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前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邯郸市发展改革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邯郸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5802189。
概 述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机关各处室和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委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为推动委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委办公室作为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加大对各责任处室和单位的督导检查力度,每季度通报一次公开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自查,每年开展一次全面总结,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6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实现了零投诉,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委通过“中国·邯郸”网站、“邯郸发改之窗”、“招标投标公开运行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关大厅电子屏、等载体公开各类文件、公告、政策解读、财务预决算、招投标事项等各类政府信息1768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平台公开223条,邯郸发改之窗发布公告、政策解读13条,利用《邯郸日报》开展政策解读3次。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网上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发布。积极拓宽公开渠道,通过《经济要情快报》、办公楼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查阅场地建设,在委档案室、市民服务大厅开辟专门场地,配置查询设施,方便群众查阅。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信函申请3件。收到申请后,我们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在法定时限内进行了办理和答复,办结率100%。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委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4件,发生针对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件。
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专职工作人员1人,兼职人员2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约0.5万元,主要用于维护触摸屏、LED屏及升级改造相关软件、网络系统维护等。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未收费。
存在的问题和措施
一年来,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信息公开不及时、不主动,操作不规范,责任不明确等问题。下一步,我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持续抓、抓全面,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信息公开延伸到哪里。
二是突出做好主动公开。及时督促机关各处室做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注重规范、强化标准,同时建好台账、目录。
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发挥价格举报平台作用,积极监测网络舆论,及时反馈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
四是扎实推进队伍建设。搞好人员调配,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新进入人员尽快熟悉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加强对信息写作培训,提升文字能力和水平,做到信息准确、精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反映我委各项工作。