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经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受新一轮冷空气影响,我市气象扩散条件开始好转,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3月6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市、区)和相关市直部门在应急响应结束后2日内,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文本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一并发至邮箱bwqlpu@163.com。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2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