武安市、磁县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文物保护原则,优化工程管理,科学合理审慎确定工程内容和规模,鼓励采取设计施工一体化方式;中小石窟寺保护项目可选择专业保护机构作为项目管理单位;加强项目管理和履约验收,保证项目质量。(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峰峰矿区、涉县、武安市、磁县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要将石窟寺保护作为重要内容提上议事日程。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要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明确部门分工,统筹石窟寺保护管理、监管等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石窟寺所在地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落实石窟寺保护的具体管理责任,及时协调解决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文物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

(二)强化投入保障。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地方财政支出责任。严格石窟寺保护利用项目资金管理,完善支出标准,加快预算执行。严格按照核定后的项目预算控制数推进项目实施,不得重复评审,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或擅自调整项目实施方案、采购需求、采购合同。专项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不足两年的可由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统筹用于其他石窟寺保护项目。加强预算及资金使用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项目绩效预算管理与考核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督促落实。有关县(市、区)要对照本实施方案建立任务清单,细化分工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要加强对石窟寺保护利用和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开展石窟寺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情况的事中事后检查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